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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书学》:新出土郴州吴简墨书及其书史价值

 老庆mqo544fkvp 2018-07-20


郴州吴简  郴州市文物处收藏 



新出土郴州吴简墨书及其书史价值





文 | 王晓光


本文在概述近年新出土湖南郴州苏仙桥三国吴简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较为细致地对该批吴简墨书(隶、楷、行、今草等书体以及习字简)进行了分析,再对同地域、时间相距不远的郴州吴简与郴州西晋简加以比较,继而将锺繇书法与近期简牍墨迹进行比较,以期从新发现简牍墨书等资料审视汉末三国西晋时期手书体书法之发展情形。



郴州苏仙桥三国吴简概况


湖南省郴州地处岭南北麓,战国晚期楚国的势力已达此地,秦末项羽逐义帝于郴,汉初该地置桂阳郡,西汉至两晋郴州为桂阳郡郡治所在地。2003年年底,湖南郴州文物考古队在郴州市苏仙桥发现汉代至宋元时期古井11口,其中,在四号井(J4)中清理出三国吴简140枚(含残片),被称为郴州苏仙桥三国吴简。郴州苏仙桥三国吴简纪年月范围在三国吴孙权赤乌二年至赤乌六年(239—243),这批吴简应为此期墨迹。郴州吴简完整者不多,整简长23—25cm、宽1.4—2.1cm,简多残断,简形不很规整,削衣碎片几占一半,一些简被火烧过。郴州苏仙桥吴简的文书接收者为“李某”,这批简牍应为李某的私人之物;李某很可能是孙吴时桂阳郡府的属吏。


郴州晋简  午直用孟秋应改柞梄之火请勅帐下宿


郴州苏仙桥吴简经初步整理后,其内容大体分五部分:


1.簿籍类:多为钱米牲畜价值的记录,如简40,正面:“男子黄孔米六百八十六斛八斗六升为钱七百九十六万◇(表示简断茬)。”


2.文书、书信类,如简4,正面:“李君昨□得送槾□知念不以(已)幸复乞少椠得用刺府曹。”背面:“又却并所白人者乞差次而已党(傥)不终也邓鱿再拜。”


3.记事类,如简7:“右嘉讳六年判(叛)户口食人已还故居。”简10:“得□刘笃事傀对薄(簿)不复在之大无有笃名。”简19:“◇□逐亡叛不得佃种米当出无有◇。”


4.纪年类、习字类,如简31,背面:“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简135,正面:“伯赤乌六年九月满。”简60:“◇[桂阳]桂阳桂阳祠桂阳阳◇。”习字类简所书内容断续不连贯,语句不完整,但亦保留一些资讯,既有纪年记事又是习字简,如简31,正面:“赤乌五年正月甲子朔一日东部都尉谢君顿首死罪死上死死死死。”


其他类,郴州吴简近半数因过于破碎不能卒读,遂列一类。


郴州苏仙桥吴简墨书考察


郴州苏仙桥吴简数量仅有一百多枚,且削衣残片占相当比例,不过许多简片均两面书写,所含墨迹信息也算丰富,与长沙东牌楼东汉末简牍类似的是,郴州吴简也是多体俱现,如楷、行、隶、草等。郴州吴简为孙吴赤乌年间之物,比汉灵帝(156—189年在位)间的长沙东牌简牍晚五六十年,由这相近两地(长沙、郴州)数十年间字迹的差异,可看出其间书体的演进变化。郴州吴简上的许多字迹,已不适合像东牌楼简那样以“早期行书”“早期楷书”概括了,郴州吴简墨书更近于成熟的楷、行体了。


郴州晋简  长连邮西到深浦亭十五里不在正路依己卯诏书省


一、楷书


郴州苏仙桥吴简中的楷书简有简2正、4背、5、17、19、31正、32、40、53、55、57、84等。苏仙桥、走马楼吴简这类社会世俗实用性书写中的“楷书”或“早期楷书”少有像锺繇传世法书那样规范、工整的字迹,简牍墨迹里总是楷、行(或隶)间杂的,许多写法类似后来所说的“行楷”。当然也正是这种“多体”杂合写法,带来由隶而楷(还有行、草)的发展,不过,郴州简中的今楷已相当成熟了。郴州简中的楷书特征体现在:


1.提按笔更加明显


提按笔法乃今楷笔法显著特色之一,这一点上郴州吴简显然比东汉末东牌楼简更明显。一是横折部的提按进一步强化,如简4中的“知”“得”“寘”“复”“曹”等字的横折;二是一些笔画行笔过程中富于提顿意识,如简4中的“槾”“念”“复”等字;提按笔中,很多写法是与快写(行、草)动作密切相关的,如“復”的左旁及反捺,“念”之“心”,“送”之“辶”等,提按笔法及其形成的许多笔画部件等(如楷体的点笔、走之、耳旁等等),多源自草写法,于汉末、魏晋间被逐渐楷化、部件化。提顿笔的日益显著增强了笔画间的粗细对比,这也是今楷成熟的一环。比如郴州简17之“白”字之横折写法:横笔较细,至转折处重按并下拉,形成细横、粗竖之强烈对比,同简的“刘”“温”“使”等字亦是这种特色。


2.竖钩逐渐成型


“竖趯”笔亦属今楷典型笔画。东牌楼简牍中的“竖钩”笔尚属初级发展阶段,其末钩部一般向左下方拉出(来自东汉俗写隶书技法)、而非后来的向左上方尖挑。发展到孙吴走马楼、苏仙桥简时该笔画越来越成熟,多有上挑之趯,如苏仙桥简4之“得”,简2之“陈”,简31之“子”“朔”“谢”“尉”等的竖钩都挑向左上方,完全是后来标准今楷的竖钩法。趯笔等细节可看出今楷在三国时代的急速成熟。


郴州晋简  阳隆慧雨施德合无疆赉庆我后四方之纲臣□


3.横画的进变


“横画”在汉字中位置重要、也较显眼。横画在由篆而隶的隶变过程中曾是重要的细节指标,因为至少“横笔”之起、收笔等环节,对于讨论隶变问题以及书写形态进变等颇具楬橥意义。然而,在今楷形成历程里,“横画”的“进变”却显得有些滞后,这体现在:后汉末到三国间,横画较多尖锋起笔,继而加重笔力、重顿收笔,形成左尖细、右钝粗的笔画形态,其中总是隐存隶书遗痕。早期今楷中,横画和捺笔大概是留有隶意最多的笔画。早期楷书横画之左尖右粗写法在民间书写中很普遍,从东牌楼东汉末简到走马楼、郴州吴简,到郴州西晋简、西部出土的西晋简纸墨迹中都有这种情况。横画调锋起笔在三国简牍墨迹中只是少量出现,如走马楼简,这一时段的墨迹中为何很少出现两端顿按型横画(如标准今楷那样)呢?早期今楷源于草率隶书(如“新隶体”之类),其中横笔的简略快写法即是顺锋入笔之后顿按收笔,这实际上是省略了隶书横画的起讫笔、即“蚕头燕尾”法,隶书横画之波势亦随之弱化——这样的横画到三国时代(在民间书写中)亦未有太大改观,因此它一直属“速写”状态,若将它规整化,就像写汉隶那样在起笔处加上调锋提按一类的动作,即成为今楷的横笔写法。郴州西晋简有许多较标准的今楷字迹,然而尖锋入笔的横画还是不少,另有一部分横画为斜侧锋入笔,与东晋名家楷法几无二致。这种笔画细节的规范与技术提升或主要由名家士大夫们实施(锺繇等被认为是规范早期楷书的名家),并在社会上逐渐普及。从民间实用书写角度看,郴州吴、晋简这类墨迹仍处于楷化过程中,其实这种实用领域的“过渡”一直延续了较长时间。


郴州晋简  晋宁令周系 治晋宁城週币(匝)一里二百卌步高一丈五尺在郡东去郡一百卅里去江州一千七百卅里去京城三千七百里领员吏一百廿五人卒十二人


二、行书


东汉末至三国的行书属早期行书,它与早期楷书一样,来自东汉新隶体等俗写隶书,书写速度较快,形态“杂”,兼含隶、草、楷等特征,没有严格的书写规则,是早期行书的特点。刘涛评价早期行书特征:“省并的连笔较多,字形纵长,结构是宽结式,比较松散。”郴州吴简中的行书也是该种特征。郴州吴简行书类墨迹所占比例最大,典型的有:简1、2背、3、4正、10、16、37、43、52、68、90等。其特点可归纳为:


郴州吴简4正、背  郴州市文物处收藏


1.转笔加提按


早期行书与汉代草书关联紧密(包括章草及一般性俗写草法),保留着众多草书的圆转弧形线式,因为早期行书可说是草体的某种规矩化形态、并与俗写隶体的结合。东汉末行书(如东牌楼简)这些特征很明显。但书写在演进,早期行书中折部的圆转写法被加入越来越多的提顿法,而非简单的弧转了;当然,提按的强化与早期楷体的参入影响也不无关系—事实上早期行、楷常常是合为一体的。比如郴州吴简中简2,背面为非常纵放的十个行书字(也可视为行草),“百、万、五”等的横折部并未如汉草似的弧笔直转,而是加入提按动作,且有了粗细变化。


转笔加提按乃早期行书特色之一,“转”指动态的、源于草体属性,“提按”指静态的、归于正体特点。这也是行书居于“草”“真”书之间的书体特征。


既容易辨认,又不乏书写效率,因此越来越成为实用书写的主流,郴州吴简中行书数量也最多。


2.结构上仍比较松散


缩短笔画、点化笔普遍、随意搭笔、随意自由联结组构等,令早期行书(社会实用书写)结构上比较松散。一些字形仍为纵长形,如郴州吴简简5(正面)之“裏”“檸”“幸”“者”“復”等字。


由于那一历史阶段没有统一的、行政的“新体”厘正规范行为,字体演进自然而散漫,结构上的美化或规范,一是有待于新体在社会上进一步成熟、定型,一是依赖上层士人书家的典范、引示作用,可以想象,与郴州、走马楼吴简近、同期的刘德升、锺繇等大家的行书已拥有技法之严谨性及个性色彩。名人书写与社会实用书写之间相互汲取、影响,进而推动新体完善。


3.点笔、省并笔等促进行书成熟


东汉逐渐增多的“点化笔”是孕育早期楷、行的细节因素,点化笔也发展为楷、行书的一些基本部件、笔画。行书成熟过程中,点笔连接、引带笔画的作用又被凸显,加助了行书体“行”的色彩。走马楼、郴州等三国吴简里,点笔及其他笔画间相连或意连的映带牵丝线已很明显,尤其是郴州简墨书,已近于典型意义上的行书体了。省并类约省写法于郴州吴简中更是普遍,如“有”字的“横撇”两笔并为一笔,“心”作三点,“亻”两笔省略为一笔,等等,这类简省法在汉末、吴简中不一而足。

郴州吴简(左)  与孔木21对比


三、隶体,今草


1.隶体


隶体在郴州吴简中已属极个别现象,只有简26(正)、28、38等,这些隶书也不是标准隶书,类似东汉“新隶体”或“俗笔隶书”,它们隐去了波磔翻挑类形态,多为自然顿驻,只是横扁字势显出其与楷、行的差异。个别简文字以行、楷为主,间或参入隶书笔意,如简2正之“赤”“十”“廿”等的主横画属隶书写法,而同简中的“子”“畜”“二”“长”等的主横画则为今楷法。可见传统隶书在公元三世纪中叶有时仍出现在日常书写中,但更为便捷的行、楷新写法更为人们青睐。如果说东牌楼时代人们还以隶体书写签牌、楬类标识物(仍以隶为正体)的话,三国时期隶书的实用市场已极小了(指实用书写而非碑石用文)。


2.草体


郴州吴简中纯粹的草书很少,如简2(背)、简22及碎简上的部分墨书。早在数十年前的东牌楼东汉末简牍中,早期今草已占优势,但其结构尚显松散、不成熟,而郴州简的今草字型则紧缩、规整了不少,点笔、提顿笔意识显明,但个别点画仍留有章草波脚遗痕及横势。总的看,郴州简中的今草比汉末成熟了一大步,简22的字迹与楼兰西晋草书简《从胡当散供三斛谷》(孔木21)极相似。


四、“粗圆厚钝型笔触”较普遍


长沙东牌楼东汉末简牍中,有大量墨书之笔触粗圆厚钝。郴州吴简与东牌楼简地域接近,虽经过了数十年书写进变,这类笔法仍然存有、并发扬光大。郴州吴简中含这类笔触的简牍甚至占总简量的一少半(它们并非出于一人之手),且行、楷体中都有。粗圆厚钝型笔画以中锋用笔为主,行笔藏裹锋,很少出锋芒,其效果是圆润厚重质朴、稚拙可爱。笔者认为这种圆润厚钝型笔触不见得是“秃笔”所致,乃汉魏晋间一种较普遍或较流行的写法,在东汉后期(东牌楼简代表)、三国(郴州简代表)、西晋十六国(兰楼纸简文书中的诸多墨迹为代表)期间的墨迹中十分多见,其笔法渊源实为“篆→隶”秦汉笔法,在社会实用书写中承续并广泛使用,名家书写中如西晋陆机《平复帖》→东晋王羲之《姨母帖》等亦属该种笔法系统的传承发展。这种圆钝型笔法存在于楷、行、草体中,其形成、延续的一个原因是对先秦、汉代质朴、厚重、圆浑写法的追承。后人总是热衷于溯追先代古法,这种写法之于魏晋,就像魏晋古法之于唐宋乃至后代。


郴州吴简及西部晋简圆钝型笔画举例


五、郴州吴简中的习字简


郴州吴简中至少有数枚(正背计十余面)练字简,如简1正、简26背、简27、简28正、背、简30正、背、简31正、背、简41正、简60、简73等。这些“习字简”可分两类:一类是较典型的练字简牍,一类是疑似笔画练习或草书练习。


郴州吴简中的习字简  郴州市文物处收藏


第一类,如简31正面:“赤乌五年正月甲子朔一日东部都尉谢君顿首死罪死上死死死死。”背面:“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简31背面接正面文尾4个“死”,连续写了十一个“死”字,简正背两面出同一人手笔,全文共十七个“死”字写法几近一致,属较成熟的今楷法,其横笔较短,尾笔“乚”向右拉得较长,成为主笔;行笔中并不凝滞,含有行意,且富于顿挫提按感。简1正面:“郡……吏食食食记记敢言之敢言之之。”此简写得较率意,笔画粗放、圆厚、粗细反差大,略存隶意,显然不如简31那样点画细致、楷法成熟。不过简1三个“之”字给出当时同一字的不同写法(一人笔下):第一个“之”具今楷风貌,尾笔成楷式波脚;第二个“之”粗笔纵逸,具行意,极大夸张了笔画宽厚度,尾笔成反捺点;第三个“之”也可视为行书写法,拉大点间距,尾笔含隶意;三个“之”各有其形、写法各异,这不应当看作书者不经意为之。如果说略早于郴州简的中原锺繇书法已具很高艺术境界的话,郴州简这类民间书写含有风格多样性追求亦属自然。这些习字简还表明,三国时代早期今楷、行等体在民间日益普及,人们对新体的追逐、练习乐此不疲,提按等新法已融于人们日常书写及练习中,并有多种多样的个性发挥,这些都进一步促使楷、行、今草的继续成熟。


第二类习字简文似不成文字,像笔画线条练习,又像画符类写画。如简30正面,整理者释为“……十一资白□□□□”,简正面十多个及简背十多个“符号”以横画为多,某些“横画”颇具隶书波势意趣,其中有近于“十、目、日、安”的个体,笔者倾向于它们仍属笔画练习类,因为它们毕竟与可识文字共居一简,且多为文字式笔触。还有一种是连绵潦草的线条,如简26背、简27等,它们既不全同于草书点画,也不似楬牌、封泥匣上的画符图案类笔迹。简27之延绵线条由一“白”字领起,联想到长沙东牌楼简中有一残牍疑似“连续今草”字迹,郴州简这类连绵萦绕线条或属草体一种练笔样式。


郴州吴简与郴州西晋简比较


2003年底至2004年2月,湖南郴州市文物处和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郴州市区苏仙桥遗址发掘汉代至宋元时期的古井十一口,其中十号井(J10)发现九百零九枚(含残简)木简,内有无字简五枚,大多数为木质(杉木),竹简仅二枚;简长24cm、宽2.2—4.1cm、厚0.2—0.3cm,均为两道编绳;简上纪年有“元康”“永康”“永宁”“太安”等年号,均为西晋惠帝年号(300年前后),可见这批简牍为西晋简牍。其内容为西晋桂阳郡郡府的文书档案。


郴州西晋简上距郴州吴简已过去五十多年,对比这同地不同时的孙吴、西晋简书,或可体察出字体进变的痕迹。


郴州西晋简(右)、郴州吴简(左下)与锺繇小楷(左上)比较


1.郴州吴简行书所占比例大,规整的今楷较少。郴州西晋简楷体可分三类:第一类新体较成熟(居主流);第二类新体仍未完善;第三类则含少量隶意。关于含隶意的墨迹,郴州吴简中的隶笔多杂于今楷(或行楷)中,多数属演进中的自然遗痕;而郴州西晋简中的隶笔似乎是有意为之,即出于郑重之意而使用“古体”。


2.郴州西晋简的楷书已比较成熟规范,这体现在点画用笔的系统化上和构形体系上。前者包括横、竖、撇、捺、点、折等基本部件的楷化定型,包括提按笔法的成熟应用,包括典型楷化笔画对于单字的主导作用(如郴州晋简中重捺笔、主横笔、主横笔两端的夸张处理等);后者指字形之书体归类意义上,郴州晋简的构形基本具备了今楷标准,这比起几十年前的郴州吴简已进步颇大。所以,从郴州西晋简书能自然联想到不久后的东晋楷书,它们之间已经颇多相似!


郴州晋简  土地生草木中药者穹窮鸟头术虎杖莉芦


3.笔触特点不尽相同。郴州吴简中含粗圆厚钝型笔触的墨书颇多,且并非出于一人之手,这属汉魏晋间一种较普遍的、甚至是流行的写法,乃“古质”表征。郴州西晋简则不同于此,而以劲健的出锋笔为主,这并非是此用“尖利佳笔”、彼用“秃毫”或个人风格所致,而实为时代趣尚使然,粗圆厚钝型写法属古法延续的表现,随着新体楷、行、今草日益成熟普及,新的审美及技术观念渐次替代旧者,这反映于各种书体里。比如草书,同处西晋朝的卫瓘、陆机的笔触效果就迥然不同,前者的“草稿体”用笔显锋芒圭角,开东晋草书之风;后者草书新、旧糅融,笔道厚朴淳圆,相对而言含古意较多。就今楷体来看,三世纪中叶的郴州吴简包含两种用笔法,一是如“秃笔”所出的钝粗型写法,一是棱角分明、显锋露颖类写法。从郴州西晋简看,西晋末期前后,出锋型楷法似已居于主导(特别考虑到郴州—当时的桂阳郡属南方偏远卑湿之地),与这种显锋芒型用笔法相得益彰的是较成体系的今楷间架结构。


诚然,郴州西晋简终究只是一个“点”、一则实例,三国西晋至东晋,传统旧法依然在日常书写中延续着,只是越来越少而已。


4.从单字细节看郴州吴、晋两种简书的变化。摭出郴州吴、晋简中出现较多的同一字做比较,如“死”等字。郴州吴简第31号简为练字简,其正背两面共书十一个“死”、一个“罪”字;郴州西晋简2—144号简有两个“死”、两个“罪”字。31号吴简以谨严的态度练习书写,“死”的尾笔“乚”向右伸出很长,第一横笔则极短小,字形横扁,且字形不甚固定,体现了楷化进程中的情况;2—144号西晋简中的“死”字形正方,“乚”的右出长度及主横画的长度均较适中,已然是我们熟知的今楷形态。“罪”字也有类似的变化。

此外较典型的细节变化是,右弧形笔画减少,横折、提按笔增多。这是由隶而楷演进趋向中重要的线型变化。“口、日、勹、彐、卩”等部首的右部在汉简中多为弧转,早期行、楷依旧含带该类写法,郴州吴简亦然。在楷化进程中,这类弧形线段很大一部分被横折部替代,同时横折部加进提按笔—郴州西晋简正是这种情形,这表明今楷重要笔法提按笔已大体上各就各位了。


“死”“罪”等字对比,左二简为郴州吴简,右为郴州晋简


东牌楼简→走马楼简→郴州吴简→郴州晋简等墨迹,展现汉末三国西晋墨书发展轨迹。


历来东汉后期至三国间笔书墨迹鲜见,近几十年来江南吴简零星出土,如长沙走马楼吴简、郴州吴简、长沙东牌楼东汉末简,这些简牍墨迹把汉末三国间的书写情形展现在今人面前。东牌楼简(东汉灵帝间)至走马楼吴简(孙吴嘉禾间)至郴州吴简(孙吴赤乌间)跨时五六十年,郴州吴简至郴州晋简则又过了四五十年,这一系列简牍墨书呈现了社会实用书写发展、特别是早期新体(楷、行、今草)日益成熟、普及的实况。汉魏西晋属字体剧烈演进的末段,这些简牍墨书给出了多种书体并存、各类写法竞秀的生动情景,如东牌楼简有五体、郴州简含四体等,更有意义的是,这些简牍墨书中,新旧写法并存,呈现着书体演进之“中间环节”及过渡形态,有益于字体书体演变的考察研究。从东牌楼简至郴州简,上接东汉初书刻,下启两晋书刻,乃上古墨迹史、书史之重要构成环节,其书学价值十分重要。


郴州晋简  定丁男一千九百八十九军将州郡县吏民士卒家丁


锺繇书法与同近期简牍墨迹比较


一种新写法乃至书体在日常实用中逐渐被认可,并拥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这时,总会有士大夫书家有意识参与“新体”实践,并予以规范提升。无数人长时间的实践与名人厘正行为共同促使新体成熟完善。王宁说:“(字体)类别风格的形成,是经很多人在较长时间里,在书写用途、工具、载体等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下渐渐形成的,而这种字体的成熟和巩固,却往往是一部字书或一种碑刻将其特点集中体现而成就的。”东汉后期民间日益流行的早期楷、行等体,经刘德升、锺繇、胡昭等名家的技术整理提升后,其点画、结构、字形等达到了相当程度的规范化、艺术化,之后的卫氏、王氏等众多书家传承锺氏等人的法则,并将楷、行、今草新体发展到新高度。


史称锺繇(151—230)精善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狎书,相闻者也。”铭石之书为碑版用体,即后汉标准隶书;行狎书为行书;章程书一般认为即楷书。锺繇章程书有《荐季直表》《宣示表》《贺捷表》等。锺繇以楷书写奏章,表明当时新兴今楷已进入官文书写领域;从长沙东牌楼牍文看,许多官府间往来文书亦用早期楷、行甚至草书来写,那么早期楷书通行于一定范围内的官文书,当不晚于东汉末。从日常书写看,至晚在东汉晚期,社会实用手写体基本以早期楷书、行书、俗体草书(含早期今草、率意的章草等)为主(见长沙东牌楼简牍)。到三国时期,郴州、走马楼等简牍墨迹说明,今体楷、行等更加广泛地应用于日常书写中,其形态更加成熟、定型,隶意甚至已属凤毛麟角了—可以说,汉末三国间事实上已非隶书时代、而属新体时代了。当然,同时期的铭石书体仍袭用标准隶体,这牵扯到铭石书体滞后于时用书体的传统问题,此处不赘述。


锺繇年轻时即是东牌楼简的时代,走马楼昊简之嘉禾时代锺繇刚去世不久,郴州吴简的时代也仅晚于锺繇去世十数年。锺繇书迹与吴简墨迹显示了当时名人书写与民间实用书写间的同、异处。相同处是两者皆属“新体”,这已成为当时书写的潮流;不同点主要是技法层面上的,锺氏书迹属技术完备、体系较固定的“成熟版”,郴州、走马楼等简牍墨书则属仍在变动中的,技法、形态等尚未完善定型的“未成熟版”。从另一角度看,社会日常俗体中的新写法与文人士夫笔下的新写法产生互动作用,由此促进新体迅速成型,其中,社会性书写的基础意义与文人名家的厘正、整饬、修饰作用都不可忽视:民间俗写楷、行新体被名家们接受并给以技术上、艺术上的规范提升,官僚士人书家以其影响力使新体在社会上散布、推广,反过来进一步促使新体更加成熟。早期楷、行书到锺繇时代,具备了初步完善法度的环境,于是锺氏等人对早期楷、行书做了划时代的整理、加工、提升,使新体首次上升到很高的艺术境界。锺繇之于早期楷、行等体的意义既有技术层面的,也有书法精神韵度方面的,“由于锺繇的垂范,正书、行书在士大夫阶层流行起来,从而形成了新的书法时尚,这就是后人津津乐道并且仰慕风从的‘魏晋风韵’”。


郴州吴简(右二简)、郴州晋简(左二简)楷体比较


锺繇对早期楷书的技术规范或表现在:


1.规范统一字形、字径,形成从单字到整篇协调一致的左低右高倾侧字态,结束了早期楷书潦草随意、缺少法度的情形;锺楷字形大体正方或稍横扁,且含左右撑拉之势,“势巧形密”。锺繇对楷书的改进,既有对俗写的规范、整饬,也有艺术家笔下美的提炼、法的综合以及个性的彰显。


2.细节上的加工、修饰、提升。早期楷法在锺繇手里被法度化、条理化、规范化,“备尽法度,为正书之祖”。锺繇舍弃了俗写中的尖锋入笔,他的楷书主横画起笔处被强调,甚至比收笔重、厚、强;锺楷中仍见粗厚的直画,如《荐季直表》,这也是锺楷留存古形的细节体现;弱化“钉形笔画”,走马楼等简书中不时流露的露锋尖锋笔画在锺氏笔下大大减少,而多以顿驻、藏锋笔法替代之;锺楷仍保留了为数不少的“点”笔,并予以美饰、规范化,如《宣示表》“所、求、必、疏、似、尚”等字—这也表明锺楷与早期楷书的密切关系。这些“点”笔的形变,以及楷、行书综合技术的进一步提升,还有待东晋南朝人的努力。(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书法学院


郴州晋简  教如右趍十日不具用十二日辄重问章章



新媒体编辑:张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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