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是每年的必要支出 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 但是这笔钱到底该不该交给物业 究竟是你欠他钱,还是他欠你钱 你知道吗? 前段时间有一条消息 在岳阳人的朋友圈炸了 看看人家的物业 绝对的“中国好物业” 不只不乱收钱还往回返钱 不过,等等! 一票群众吃完瓜才反应过来 电梯里的那些广告是收钱的啊 有人就要问了 物业偷摸收的广告费,到底有多少? 看完下面这个视频你就清楚了 另外,各小区物业的盈利项目还有很多 除了我们知道的物业管理费之外 还有租赁场地费、车位费等等 那么这些钱我们可以要吗? 当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 只要是小区的公共收益 我们就有权“分一杯羹” 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该条款就对“小区公共收益”有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小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受益的支配需要由全体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需要提前制定使用计划,使用后也要公示账目。 这绝不是一纸空文忽悠人的 各地已经有不少业主扛起法律大旗 为自己伸张正义讨回公道 怎么样,是不是有一种 刚知道群里有可领取的红包 却发现已经过期的失落 没关系,现在知道还不算晚 对于物业多年不公示的情况 业主随时都通过合法手段为自己维权 首先,要找到组织——业主委员会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 如果发现小区的公共收益 使用不够清晰 业主就可以通过小区的业委会 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没有业委会的,还可以找 当地街道办、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维权 总之,这些利益本来就是 “你有我有全都有”的 记得提醒身边的朋友 不该交的别交 不该少的一毛不能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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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冬天惠铃 > 《E04职场/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