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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企业中盐亏损真相

 玖玖家政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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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发改委宣布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国食盐供应垄断者——中国盐业总公司再次成为舆论焦点。食盐是暴利产业,但中盐却巨额亏损。利润丰厚和巨额亏损,看似截然相反的表象,指向的一个内因,就是盐业严重政企不分。

  有专家指出,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盐政管理和经营队伍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各地盐务局既是盐业管理政策的制定者、盐政执法者、生产企业的主管,又是盐产品的经营者。这样的机制体制是否是中盐巨额亏损的真正原因?

  巨额暴利源于经营垄断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作为全世界人口最多国家的食盐供应垄断者,中国盐业总公司经营状况乍看之下令人惊愕:身掌利润丰厚的食盐专营,盈利却并不如意。

  报道指出,我国食盐业的专营制度,起于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盐业管理条例》以及1996年发布的《食盐专营办法》进行规范与调整。食盐的生产、批发、销售等环节,中盐处于中枢地位,市场一般将中盐公司视为食盐专营的利益既得者和暴利获得者。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食盐领域,中盐获利颇丰,但从整个公司的运营来看,其总是盈利微薄。

  报道援引一位曾主抓盐业工作的退休官员介绍,不管是海盐还是井矿盐,工艺都很简单,“海盐是经过晒卤水、一环一环晒过后,再用锅炉蒸发、提炼,井矿盐的卤水是直接蒸,蒸完留下的就是盐”。这些生产出来的盐颗粒大小不等,再根据工业用户的具体需求进行提供,而从盐场初级产品到食用盐,则在生产线上加上碘,并包装即可。这也是与工业盐的区别所在。食盐的成本不高,但利润要比工业盐丰厚,作为生产企业,同样一吨盐,当工业盐卖和当食盐卖是不一样的,食盐的获利能增加好几倍。

  按照一位盐业生产企业人士的介绍,大部分食盐生产企业只管生产,不能销售,他们要把生产出的食盐卖给中盐等专营资质企业。中盐的最大盈利正是来自食盐。作为全国食盐专营的生产经营主体,国内食盐的生产指标制定、批发以及执法等业务,基本由这家企业说了算。中盐官网去年5月份披露,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总资产规模发展到436亿元,盐的产量1462万吨,主要化工产品产能1449万吨,食盐供应和配送覆盖国土面积37.85%。

  令人羡慕的是,曾经在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之前,中盐有一个重要职能,即全国的食盐分配计划均由它来编制,“因为全国盐业市场是垂直领导,发改委授权给它,下面各个省市把一年的食盐计划报上来,然后由它汇总后再报给发改委”。长期关注盐业案件的邹佳莱律师称,国内只要产出的食盐全部都由中盐收购,中盐按照报上的计划再分配,像上海、北京不产盐,由产盐地方调配,就是由中盐来做。中盐获利的途径在于:盐矿生产企业给中盐的价格是500块,中盐给各省市的时候就到了1000块,各个省市的盐务局再发到地方上,可能就是2000块,最终到人们手里可能变成了3000乃至4000块。

  地方财政对中盐也是多加关照。比如去年在中盐同期获得的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额虽然较上年同期4.58亿元下滑很多,但依旧达到了2.36亿元。这一数额是2010年全年补助金额的近两倍。

  据报道,盐业专营,中国已有千余年历史。1990年和1996年,国务院分别发布《盐业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对盐业进行规范与调整。基于这二个文件,中国在食盐批发领域形成了从中国盐业总公司到各省级盐业公司的垄断体制。这种专营制度形成的垄断归为国家垄断,通常被视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截至2013年9月底,中盐总营业收入达204.07亿元,比上年同期仅增加9.79亿,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亏损,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额为4.28亿元,而去年同期亏损1.51亿元,获政府财政补贴2.36亿。从过去近10年数据看,处于垄断地位的中盐利润规模并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亏损,需要依靠财政补贴维持生存。这种状况和大多数国企如中石油、中石化等无异。 

  也正因为如此,中盐多次被炮轰垄断。2008年10月,毛晓飞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递交了《关于请求对<食盐专营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书》,建议书认为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涉嫌违反反垄断法。2009年,东方公益法律援助所诉北京盐业垄断暴利,法院对此案不予受理,后来不了了之。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企业监事会监事陈国卫炮轰盐业垄断:中国盐业专营制度改革应该加速推进,要破解国企垄断经营,但是中国盐业总公司阻挠这场改革。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曾撰文称,中国盐业体制政企不分,专营权和监管权合二为一,导致许多地方专营扩大化,监管弱化。

  巨额亏损源自盲目扩张

  然而这样一家只赚不赔的企业,为何出现巨额亏损,令人值得玩味。原来在现如今中盐的业务板块中,不仅有食盐,也涉及盐化、农用化肥及农药产品、精细化工等领域。其中,中盐在2004年开始进入下游盐化工行业,目前已经形成无机化工、农业化工、精细化工、日用化工等系列产品。可以说中盐的盘子在逐渐扩大,其业绩却乏善可陈。截至去年9月底,中盐的合并营业总收入达到204.0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194.28亿元增加9.79亿元,但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亏损,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额为4.28亿元,而去年同期亏损1.51亿元。 

  在权威人士眼里,中盐财务报表之所以难看,主要还是企业自身存在很多问题,“中盐后来才收购了一些生产企业,这块应该是有利润的,但它又投资化工等其他领域,是外行,难免会出问题”。

  这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中盐的盈利不佳,主要是做了一件“既聪明又愚蠢”的事情。中盐一直有上市的计划,在盐业体制改革的形势下,它把大量的盈利部分去投了氯碱和烧碱企业,这两块是盐的最大用量的地方。按照中盐的想法,既然盐业体制要改革,如果向盐用量最大的领域投资,将来就可以把盐的下游也圈占起来。

  但在这些充分竞争的领域,中盐的惯常打法明显落伍。投资全面铺开以后,中盐涉足的多个领域面临产能过剩的尴尬境地。权威人士指出,中盐表面是很聪明,把盐业的上下游连起来,今后上市就有条件了,但“中盐没有从事过这个行当,产能过剩后,产出来卖不掉肯定就亏损了”。

  中盐另一个自身问题来自于高额招待费滋生的腐败。“盐业公司按照每年的计划向生产企业‘买’食盐,生产企业为了得到这个计划,往往去行贿,如果不这么做,盐业公司可以在明年减少它的计划,给你穿小鞋。”报道援引一位退休官员的话说。在该人士眼里,“在盐业专营体系中,这种贪腐的情况多得很,盐业公司没有人敢说没这种情况的。”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本月的21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虎春无期徒刑。张此前为中盐企业发展部副部长,在职期间,他先后负责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收购、法律事务等事宜。根据检方指控,从2009年10月至2011年11月间,张虎春先后以支付调查费、办事费用、律师费等名义,骗取杨某2342万元,另一起600万元未遂,后因杨某举报,张虎春被查。

  作为容易滋生腐败空间的招待费,中盐更是惊人。2010年,中盐的管理费用为18.84亿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为7557万元。到2011年,管理费用提高到23.27亿元,业务招待费也增加到8703万元。即便到了2012年前三季度,招待费依然高达6437万元之多。在2013年前三季度的报表里,16.61亿元的管理费用一栏中,中盐未再提供招待费用具体数字,仅列出3232.09万元的研发费用。

  中盐巨亏折射体制弊端

  据京华时报的报道,在这种畸形的经营模式下,盐业公司如何能洁身自好完全避免攫取暴利,而盲目扩张导致巨亏就更难于掌控,因为聚财太易往往导致散财太易。至于管理和经营过程中的铺张浪费甚至贪污腐败,似乎就更难遏制。

  据了解,盐业政企不分的专营模式,初衷主要出于对国民健康的考虑。曾经,我国是碘缺乏病高发地区,通过专营可以达到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的危害。但是,早在2009年,由原卫生部牵头的一项“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显示,原本预防碘缺乏病的碘盐,反而导致市民碘过量,存在巨大的健康风险。

  在经历了长达20年的“全民补碘”和更长久的食盐专营制度后,确有必要对食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了。应考虑分割食盐市场运营和行政监管的两大环节,运营环节完全交给市场,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行政监管则制定好市场规则,并监督市场规则的安全运行。同时,政府部门公开在不同地区设定的食盐加碘的不同标准,加强盐产品标准监管和区域市场准入。

  显然,权威人士强调,让盐业政企分开,废除食盐专营制度,而不仅仅是专营许可证管理主体变更到地方,更加符合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改革大方向。

  (责任编辑:DF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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