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9 20:31:44)
户主是我爱人,她们原属北京某糕点厂,在九八年破产后被某老字号厂兼并,后老字号有破产由二商局托管中心托管,还有留守的原厂书记。几年来厂里地皮被当做商业用地出售,按市里和上级公司签订协定,供暖费用随职工福利养老关系一并转交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2000年以前家里供暖费由单位负担,后按规定五十五平米以下的由单位负担,费用全都转给办事处,供暖合同已经签完了。现在看来这笔钱办事处根本没有没有上交给供暖公司,自己截留下来。下面我们只好静等法院传票,看看二商局托管中心处理企业破产后,卖地补偿款中相关费用到底去了哪里?其实此类事件不止我们一家,在北京所谓拖欠供暖费的国企职工到处都是。年逾花甲的国企职工七、八十年代参加工作,长期以来在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引领下,含辛茹苦好不容易盼来了改革开放。企业熬过了最初十年的阵痛,九十年代市场放开,大龄青年要房没房有钱没钱,单位不景气内退下岗,九七年时在单位上够八小时才拿不到三百元。退下来二百二十元。此类遗留问题如不解决就成了历史,历史遗留问题掩盖了以前的协议,最后政府、供暖部门都成了债主,老百姓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先不说这事,我们讨论一下政府的权威信任度从何而来?
一、
二、
三、 要彻底改革政府办事机构,还要从肃清权利下移的基层政府掌管财权物的办事部门开始。许多由于上级监管不力的硕鼠就是从下面掏空的。我们曾经看到环卫局下属的承包班长、卫生局的下属财务负责人、主管福利劳保的人员尤其会钻制度不全的空子,获得上级领导信任,成为免检“产品”,贪污数额巨大,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这里要提一下检察机关和监察部门在概念上的差别。检察机关属于司法部门,针对对象是由个人或单位部门检举,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的起诉对象。要有完整的证人证言、旁证等证据链。监察部门的对象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他们不仅是对人民财产负责,更重要的是清洗梳理监察国家机器的运转中产生的腐败、渎职、行受贿问题。他们属于政府机关的啄木鸟、要寻找困扰政府效率影响执政党声誉、民怨四起怨声载道的地区部门。 监察机构和督察机构并不是现代政府发明的。在中国古代、在日本、韩国等许多保留着省、院体制的政府机构都有类似监察部门。在北京的西城区太平桥一带,直到九十年代还保存着明清的类似部门。一般说从行政部门颁布的政策来说,大致分三种:既定政策。现行政策、和修正政策。政策是政治的必要手段,政策实施需要一系列具体措施。它是原则性的规定,是为整个方针服务的。可以有变通度,但是要遵循大政方针的框架。政策绝不是为了牺牲大多数人利益满足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也不是随时可以更该挪用的。所以检查院是接受司法程序履行职责的,而监察部门则是为了保障政府政权的公信度,防止腐败滋生的保洁机构。他们要创新建立起严格的监管制度,财务权利监察制度,严防那些弄虚作假应付上级检查的蛀虫。要严查财务制度上的漏洞,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不能在财务权利人员贪污巨额财款时,让罪犯痛斥上级监管不严。许多细小刚刚露出端倪的事件其实蕴藏着及重要的信息,作为监察人员要像啄木鸟那样一啄到底,弄出水落石出。错了可以道歉甚至赔偿,而若放过了则对于党和国家人民是重大的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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