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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网上税务局

 共醉 2018-07-13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河北省
网上税务局功能应用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自2018年6月15日河北省网上税务局上线以来,根据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局对网上税务局进行了及时修改、完善,并对系统功能进行持续优化,以满足纳税人的使用需求,提升纳税人使用体验。现将主要更新内容通知如下:

一、在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中增加原地税管辖税费种信息

在【企业办税】--【我的档案中心】--【登记类】--【税种登记信息】模块中,点击静态显示该户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所有税费种认定信息,包括征收项目、征收品目、认定有效期起止日期、纳税期限等信息。

二、新增原地税申报信息的查询、打印、导出功能 

在【企业办税】--【我的档案中心】--【申报类】--【原地税历史申报信息】模块中,可以查询原地税管辖税费种当期及往期申报信息,进行导出、打印操作。

三、新增自然人社保费申报功能及缴税功能 

个人办税模式下,在自然人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申报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增加了自然人社保费申报功能。同时,增加了银联在线支付方式缴纳税款的功能,自然人按照提示输入银行卡号和手机验证码就可以在线上完成税款的缴纳。

四、增加了企业(单位)仅缴纳社保费或仅扣缴个税办税模式,仅缴纳社保费或者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可通过此方式申报

根据近期反映的仅缴纳社保费或者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无法在网上税务局申报的情况,进行了升级完善,在个人办税和企业办税两种办税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第三种办税模式,即企业(单位)仅缴纳社保费或仅扣缴个税办税模式。仅在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或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单位),可通过【企业(单位)仅缴纳社保费或扣缴个税办税】模式登录,然后办理相关业务。

首次登录时,需先绑定要办理的企业(单位)。通过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法人姓名即可绑定企业,绑定成功后即可登录。若已绑定过企业,则登录后可直接选择企业后登录。成功登录后,就可以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失业保险费申报表的申报。

以上为本次升级内容,我局也将根据网上税务局的升级情况及时发布相关通知。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和主管税务机关相关人员联系,或者拨打支持电话进行咨询。网上税务局上线过程中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尽最大努力使系统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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