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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王老吉和加多宝的恩怨,终于作了个了断

 风我是星海 2018-07-17

还记得当年的3Q大战吗?红衣教主周鸿祎单挑马化腾,打了4年,终于以360彻底败诉而告终。这件事闹的纷纷扬扬,人尽皆知。

而另外一件引起全民热议的特大事件,就是王老吉和加多宝的之间的“红罐之争”了,这件事从2012年7月开始,到2017年的8月结束,6年多的时间,也终于以最高法院“共享包装”的一纸判决而告终,也就是说双方打了个平手。

事情虽已尘埃落定,但“红罐之争”的过程,不妨再来回顾一下:

事件经过

说起王老吉加多宝装潢案,得追溯到2012就轰动一时的商标权,这也是2013年双方的纠纷的导火索,而双方装潢权在于“红罐外包装、装潢权归属问题”,争执焦点主要是商标权和装潢权是否分离。

双方引用的法律都是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出发点不一样,加多宝认为红罐外包装由加多宝设计并投入多年心血打造,理应归属加多宝,而广药却认为王老吉商标与外包装不可分离,王老吉商标既已花落广药,包装同样也随之归属广药。

双方前前后后展开三次大战。

第一战:商标争夺

2012年7月16日,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加多宝随后把产品更名“加多宝凉茶”。

第二战:广告语之争

加多宝的广告词“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王老吉认为是虚假宣传,会误导老百姓,让人以为两者是同一个产品,或者王老吉已经改名为加多宝。案子没有开庭,但是诉中禁令已经得到法院支持,加多宝不能使用这句广告语。

第三战:谁可以用红罐

或许红罐包装,才是双方最看重的,是终极决战,谁胜谁负才是关键。

这场混战持续了太长时间,从“装潢权”、“到销量一哥”之争,再从广告词,到员工的正面极端行为,最终选择在法庭上唇枪舌战。

各自立场

开庭前夕,加多宝和王老吉作为对战双方不仅多次重申自己的立场,还拉来“后援团”参与助阵,可谓硝烟弥漫。加多宝反复力证自己才是红罐装潢的设计者;而王老吉也拥有十余名法学、知识产权专家的后援团,肯定其“王老吉”凉茶的装潢与该商品本身的不可分割性。

广药集团组织研讨会,认为红罐始终与“王老吉”组合,并产生了一个共同的识别作用以后,如果把红罐剥离给另外一个品牌,会给消费者带来识别混淆与困扰,从而违背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

不过,加多宝方面也不示弱,坚称红罐包装、装潢已成为加多宝的重要财产,广药擅自使用与加多宝知名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红罐包装、装潢之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加多宝有足够的证据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并坚信“红罐属于加多宝”。

审理结果

一审判决

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院判决驳回加多宝的全部诉讼要求,判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构成侵权,赔偿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再次开庭

2015年6月16日,最高法会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两案。

维持原判

2015年11月9日晚,白云山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认为,6家加多宝公司所提反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反诉受理条件的明确规定,一审法院对反诉不予受理的处理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作出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再次开庭

2016年6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广药集团诉加多宝集团商标侵权案。这一诉讼因广药主张加多宝赔偿金额高达29.30亿元而广受关注。

终审判决

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对此事件,网友还是持不同看法:

一类认为加多宝打响了王老吉品牌,后来广药想卸磨杀驴,不合情理,偏于同情加多宝。

另一类,则认为加多宝原来与王老吉的合约,太多东西牵扯不清,有今日的结果,也算不错的了,但愿这两兄弟和平发展。

6年的时间,走了一个大圈,兜兜转转又回来了。好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护意识,终于算是加强了不少。

文/惠财(huicai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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