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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侵权致工伤情形下的救济选择

 yusuiji 2018-07-20

 
 
 
 

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如果伤害后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同时涉及刑事责任。至此出现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不过选择选择单独民事诉讼,还是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两者与工伤认定是否能够重合?最终所能够获得的赔偿数额又是否一致呢?

第三人侵权致工伤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所致工伤的情形,包括第十四条规定的: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同时根据第十六条规定,不属于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之一。

仲裁、诉讼是否可兼得

2004年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12条规定,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受理,告知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法院则受理,这也确认了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受害者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2006年最高法的答复,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可以获得在获得高于工伤待遇的民事赔偿后,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2014年最高法关于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规定,肯定了双重赔偿标准,即第三人原因致工伤,在提起民事诉讼后,仍可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是第三人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的除外。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容易通过调解更快的得到赔偿,因为被告人及其家属为了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以争取变更强制措施、缓刑,而积极的赔偿被害人,但是如果打不成调解,被害人不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时,法院判决的赔偿范围一般小于被害人要求的数额,这也跟被害人要求的赔偿数额虚高,以利于调解中讨价还价的目的。附带民事诉讼中支持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丧葬费。

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律支持的赔偿范围多,能够获得的赔偿数额也高,但是可能面临的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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