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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科研玉米被偷 不能仅靠隔离墙

 觅书时代 2018-07-13

    “绝大多数科研作物被盗,并不是因为当事人了解到科研作物价值高而实施盗窃,并借此谋取不法利益,而是因为不了解科研作物的真实属性,误认为它们是普通作物。换言之,如果当地居民普遍了解科研作物的巨大价值,也就没有人铤而走险实施盗窃。相比于修建有形的墙,在当地居民中普及科研作物知识的意义更加重要。”

    近日,湖南农业大学浏阳教学科研综合基地的科研玉米被偷盗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据当地政府通报,约1/3的玉米试验田被破坏,涉事4人为基地附近60—80岁妇女。

    科研玉米凝聚着科研工作人员的心血,其价值难以评估。实际上,科研作物被偷盗或毁损事件并非首次发生,仅在近几年,就有“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4棵实验树苗被偷”“四川农业大学引进石棉草科鸡被偷”等新闻被曝光。可以说,类似事件暴露了当前科研设施管理实践的普遍问题。

    事件曝光以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相关安保管理存在漏洞。有人建议,对于科研价值巨大的试验田,应该修建专门的隔离墙保护,并雇佣专门的保安。这样的建议当然有助于杜绝偷盗事件。然而,却在无形间增加了科研工作的成本,似乎让原本以公开面目示人的农业科研变得神神秘秘,更重要的是,并没有从源头上消除试验田被盗的原因。

    事实上,绝大多数科研作物被盗,并不是因为当事人了解到科研作物价值高而实施盗窃,并借此谋取不法利益,而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科研作物的真实属性,误认为它们是普通作物。换言之,如果当地居民普遍了解科研作物的巨大价值,也就没有人铤而走险实施盗窃。相比于修建有形的墙,在当地居民中普及科研作物的知识,对于科研作物保护的意义更加重要。

    科研作物的价值在法律上难以认定,这也对事后追究和惩罚构成了障碍。例如,2006年,江苏省农科院历时6年种植的20亩芋头被周边部分村民盗窃后,当地警方表示,由于未达到犯罪数额标准,无法予以立案。其实,就算司法机关有心加强惩戒,这种事后追究的意义有多大,也要打一个问号。

    在此次湖南农大科研玉米被偷事件中,涉事人员是当地老年农妇,她们真的能为此事负责吗?俗话说,无知者无畏。她们不过是贪小便宜或因好奇心偷盗作物,如果片面地加大惩处力度,社会舆论可能会走向反面。

    与其指责当地居民不懂事理,科研机构不如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尤其是加强对科研作物价值的宣传。与地方社区产生积极的交流互动,普及科学知识,本来就是科研工作者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科研机构不妨邀请当地居民到试验田里走一走,告知他们农业研究的巨大意义和价值,或者通过当地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告诫农民不要破坏试验田。

    与此同时,科研机构不能闭门造车,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邀请当地居民参与,让村民感受到在本地开展科研的实惠。比如,出资聘请村民代表看管试验田,就比在外面随便聘用几个保安来看田效果好得多。如此,当地居民就会跟科研机构站在相同的利益落脚点,既能发挥社会效益,又能避免“天价作物”被盗窃而无力追究的尴尬。

    在与当地社区发生互动方面,国内外有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比较有代表性的如“中国天眼”FAST射电望远镜落户贵州省平塘县后,两个镇数千民众不得不搬离故土。“天眼”落成后,科研机构邀请这些居民的代表重返故土,一起见证“天眼”项目的建设历程。而且,当地发展也有望从“天眼”激发的天文旅游业中受益。

    科研玉米被偷,并非普通的社会新闻,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类似事件频频发生,提醒科研机构反思科研设施管理问题,加强科普知识宣传,与地方社区充分互信和互动,从源头上阻止科研设施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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