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召开的2012年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会议暨洱海保护工作会议上,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表示,在继续加强领导,政策措施等方面加大对洱海保护支持力度基础上,省政府将给予洱海保护治理专项资金3亿元的支持。 大理州委书记尹建业表示,将认真实施洱海Ⅱ类水质目标3年行动计划,实现洱海生态环境稳定向好,努力开启大理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把大理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大理州委副书记、代州长何华阐述了3年计划的总体思路:以建设区域生态文明为目标,以依法科学保护治理,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在深入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六大工程”的基础上,实施好“2333”三年行动计划,即:围绕实现洱海Ⅱ类水质目标,用3年时间,投入30亿元,着力实施好“两百个村两污治理、三万亩湿地建设、亿方清水入湖”三大类重点项目,到2015年末,在气候正常条件下,使洱海有8个月以上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组建洱海流域保护局,形成“投、融、建、管”一体化市场运作机制 在即将实施的三年计划中,大理将把洱海保护治理领导组更名为洱海流域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导组,新组建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局,具体负责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大理、洱源两县市新组建洱海流域保护局,分别与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和洱源县环境保护局合署办公。理顺乡镇洱海流域保护治理机构职能职责,在乡镇环保服务中心加挂洱海流域环保工作站牌子。在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增设环境执法机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针对洱海保护治理工程项目,大理将整合洱海流域收费资质、收费权及污水处理厂、湿地等有效资产,新组建大理州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大理市、洱源县设立运营管理公司,形成“投、融、建、管”一体化的市场运作机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新机制,今后3年,州级财政每年安排预算内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洱海流域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以2500万元为基数对洱源县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与弥苴河、永安江、罗时江出境断面水质量化考核挂钩。 建立洱海流域环保设施运营奖补考核长效机制,确保洱海流域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提高流域污水、垃圾和畜禽粪便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制定出台《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严格执行《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实施细则》,做好试点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监管、项目管理、决算审计等工作,同时探索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强化项目绩效考核。 进一步修订完善《洱海管理条例》,将洱海界桩以外的流域区纳入条例保护范围,巩固扩大“双取消”和“三退三还”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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