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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凶手以“烈士后代自居”要求从轻处罚!

 朕在前进 2018-07-23

2010年10月7日,苍南一名女警察汪茜茜被3个劫匪劫持并杀害的消息传遍整个温州。就在她失踪的第三天,这个连环抢劫杀人团伙被警方抓获。

2011年5月5日上午,'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在温州中院公开宣判,歹徒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均被判处死刑。

案件过程:

2010年10月8日凌晨1点多,警方接到居民吴某报案称:7日下午17时多,其嫂子汪某某,驾驶一辆新购置未上牌的白色宝马X1越野车出门接女儿。后来,女儿独自回到家,汪某某却一直未归,且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受害人

汪某某,女,37岁,苍南县灵溪镇人,某政法学校毕业后就加入警队,同事们都称她为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

事发当时,汪某某在苍南县灵溪镇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时,被守候多时的施正赞等人将其强行控制在车内,由施正赞驾驶着这辆价值40余万元的宝马X1越野车,逃离现场。

暴徒奸杀弃尸手段极其残忍

接警后,警方经过连日侦查,在福建省福安市境内,成功锁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在两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于2010年10月9日凌晨零点左右,在福建省政和县境内,截获了该案的失踪车辆,并先后抓获叶长锋(男,1986年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吴正查(男,1970年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和施正赞(男,1978年出生,苍南县渔寮乡人)3名歹徒。

经审讯,3名歹徒在逃离途中,发现了汪某某的警察身份,在劫取汪某某身上现金1870元、银行卡,逼问密码后在ATM机上取现2700元后,3人商议决定杀死汪某某。

施正赞等人驱车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埋尸地点。在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处,叶长锋、吴正查利用锄头和畚箕挖坑,准备掩埋汪某某。在此期间,施正赞强行与汪某某发生性关系。

随后,施正赞等三人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汪某某杀害。在掩埋过程中,为确保汪某某死亡,3歹徒轮流使用锄头击打汪某某头部。

遇害前哀求:'孩子不能没有母亲'

在朋友的眼中,汪某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有一个令人敬佩的职业;有一个能干的丈夫;更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在同事们看来,外貌出众的她是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

此时汪某被捆在后备厢里,车往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的埋尸地点开。

在一条山路边,车停了下来。叶长锋、吴正查下车挖坑,施正赞则在副驾驶座强奸了汪某。

'求求你放过我吧,家里的孩子不能没有母亲。'挖坑过程中,汪某苦苦哀求。3人不为所动,先后用手掐她脖子,再用绳子勒。

拿走汪某身上佩戴的玉坠、戒指和万宝龙手表后,3人将她扔进坑里。怕汪某没死,3人各用锄头在她头上狠狠地敲了两下。

据调查,在杀害汪某之前,他们曾7次对单身女子下手,有4次没成功,另3次抢劫3名女子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有个女子是在埋尸的途中从后备厢里逃跑,才幸免于难的。

在法庭3名罪犯无耻的讨饶

3名歹徒残忍地杀害他人,庭审中却都以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要养来求情。25岁的叶长锋甚至以烈士后代自居,要求从轻处罚。

法院均予以驳回。如此恶毒的凶手犯罪之后还想用养老以及烈士的名义来求轻判,简直毫无人性,这里为当时被害得受害者表示惋惜,凶手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您可以瞑目。(内容参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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