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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颁布网约车《细则》 网约车门槛提高或减量一半

 图书馆1jjds612 2018-07-14

原标题:我市网约车门槛提高,出租车“第二春”回来了吗?

衡阳日报1月19日讯 近两年,巡游出租车(“的士”)受到以滴滴为首的各类网约车的冲击,生意可以说是越来越难做。为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老百姓的出行需求,我市正式颁布了《衡阳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网约车新政提高了从业者的准入门槛,这是否意味着巡游出租车的“第二春”回来了呢?

巡游出租车的存在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

2015年,“滴滴打车”强势进入衡阳。一夜之间,“滴滴”占据了衡阳各媒体的重要位置,市民们更是先乘为快,互相推荐下载打车软件。试乘后的市民对“滴滴”褒奖有加。

“滴滴”的出现,对于传统的巡游出租车来说,有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一些出租车司机觉得,“滴滴”就是来抢饭碗的,想在我们这分得一杯羹。

“自从网络打车软件诞生后,各平台公司对司机和乘客都变着法地实行补贴,今天发个‘首单免费’优惠券,明天搞个‘1元打车’活动,司机赚得多,乘客花得少,很受大家欢迎。但反观原本红红火火的出租车行业,没有任何优惠,生意当然是一落千丈。”在衡阳从事出租车行业15年的“的哥” 陈俊杰说起现在的境况是苦不堪言,“现在每天的营业额比以前至少降低了35%。以前白天向车主租一台的士开要120元,现在60元都没什么人愿意干。”

巡游出租车所面临的这一困境,到底是谁的过错?客观地说,网约车大行其道是一个重要原因,但并不是全部。

业内人士分析,原因有三:一是网约车方便快捷,可以提前预约车辆和规划路线;二是网约车比较划算,老百姓能以非常低廉的成本享受到出行的服务;三是服务态度比较好、车内干净。

他们说:“在网约车出现之前,由于出租车长期处于卖方市场,供不应求,少数出租车司机缺乏服务意识,还存在高峰期拒载挑活、服务质量差、态度不好、车内环境差等问题,市民心中对之早有怨言。因此,在网约车出现之后,乘客才会大量流失。”

但客观分析,尽管网约车足够快捷便利,尽管出租车确实存在种种不如人意的短板,但二者对弈,一定会一方取代另一方?结果未必。

市运管处公共客运科科长周荣昌认为,从乘客的角度来看,虽然网约车确实已经足够便利,但是乘客依然有路边招车的需求,比如手机没电的情况下,或者老人以及一些不习惯使用打车软件的群体。从整个行业的角度来看,由于受到网约车的冲击,一些出租车公司和司机明白,今日不同往时,需要有更积极的服务才能够有“回头客”,所以在服务质量和态度方面已有一定的改善。从政府的角度考虑,出租车不仅是解决城市居民交通出行的主力军之一,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大量城市人口的就业问题。而在理想的状况下,如果有服务质量更好的大量出租车保证运力,也会减少一些私家车辆的出行,交通拥堵的问题也会有所缓解。

所以,无论是从乘客的角度来看,还是从行业以及政府的角度考虑,出租车的存在显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因此,即使在打车软件盛行的今天也不会被彻底抛弃,关键是要做到规范管理。

网约车存量预计会淘汰一半

在网约车的冲击下,很多人都认为巡游出租车已经“强弩之末”,但我市出台的《衡阳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给网约车上了一把大锁,“锁”住了很多不符合新政要求的私家车。

记者在《实施细则》里看到,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湘D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用客运”;

(三)车辆档次、价格高于本市现在主流巡游出租车;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0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车辆具备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配备安全气囊,前后座配备安全带;

(四)车辆排放达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其检测周期参照营运载客汽车要求执行;(五)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三年;

(六)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

(七)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八)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九)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所在企业近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车辆所有人已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从业资格,且名下无尚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或巡游车;且近3年不存在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情形。

“出台新政,只是为了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周荣昌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城区共有12家出租车公司、1400台巡游出租车,巡游出租车的运价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而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城区参与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超过20000台,其中固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大概有5000—6000台,网约车的运价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

“为了新政的正式实施,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地筹备相关工作。新政实施后,对网约车辆的本身有了限定,同时车主一年至少还要交1.2万元的保险费,这样下来,网约车预计会淘汰一半。按照城市人口比例来算,4000台出租车(含巡游出租车)的运力足以满足我市市民的出行。”周荣昌说。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在肯定网约车的合法性的同时,《实施细则》还严格规定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网约车也将退出市场。如,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的车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车辆,企业车辆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个人车辆所有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撤销或注销的。

“规范+融合”才是行业发展趋势

“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时代需求。出租车与其感慨好日子的逝去,不如努力转型,将自身的优势注入到新的产业形态中,在融合发展的市场格局中升华自身传统基因,这才是最好的选择。”市民贾静表示,希望政府把网约车和出租车行业管理都规范起来,最好的结果是使两方做到公平竞争。

“相较于长期受政府部门监管约束的传统出租车行业,网约车此前一直处在‘灰色地带’,如今随着新政出台,对网约平台和司机加强监管,双方能够在相对公开、透明、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肯定是件好事。”刚刚加入“网约车”行列两个月的林向阳认为,新政的出台,使得网约车有法可依、有法可究,不仅能够促进出租车行业发展,对乘客来说也是好事。

而的士司机冯灿则认为,网约车的兴起,用市场力量撬动了出租车既有利益格局,创造了让出租车行业和司机们甩去包袱、轻装上阵的良好契机。融合是行业资源的整合和转换,出租车公司可以借助网约车平台的线上资源优势,充分调动线下运力,实现与网约车的合作共赢。

也有一部分市民认为,网约车确实能给车主带来一定收益,给乘客带来良好体验,但重要的是加强安全保障方面的监管。“新政出台是好事,出租车与网约车双方应在技术探索、服务评价、司机管理、车辆管理、运营效率等方面,都做出代表时代发展方向的新的融合探索。”

(衡阳日报 记者 许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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