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当令者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的旺衰原理,可知火旺于夏,相于春,休于四季(季月末18天),囚于秋,死于冬。一般来说,火宜东南,忌西北。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势力并行,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太多,多则火灭;土多则晦,火盛则亢,见金可以施功,纵叠见富余可望。 夏月之火,势力当权,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遭夭折之忧;遇金必发,得土皆良,然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若再火盛,太过必致倾危。 秋月之火,性息体休,得木生,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逃熄灭之灾;土重掩光,金多夺势,火见火以光辉,虽叠见亦有利。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喜木生而有效,遇水克以为殃;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金则难任为财,无金则不受磨折。 总结:凡日主属火者,须辨其火力有余或不足,木多火炎,则为有余,宜水济火,水衰者遇金亦妙;火弱水旺,则为不足,宜土制水,土衰者逢木亦佳;至于金多则火熄,取火为上,木次之;土多则火晦,取木为上,水次之。 [理论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实践出真知。希望传统学术越辩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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