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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针对孩子的兴趣培训班产生消费纠纷 该如何维权?

 当35遇见七 2018-07-17

消费者的忠实记录者,The Consumer Times Newspaper.



关注消费者权益

暑假到了,各类针对孩子的兴趣培训班持续招生,名目繁多、收费不等的课程让人眼花缭乱。在选择兴趣班后,有不少家长遇到过“退费”的问题,一旦发生消费争议,该如何依法维权呢?


【案例1】

  

课程上了一半 培训机构停业

  

张女士一直在为孩子选择英语培训机构,在对比了几家之后,最终选择了某英语培训。报名后双方签订了学习合同,分为两期课程,每个课程费用为1万元,金额共计两万元。在完成了第一期课程后,该培训机构就没有再营业。张女士多次联系对方沟通退费事项,总是被推辞,而后该培训机构人去楼空。张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该培训机构退赔学费1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与培训机构之间签订学习合同,张女士交纳了学费,培训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张女士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由于培训机构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继续履行,且也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故对于张女士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合同解除后 未履行部分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是培训机构,那么对于未履行部分,应当退回相应的费用。

  

【案例2】

  

未按约定开设课程 培训公司全额退费

 

杜先生在暑假前为孩子报名了某夏令营,与某培训公司签订了教育培训合同,并支付了10800元报名费。但该培训公司管理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致使该公司未按照约定开设夏令营课程。杜先生要求对方退款,但工作人员均以负责人不在为理由回绝,杜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最终培训公司同意返还报名费。

  

签订教育培训合同 双方有哪些权利义务?

  

教育培训合同是指受教育者交纳学习培训费用到学校等培训机构接受教育,两者之间形成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受教育者享有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同时负有交纳费用的义务。培训机构享有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收取学习费用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相关教育法规以及与学生之间的约定为受教育培训者提供教学的义务。

  

本案中,杜先生已交纳了相关费用,但培训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开设培训课程向其提供教学的义务,杜先生要求对方向其返还报名费的诉讼请求是合法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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