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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湘潭文庙!具体规划来了,范围要扩展到…

 昵称21405352 2018-07-13



湘潭文庙要修复、重建了

规划方案提出

将恢复文庙历史空间格局

采用三进封闭式院落建筑

形成中心轴线的对称式布局

修复大成门以北文物

重建大成门以南文物

完善文庙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具体来看规划方案


湘潭市文庙保护规划方案


申请单位:湘潭市城乡规划局


项目名称:湘潭市文庙保护规划方案


项目地点:城正街以北,西禅路以南,通济门路以西,瞻岳门路以东,以文庙本体外墙墙基为起点,向东西两面拓至30米处


规划类型:专项规划


项目简介:

近年来,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根据2017年《市长交办函》35号文件要求,由湘潭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编制《湘潭市文庙保护规划方案》。


目前该规划已经过专家评审、相关部门多次对接、公众公示、湘潭市城乡规划局管理例会审查等众多审查程序。特将该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各界公布,详见附件。


文庙基本情况


位置:

湘潭城区在明代中后期基本定型,清朝向西有所发展。兵基本格局可概括为城一总一湖一江一洲。“城”即为城里头,“总” 是湘潭的城特色。如果说湘潭旧时城的格局在视觉上为一点一线:点便是城,线便是“总”,即沿江街道。“湖”即为雨湖;“江”即为湘江;“洲”即为杨梅洲。文庙就位于老城的西侧。



格局:

文庙为三进封闭式院落建筑,建筑群体空间变化丰富。



现状:

文庙现在基本保存了院落式格局,目前保留的建筑有大成门、乡贤祠、名宦祠及钟楼、鼓楼、东厢、西厢、大成殿、崇圣祠(井圣殿)等。现状建筑面积为1456.5平米,占地面积为3096.6平方米。



大成门以南的部分(大照壁、棂星门、“斯文在兹”石坊匾、圣域、贤门、泮池等),以及大成门以北的崇圣祠东西厢房、连接崇圣祠及大成殿连廊和乐器所、祭器所、大成殿周边的栏杆、文庙的围墙等已经被毁。


(建筑情况一览表)



周边地段基本情况


范围:

本次规划的研究范围以文庙本体为核心,东至观湘门路,南接沿江路,西靠雨湖公园,北邻熙春门路,总用地面积为290073.46平方米。



文物古迹:


研究范围内文物古迹包括湘潭文庙和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两处省级文保单位,刘道一烈士祠市级文保单位以及张家祠堂和老伞厂民居、太真芝药室、板石巷2号民居、井堪上8号民居五处历史建筑。


周边历人文资源也较为丰富,有雨湖公园、湘潭古城墙等。



规划方案


用地范围的划定: 

文庙四至范围为南至城正街,东、西以文庙本体外墙墙基为起点,向外拓至30米处, 北到西禅路,南到城正街;


湘潭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保护范围以纪念碑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50米处,考虑到风貌的协调性以及空间完整性,本次规划将文庙和湘潭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的保护范围进行整体划定,总用地面积为26953.28平方米。

1

占湖南科技大学用地10367.35 平方米,需拆除建筑531.6平方米;

2

占湘潭市雨湖区委党校1626.69平方米,需拆除建筑2311.5平方米;

3

占三类居住用地9864.57平方米,需拆除建筑10728.4平方米;

4

占市卫生防疫站用地1687.60平米,需拆除建筑2405.6平方米。



具体规划:

恢复文庙历史空间格局,采用三进封闭式院落建筑,形成中心轴线的对称式布局。

1

修复大成门以北文物:崇圣祠东西厢房、崇圣祠及大成殿的连廊、大成殿的栏杆和文庙围墙;

2

重建大成门以南文物:大照壁、棂星门、“斯文在兹”石坊匾、圣域、贤门、泮池等;

3

完善文庙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保护范围:

保护区分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风貌协调区。

1

保护范围:包括文庙和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本体及周边直接影响文物安全性、完整性的区域,即以文庙外墙墙基为起点,四向各至30米处,以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50米处。

2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之外允许建设,但应严格控制建筑风貌的区域。即文庙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30米处。

3

风貌协调区:在建设控制地带外将影响历史风貌、视线的区域。本规划划定地块周边城市道路东至观湘门路,北至熙春门路地块。



保护范围即文庙及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保护用地范围,包括全部文物本体及周边直接影响文物安全性、完整性的区域, 总用地面积26953.28平方米。


(文庙保护措施一览表)




建设控制地带


范围划定:

文庙建设控制地带西侧至保护区范围外30米处,东侧从保护区范围线至

通济门路。



建设管控要求:

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和传统居民建筑予以保留,对现代风格建筑应予以拆除或进行立面改造,拆除后新建建筑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风貌,从建筑布局型制、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层数、色彩、体量、材料等方面实施控制。

1

布局型制:建筑功能平面不外观造型采用传统民居和传统商业建筑风格,以独立式建筑和合院式院落为基本类型。

2

风格形式:建筑风格采用中国传统风貌建筑,在原型基础上加以简化,提取建筑代表性元素。如镂空花窗、坡屋顶、青砖、黛瓦或粉墙。

3

建筑高度控制:为了保证良好的视线通廊,并与文庙形成和谐的建筑空间关系,范围内新建建筑和改造后建筑层数控制2-3层,高度严格控制在12米以下。

4

建筑体量控制:建筑面宩不宜大于三开间12米,建筑单个开间尺寸宜控制在3米到3.9米范围内,建筑进深可根据商业规模适当放宩,建筑首层层高不大于3.6米,坡屋面建筑二层檐口处的层间高度控制在2.8米至3.0米范围内。

5

建筑色彩控制:新建及改建建筑风格采用传统风貌建筑,建筑色彩不文庙本体建筑协调,建筑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色彩为黑、白、灰色调,建筑功能以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为主,沿街传统民居建筑群采用前店后宅形式是历史文化街区自古以来商业文化传统的主要体现,敀应避免沿街建筑群的完全商业化。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 色彩控制为黑、白、灰及红褐色、原木色等。

6

屋顶形态:屋顶采用坡屋顶,悬山或者硬山形态。得采用庑殿、歇山或重檐屋顶。屋面瓦为灰色合瓦,宜采用筒瓦,不得采用玱璃瓦屋面。大进深建筑的坡屋面面积小于70%,平屋面所占的屋面面积大于30%,沿街建筑应采用坡屋面。

7

建筑材料及建构:建筑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的框架结构或者砖混结构进行营造。

8

细部装饰:店铺牌匾宽度不得超多店面开间宽度,为木质,且宽高比例协调。



风貌协调区


范围划定:

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外影响历史风貌、视线的区域划为风貌协调区。其体界线为建设控制地带外由通济门路-沿江路-瞻岳门路-西禅路围合的区域。



建设管控要求:

综合考虑文庙及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以及城正街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协调,整体风貌以传统风貌为主。


1

高度体量:风貌协调区内建筑高度分三个区域进行控制。


文庙以西地块:建筑体量可以适当扩大,建筑层数可达5-6层,高度采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规定城正街风貌协调区的高度,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同时建议通过同高度的建筑形式形成错落有致的空间形态。


通济门以东地块:城正街以南以及城正街北侧30米地段内,为延续城正街历史文化街区建筑风貌,建筑高度2-3层的传统建筑。北侧30米外地块建筑层数可适当增加, 达5-6层。


西禅路以北地块:科大老校区整体风貌较好,建议保留现状;校区以外地块建筑层数与之协调,层数建议5-6层为主。

2

建筑风格:风貌协调区内对建筑风格同样采用三个区域分别进行控制。


文庙以西地块:建筑采用传统建筑形式,不建设控制地带建筑和文庙建筑充分融合,实现对传统建筑的表达与继承。


通济门以东地块:延续城正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建筑风貌。


西禅路以北地块:科大老校区保留原有风貌,周边地块与科大风貌相互协调。

3

材料及建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

4

建筑色彩:西禅路-与瞻岳门路交叉口处以及通济门路以东地块协调区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与周边的色彩协调,可适当调整变化。西禅路北侧地块应根据现状建筑情况, 保留原科大建筑,周边与之协调


未来的湘潭文庙

你期待吗?



来源:湘潭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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