每天学习婚姻法律知识 就请关注:婚姻法之家 (长按下面二维码关注) 5月30日下午,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彭涛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14点50分许,被告徐某因言语不和,突然将怀中孩子往地上一放,欲冲上前对其妻子(原告李某)进行殴打,书记员苏琳立即上前拉开徐某,用自己的身体将二人隔开,将李某护在自己身后。 此时,在大厅值班接待的立案庭庭长李劲、法官王武辉、法警桂玉祥及安保人员等人闻声赶来,一起将徐某拉开。但徐某仍数次挣脱,不停上前殴打李某。为保护李某,书记员苏琳手臂、脖子等多处抓伤,立案庭庭长李劲、法警桂玉祥的手臂也被抓伤流血。 “我家的事你们管不了,有本事把我拘留啊……”,徐某一边大声叫嚣,一边挥舞拳头,后我院法警队工作人员果断上前将其制服,并押送我院羁押室。在羁押室询问过程中,被告徐某仍态度恶劣,拒不承认错误。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司法权威,我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该决定作出后,民一庭及法警队干警连夜带被告徐某办理拘留手续。在拘留所中,被告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事人系化名) 2018最值得关注的婚姻法律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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