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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一女子一套房子卖两次,骗人终究害自己

 昵称606340 2018-07-19

新房价高难抢

使得二手房市场日益水涨船高

交易火爆

然而扬中却有一位外地姑娘

将自己的二手房卖出了“花样”

事件经过

7月10日17时许,扬中市城东派出所在溧阳警方的协助下,在溧阳市上兴镇抓获网上在逃人员蔡某(女)。

2015年2月,蔡某亏欠了李女士10万元的债务,迟迟不还。2016年3月,蔡某称无力偿还李女士10万元,但是可以将自己名下的一套位于扬中市拥军路附近的商品房卖给李女士以抵债。李女士觉得可行,当即便支付了1万余元的现金给了蔡某,之后又转账41万元给蔡某。然而,当李女士和蔡某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蔡某却突然称有急事借故离开了现场。之后,李女士便再也没有联系上蔡某。

经过警方调查,蔡某于2016年8月通过房屋中介,以53万元的价格将该商品房出售给了其他人,并且已经成功办理了过户手续。至此,李女士已被蔡某诈骗52万余元。

蔡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列为网上逃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一房两卖事件屡屡发生

案例1

在负债累累却又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江苏省张家港市的顾某将手头的拆迁房屋同时出售给两个下家,还分别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顾某以这种非法牟利的方式骗得受害人张某33.5万元。2017年9月,张家港法院审结该起合同诈骗案,判决顾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案例2

合肥市民杨某某因做生意亏本需要钱,先将自己的一套房屋抵偿给债权人,后又伪造房产证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所得房款55万余元被其偿还债务,并将房屋交付给他人而将产权过户给债权人,导致各方当事人纠纷不断。2016年8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合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案例3

2012年5月,一起被称为北京“一房多卖首次被判诈骗的案件”被媒体曝光。房主罗某有一套26平方米的房子。2010年9月,她分别委托两家中介卖房,并在同一天,分别以50万和51万的价格卖给翁某与李某。凑巧的是,翁某与李某是朋友。在两人得知他们买的是同一套房后,他们找到罗某协商。最终,罗某退还了翁某的50万元,并承诺将房子过户给李某。但此后,罗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过户,李某因此向法院起诉。罗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期间,又通过中介公司将房子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徐某。最终法院判决罗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如何防止遇上“一房二卖”呢?

首先,交定金前,购房者应该查询房产的所有权人。

其次,及时网签。

最后,严格采取资金监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来源|综合金山网、问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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