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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吃货”眼里的“油盐酱醋葱姜蒜” ——广西餐饮业民诉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

 唐律师的资料室 2018-07-19

  来源: 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简介:


     廖毅律师,2010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双学士学位,现任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就职于法院系统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其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同时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积累了良好的执业口碑。

     擅长处理:刑事辩护、房地产、公司法务、人身侵权、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各类案件。




引言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餐饮行业始终在国民经济尤其是第三产业中扮演重要角色。近年来,我国餐饮服务市场保持稳定的高速增长,总收入由2013年的2.64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7年的3.96万亿元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高达10.7%[i]。餐饮行业本身日益呈现出市场广阔、高频刚需、集中度低且行业格局更新速度快,标准化程度低的特点。餐饮收入总规模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8%,比重持续提升,并且,餐饮市场对整个消费市场增长贡献率达到11.1%,拉动消费市场增长1.2%。但是,在餐饮行业百花齐放增势不减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民事类纠纷案件,越来越多的餐饮业经营者们已经充分认识到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性,但餐饮业经营者们对于餐饮业相关法律风险的认识普遍还处于模糊的状态,未能准确认识餐饮业中潜在的法律风险,这让身为法律“吃货”的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此,我们这帮“吃货”决定通过本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年来餐饮业大数据“油盐酱醋葱姜蒜”进行全面系统分析,以期将自治区范围内餐饮业普遍存在的法律风险逐一展现,进而为全区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以及从业人员防控潜在法律风险提供参考和帮助。

 



数据来源

本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包括以下渠道:

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2、Alpha行业雷达&案例库



 样本信息 


裁决类型:民事类

裁判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各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3日

涉及行业:餐饮业

文书数量:餐饮业1161份





油之纯:案件总量及纠纷变化趋势分析


    截止至2018年07月13日在库民事案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业的案件总量为1,161件。争议标的总额为704,898,494元。纠纷变化趋势如下图:

    上述数据显示,自2013年裁判文书网大量公开文书至2017年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业涉诉纠纷数量持续保持年均50%以上的爆发式增长,2018年的涉诉纠纷数量与2017年基本保持一致。我们认为,餐饮业涉诉纠纷数量的增多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必然结果,根据相关实证分析结论:我国民事诉讼量的长期收入弹性为0.5359,即国内生产总值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对应的拉动民事诉讼量将会增加0.5359个百分点,经济增长对民事诉讼量增长的作用显而易见[i]。由此,我们分析原因如下:一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拓宽了区域经济的规模,带动了餐饮业从业主体的种类和数量的激增,从而导致餐饮业所涉经济活动的频数增加,这便直接增加了源于餐饮业纠纷的民事诉讼量;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普法力度的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权利意识的变化,致使人们更加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盐之泽:案件争议标的额统计


    截止至2018年07月13日民事案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业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的68.17%,10万元至50万元的占15.05%,50万元至100万元的占4.67%,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占7.27%,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占2.42%,1000万元至1亿元的占2.25%,1亿元以上的占0.17%。具体情况如下图:


    由上述数据可知,有近70%的餐饮业涉诉纠纷案件标的额集中在10万元以下区间,10万元至50万元区间的纠纷数量与5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纠纷数量基本持平,1000万元至1亿元区间的纠纷数量仅有13件,而1亿元以上标的额的纠纷仅有1件(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2015)右民二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案由为追偿权纠纷)。我们认为,餐饮业涉诉纠纷各不同标的额区间段的案件数量与餐饮业自身行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紧密关联,整体呈现出典型的金字塔结构,这与餐饮业交易种类、交易习惯和交易方式相对应,符合宏观经济学产业发展趋势。我们对此分析原因如下:一方面餐饮业日常经营范围绝多数相对固定在买卖、销售、租赁、仓储、服务、劳务等基础层面,由此可能引发的涉诉纠纷普遍存在标的额小、数量庞大、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等特点,而餐饮业除日常经营范围外还关联融资、借贷、股权、侵权、知识产权等诸多方面的众多类型纠纷,这部分类型的纠纷往往由于其纠纷本身的法律属性和特点,容易出现较高标的额的涉诉纠纷;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层次普遍法律意识的提高,以消费者、劳动者为主要人群的诉讼主体日渐成为了餐饮业涉诉纠纷攻方(原告)主力军,社会个体对社会、行业层面的影响和推动已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由于餐饮业经营者在专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绝大多数经营者忽略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疏导,同时社会层面和立法层面对餐饮业发展势头及伴生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的进行预估、引导、监管和规范,致使很多本可避免或可以有效化解的纠纷无奈之下被迫进入了诉讼程序。


酱之色:案件类型及案由分析


    截止至2018年07月13日民事案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业前三大三级案由依次是: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18.09%,同时占二级案由合同纠纷类案件总数的29.75%),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15.59%,同时占二级案由合同纠纷类案件总数的25.64%),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8.61%,同时占二级案由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类案件总数的84.03%)。具体情况如下图:

    截止至2018年07月13日民事案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业前三大四级案由依次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8.96%,同时占三级案由借款合同纠纷类案件总数的57.46%),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8.35%,同时占三级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类案件总数的97%),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4.31%,同时占三级案由租赁合同纠纷类案件总数的57.47%)。具体情况如下图:



醋之味:诉讼地位与对手行业分析


    截止至2018年07月13日民事案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业诉讼地位为攻方(原告)的占16.91%,守方(被告)的占83.09%。具体情况如下图:

    截止至2018年07月13日民事案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业前三大对手行业依次是:金融业,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批发和零售业。具体情况如下图:


因数据筛选时,对手行业统计仅以对手方为公司主体时进行统计,故我们以案件总数初步减去对手行业统计数据后,预估对手为自然人的案件数量约为830件左右。

另外,截止至2018年07月13日民事案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业诉讼地位为原告方且聘请律师占比为94.42%(186),诉讼的胜诉率77.96%(145);作为被告方且聘请律师占比为88.95%(861),诉讼的胜诉率77.96%(145);而作为被告方且未聘请律师占比为11.05%(107),诉讼的败诉率却高达为89.72%(96)。具体情况如下图:



葱之香:案件类型及案由分析数据解读



一  


合同风险防范刻不容缓,不容忽视



    从前述一级案由至四级案由的全面比对分析可知,一级案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61.32%,而其中的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60.81%,同时占一级案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类案件总数的99.16%,这充分说明了合同作为餐饮业经营模式下的重要构成因素,几乎直接影响到餐饮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一家餐饮企业,对外涉及的合同主要包括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服务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连锁经营合同、商标专利许可合同等一系列的合同,而对内还包括合伙经营合同、股权合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股权激励合同等在内的众多其他合同。因此,作为餐饮业经营者,其应当高度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充分采取有效途径提高自身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防范和控制。为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


01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者自身须提高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契约精神认识



02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审查制度   



03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建立高效稳定的合同风控制度监管落实机制



04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切实做好合同订立前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05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合同细节操作 



06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建立完备的合同履行管理工作机制   



07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建立合法有效的合同解除、终止管理机制



二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始终存在,应当高度重视

    从前述一级案由至四级案由的全面比对分析可知,一级案由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21.53%,而其中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20.41%,同时占一级案由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类案件总数的94.8%,这充分说明了餐饮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在创造了众多的就业岗位的同时,也容易发生劳动争议。根据我们的深层次数据分析,在劳动争议类案件当中,用人单位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占95.36%以上,其中用人单位的败诉率高达97.78%。我们分析后认为,这一现象和结果的背后固然有劳动法立法、司法实务以及劳动者自身意愿的问题,但更多的还是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不够重视劳动争议风险预防,未能建立健全自身的劳动用工制度,缺失专业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所造成的。纵观我国现有劳动法律框架体系,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完全可以在现有法律规定范围内,在不增加用工成本或较少增加成本的基础上,防范好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为此,我们给出以下建议:


01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者自身须提高劳动用工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



02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           



03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建立高效稳定的规章制度监管落实机制 



04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05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建立以事前预防为主,以事中控制及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风险控制体系



06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始终保持与相应从业人员良好的信息交流、沟通渠道和机制



三  


知识产权管理将日益重要,未来可能成为新的纠纷爆发点

    从前述一级案由至四级案由的全面比对分析可知,一级案由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10.77%;其中的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10.25%,同时占一级案由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类案件总数的95.2%;而四级案由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8.35%,同时占三级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类案件总数的97%。我们通过分析后认为,该组数据中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虽然仅占案件总数10.77%,但却对整个餐饮行业影响巨大,未来可能由此成为新的纠纷数量爆发点,主要理由如下:1、因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类案件主要来自于品牌商标,而这对于现阶段餐饮业的经营及竞争产生决定性的影响;2、纵观全国范围内餐饮业现状,普遍存在众多例如特定商标的特许使用和经营模式的许可使用以及餐饮门店等公共区域播放的音乐、娱乐设施当中使用的影视产品、对外宣传广告传单中使用的图片等涉及到著作权等问题,而上述数据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业所涉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的案件数量更直接印证了我们的结论;3、对于配方、制作方法、销售渠道等有自己独特之处或能为自己带来竞争优势的商业秘密,缺乏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此,我们认为餐饮行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防范:


01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者自身须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成果



02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建立健全自身知识产权法律管理机制 



03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积极主动加强知识产权合同管理     



04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强化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规范知识产权使用行为



05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依托新时期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与相关知识产权维权机构良好的信息交流、沟通渠道和机制



四  


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应防微杜渐,做好自身内部法律风险防控

    从前述一级案由至四级案由的全面比对分析可知,餐饮企业自身内部方面的纠纷数量虽然仅占少数,但往往一旦发生,就会对餐饮企业及股东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和损失,例如“俏江南创始人张兰的对赌协议”、“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纠纷”等典型案例已是前车之鉴。为此,我们建议餐饮业经营者、管理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完善:


01
餐饮投资方向、经营模式、合作对象的选择                



02
投资可行性研究                                       



03
餐饮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04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架构                    



05
投资人协议、公司章程的制定和完善                      



06
餐饮企业内部治理与债权人、其他机构外部关系处理         



07
建立内部法律事务部门或外聘常年法律顾问                



姜之辣:诉讼地位与对手行业分析数据解读



一  


诉讼地位对比明显,律师作用已有显现,但陈旧观念意识还未改变

    从前述诉讼地位与对手行业分析数据可知,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业诉讼地位为攻方(原告)的占16.91%,守方(被告)的占83.09%,而作为餐饮业主一方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率为89.88%。其中,餐饮业方聘请律师代理率及诉讼的胜诉率呈现双高趋势,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餐饮业方且未聘请律师代理率虽低但其诉讼的败诉率却高达为89.72%。究其原因,我们分析如下:


01
不论餐饮业方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其聘请律师代理率及诉讼的胜诉率呈现双高趋势说明了餐饮业方法律意识逐渐加强,愿意负担一定经济成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通过律师代理诉讼确实能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为餐饮业方争取权益和减少损失。     



02
在餐饮业方作为被告的情况下,有11.05%的诉讼案件未聘请律师代理,这部分案件不排除本身确实存在极高败诉风险的原因,但其未有律师介入减少损失也是其最终败诉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经分析比对,其中相当一部分败诉案件存在很大调解、和解的空间和可行性。  



03
餐饮业方虽然有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积极行为,但是却绝大多数为个案聘请,未与律师形成法律顾问或长期合作关系,尚停留在传统“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抱佛脚模式,宁愿花费律师费处理已然纠纷却不愿意支付顾问费预防纠纷产生,陈旧观念意识依然占有市场。



二  


对手行业与案由分析相互印证,符合餐饮行业参与因数结构比例

    餐饮业行业普遍具有资金需求、场地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公共管理与服务等关联要素,我们结合案由数据分析对手行业数据分析,可以得出餐饮业关联要素与对手行业分布的高度竞合,这也再次凸显了餐饮业所涉及的纠纷领域广泛、种类繁多、关系复杂的特点。作为餐饮业经营者和管理者,更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实关注相关领域行业发展趋势和变化,主动调整好自身发展节奏和步伐,切勿盲目从众、过度围绕自我。


蒜之语:结  语


目前,餐饮行业在总量上保持温和增长,但内部充分竞争,淘汰迅速,洗牌率较高。根据中国报告网收集的数据显示[i],中国餐饮业每年洗牌率为70%,餐饮行业处于结构性过剩的状态。餐饮业进入门槛低,从业人数众多,从2013 年开始从业人数就超过了千万级,2016年从业者达到2300万人,全国餐饮企业数量超过320万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位置优越,同时拥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区位优势,可以预计今后经济发展增速将会稳步提升,餐饮行业又将迎来新一轮增长。仅以南宁为例,2017年根据南宁工商局登记在册的南宁餐饮商家共43028家,2016年南宁市实现餐饮业营业额201.76亿元,同比增长14.00%。(数据来源:南宁市工商局)[ii]由此可见,餐饮行业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餐饮业经营者和管理者们面对着新的市场环境,要谋求自身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必须要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

    由于信息、样本来源有限,以上分析仅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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