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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票房破30亿 净利近10亿影史第二

 好一个图书馆! 2018-07-27

搜狐娱乐讯 (哈麦/文)截止7月26日,《我不是药神》上映22天,累计综合票房破30亿,在中国电影票房榜里次于《战狼2》、《红海行动》、《唐人街探案2》、《美人鱼》,排在第五。

目前,该片还仍以接近30%的排片量在热映,工作日票房每日入账2000多万。7月27日起,其排片和票房可能受到两部热门新片《西虹市首富》和《狄仁杰之四大天王》冲击。根据猫眼专业版的预估,《我不是药神》最终综合票房可能落在32亿。

《我不是药神》净利润仅次于《战狼2》

不过,要算净利润,《我不是药神》要比《红海行动》、《唐人街探案2》、《美人鱼》都要高,仅次于《战狼2》,影史排名第二。

30亿综合票房,除去已计入的网上售票平台的服务费,分账票房27.96亿,片方分账10.93亿(除去5%的电影专项基金,3.3%的税,57%左右的影院分账,片方能分到约39.09%)。如果综合票房最终达到32亿,那分账票房近30亿,片方分账近12亿。

关于《我不是药神》的总成本,有几种版本。

根据欢喜传媒董事会主席董平的说法,《我不是药神》第一大投资方是宁浩的坏猴子影业,投资比例约为25%。欢喜传媒是第二大投资方,投资比例约为20%。

而根据坏猴子影业CEO王易冰的说法,《我不是药神》的前四大出品方分别是坏猴子影业、徐峥的真乐道文化、欢喜传媒、北京文化。在这个版本中,欢喜传媒是第三大出品方。按出品方排序,这个版本也比较可靠。至于成本,王一冰说:“《我不是药神》包括宣发在内的总投资为1亿多元。”

然后是北京文化董秘陈晨在接受采访时透露的消息。北京文化作为第四大投资方,投资1500万,占比约百分之十几。北京文化另有宣发收益,是按票房阶梯式分账。北京文化垫付的不超过6000万宣发预算不是已经花完了,要看片子的进展。《我不是药神》3亿票房出头,所有的投资方都差不多回本。按3亿多票房算,片方分账约1.2亿。

综合这三方信息,《我不是药神》的制作成本应该是不到一亿,八九千万都有可能。实际的宣发支出三四千万。总成本在1.2亿左右。

如果最终综合票房32亿,那最后的净利润就有可能达到10.5亿。

再看看其他四部电影。《战狼2》综合票房56.83亿,分账票房53.11亿,片方分账20.84亿。总成本2.8亿,净利润超过18亿,遥遥领先。

《红海行动》总成本预估6亿,《唐人街探案2》总成本预估5.5亿,《美人鱼》总成本预估4.1亿,因为成本高,所以算最终利润,《我不是药神》比这三部都要高,排在《战狼2》之后居第二。然后依次是《美人鱼》、《红海行动》、《唐人街探案2》,净利润分别是9.16亿、7.39亿、6.93亿。

宁浩、徐峥各净赚2亿,拥有港股市值各9亿港元

《我不是药神》的最大受益者除了参与投资及发行的北京文化,还有宁浩和徐峥。

假设最终综合票房32亿,净利润10.5亿。除去北京文化的宣发分账(这个阶梯式分账比较复杂,难以预估,假设最后总体按15%左右算,约1.58亿)。作为项目发起方和第一大投资方,宁浩的坏猴子影业占比25%,能分约2.23亿。徐峥的真乐道文化是第二大投资方,占比应该在20%-25%之间,能分约1.78-2.23亿。董平、宁浩、徐峥控股的欢喜传媒作为第三大投资方,占比20%,能分1.78亿。北京文化作为第四大投资方,投资占比应该在15%-20%之间,投资分账在1.34亿-1.78亿之间。

另外,徐峥和宁浩还是香港上市公司欢喜传媒的并列第二大股东。

2015年,21控股(后更名欢喜传媒)宣布董平、徐峥、宁浩将分别持股24%、19%、19%时候,配股价为0.4港元,宁浩、徐峥两人分别以1.75亿港元入股。这几年欢喜传媒股价先涨后跌。截止2018年7月26日,收盘价2.06港元,市值约57亿港元。

经过多次增发后,截止2017年底的股东信息显示,宁浩全资拥有的泰颖和徐峥全资拥有的泰嵘各持欢喜传媒4.386亿股,各占比15.85%,董平全资拥有的Investments Limited和多乐有限公司及董平本人合计持股20.18%。

按当下的股价和市值算,宁浩、徐峥持有的欢喜传媒股票价值各9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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