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节能、电气、给排水工程材料送检指南 节能材料标准 材料检验表 篇二:电气产品材料检验规范 电气事业本部 文件号:SRIDQ-GZL004 V00 电气产品来料检验规范 发布日期:2011-06-30实施时间:2011-07-1 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电气事业本部 发布 前 言 本办法由电气事业本部质量保障部提出并归口。 本办法由质量保障部起草。 本办法发布范围为电气事业本部。 本办法解释权归质量保障部。 电气产品来料检验规范 1.目的 为有效控制电气事业部物料的质量,确保采购的物料、外协件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事业部产品所采购的物料、外协件的质量检验要求。 3.参考文件 依据相关的技术条件或技术协议 4.职责 4.1电气事业部 库管员:负责来料的接收 a. 清点数量 b. 核对器件 c. 出具采购到货单 d. U8系统信息录入 e. 需要交检的来料通知质量保障部,检验合格后入库;不需要交检的 直接入库(对于不需要交检的由材料库保存相关的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f. 采购到货单由采购部存档 4.2质量保障部 a) 确认器件的型号 b) 负责来料的检验实施(包括器件参数、尺寸等检验) c) 接收结果及检验结果的确认与批准 d) 检验报告、材质报告、合格证明等质量文件的存档 5. 产品质检属性 5.1 非质检类 由库管员负责对来料进行检查,包括来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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