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之首,就是一个“变化”,万事万物都在变化,变化的性质和特征就叫规律,客观规律和老子讲的道应属同义。因此,人只要掌握了万事万物客观事物各自变化演进的规律,就等于把握住了它的性质,人们就可以掌握它,驾驭它为人类服务。 这种客观规律只可认识和顺其自然地使用,而不可以人为改变它背逆它,背逆了它就会让人不好看。人们这种对规律的认知和理性驾驭就叫“德”,德之首应是顺应和驾驭规律。关于这些老子在《道德经》中都有论述,比如“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 道德经的文字释解很好查,受制天热不细列述,友们有兴趣可自查。当然上述也是个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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