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凭证的核查 1.审核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经办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是否签章。 2.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和不按计划预算办事的行为,是否符合节约原则。 3.审核原始凭证所列数字,包括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小计、合计是否正确真实,文字和数字填写是否清楚。 (二)记账凭证的核查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是否已经审核无误、记账凭证是否同所付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2.应借、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是否正确,对应关系是否清晰。 3.记账凭证中有些项目的填列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等。 (三)会计账簿的核查 1.是否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是否采用订本式。 2.是否按规定启用会计账簿并正确填写启用表。 3.是否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账并注明已登记符号。 4.登记账簿是否按规定用蓝黑墨水书写,是否连续登记,有否跳行隔页的现象,结账及转页的手续是否正确。 5.账簿记录错误时,是否采用正确更正方法予以更正。 (四)会计报表的核查 1.是否根据有关账簿记录进行直接填列或分析填列。 2.表中的有关上年年初和计划资料是否正确。 |
|
来自: 昵称57857516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