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15062868816 (电话):15062868816 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将涉及我省82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也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4连涨,这次养老金调整工作将于7月底前落实到位。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完全统一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继续同步统筹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两者调整办法完全统一,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不过,根据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上调5.5%左右,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则控制在4%以内,这将进一步缩小两类人群的相对差距。 调整办法结构不变 体现长缴多得 上涨部分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体现长缴多得原则,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第16年至2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第26年开始,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是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挂钩。 举个例子,假如现年65岁的老王目前退休金是3500元,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35年。那么这次老王的养老金是这样调整: 固定额部分:增加34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 前15年,1.7元*15年=25.5元 第16年-25年,2.7元*10年=27元 第26年-35年,3.9元*10年=39元 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3500元*1.6%=56元 增加部分就是:34元+25.5元+27元+39元+56元=181.5元,那么调整后老王每月就能拿到3681.5元的养老金了。 基本养老金调整对70岁以上高龄人员予以倾斜 我省基本养老金调整仍然按照惯例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对于2017年底前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和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还将增发15到45元不等。具体如下: 2017年底前的退休人员: 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 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5元 年满80周岁以上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5元 2017年底前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 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 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 年满80周岁以上 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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