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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处理人贩子的办法,这条律令放到现在肯定无人敢犯!

 思明居士 2018-07-21

提起人贩子,相信各位读者也会像笔者一样,对他们有着一种发自心底的不齿与憎恶。

在21世纪的今天,社会上一旦出现有关人贩子的新闻,那必定会是网络上的爆点。

唐朝处理人贩子的办法,这条律令放到现在肯定无人敢犯!

事实上,人贩子事件在古代也是一个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为此出过想过的法令法规。

统治者之所以也会对贩卖人口事件如此关注,主要是因为如果放任贩卖人口事件不管的话,社会矛盾会逐渐加深,这是不利于社会安定的。

今天笔者就这个问题和大家探讨一下,古人是如何处理人贩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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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说古人如何惩治人贩子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当时人贩子的作案程序是怎样的吧。

首先第一点与现代无异,他们大多是团伙作案,并且还设立了一个固定的黑据点。

关于具体的作案手法,史书中有过不少的记载,《清高宗实录》中记录人贩子将迷药放置于手帕之中,在遇到作案对象时,便会将手帕在那人脸前绕一下,人当即就会晕倒,接着人贩子就会把他带到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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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的刘邦也是人口贩卖的提倡者,但他之所以会选择鼓励人口贩卖,在如今看来更多地被解读为无可奈何。

那时全国闹饥荒,但那个时候灾民饿到甚至要吃婴儿,为此刘邦才下令鼓励百姓卖孩子,以此换取活命的粮食。

而在中国古代,朝廷已经意识到了人口贩卖对于社会的危害,因而特地设定了一系列律法用于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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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便是律法的具体内容:诸略人、略卖人不和为略。十岁以下,虽和,亦同略法。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因而杀伤人者,同强盗法。

各位看一下,最轻的都是流放,流放实际上就是做苦工。生死不知,差不多算是判了死刑!

而如果把这些律令放进现在的刑法,哪怕是只有一半,笔者相信现在人贩子都不会这么多,这么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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