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通知,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自治区为5641元/月,我市为5638元/月。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300%;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 目前,市社会保险费核定稽查中心正在对社保五险信息系统中核定程序进行测试,确保2018年社会保险核定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乌海日报 活力海勃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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