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缩写 S.A.M.P.C,是经省民政厅依法注册登记、由山东省公安厅主管,山东省内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自愿联合组成的自律性、非盈利社会团体,是具有服务和一定的管理职能的省级社会团体组织。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的管理、监督下,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协会根据会员数量在各市设立办事机构,在县(市、区)设立工作站。 引导入会企业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密切联系,加强行业自律,督促易制毒化学品领域内各单位遵守国家规定和行业准则,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一)制定、推广易制毒化学品领域行为准则,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间相互联系、协作及监督; (二)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宣传法律法规,落实管控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四)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及其他禁毒知识培训,承办展会和会议,开展行业调查、统计等服务; (五)搭建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生产等咨询服务,促进企业间商业信息、技术交流,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六)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承办政府职能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法开展的其他业务活动。 会费标准是由省民政等部门依法核准并载入协会章程的,普通会员企业为1000元/年,理事(常务理事)单位企业5000元/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单位10000元/年。 加入协会可以享受下列权利和服务: (一)参与制定、推广行业内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行为准则,在企业等级化评定中能更方便的了解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可以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效率; (三)可以享受协会专家库为企业提供的法律、信息、政策和其他服务,为企业合法经营保驾护航; (四)可以利用协会强大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企业内部、省内以及全国企业间商业信息、技术交流,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五)可以通过协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有利于遇到困难的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得援助。 (一)成为会员的三个基本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单位会员应为山东省内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人会员应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域中有一定影响的人士或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派。 (二)申请加入协会需提交的资料: 1、本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2、填写《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入会申请表》1份,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 3、本单位简介1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三)申请加入协会的流程: 1、向本地协会办事机构提交入会申请相关资料; 2、协会办事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初审,无误后送本地公安禁毒部门审核; 3、公安禁毒部门审核通过后交由本地协会办事机构层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4、办理入会手续,缴纳会费,发放会员证书。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大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承办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在本会内部交往中,开诚布公,热情相待,发扬风格,团结协作,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积极加入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 规范管理、自律自治、创新发展 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 东营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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