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艾灸禁忌证 (1)凡属实热或者阴虚发热、邪热内炽等证,一般不宜施用艾灸。如高热、高血压危象、肺结核晚期、大量咯血、呕血、严重贫血、急性传染性病患、皮肤痈疽疖疔并且伴有发热者,均不要使用艾灸疗法。 (2)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精神分/裂症病人,孕妇的腹部、腰骶部不宜施灸。颜脸部,颈部和大血管走行的体表区域、黏膜附近不得施灸,特别是瘢痕灸。 2.艾灸注意事项 (1)施灸前要和病人讲清灸治的方法和疗程,特别是瘢痕灸,必须要取到病人的合作。瘢痕灸后,局部要保持清洁,必要的时候要贴以敷料,每天换药1次,直至结痂为好。 (2)各类艾灸疗法在实施灸治时,除按规定灸一定的壮数及时间外,还需要有一定疗程。每个疗程可依病况而定,5日、7日、10日、15日、30日不等。疗程中间要休息多天再进行下一疗程。一般灸治1至3个疗程就可以。 (3)在施灸前,要将所选穴位用温水或者酒精棉球擦洗净,灸后注意适当保持局部皮肤温度,防止受风着凉、影响治疗效果。 (4)除瘢痕灸外,在灸治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艾火灼伤皮肤。特别幼儿病人皮肤薄嫩更要注意。如果有起泡时,可以用酒精消毒后,用毫针将水泡挑泡,再涂上龙胆紫就可以。 (5)偶有灸后身体不适感者,如身热感、头昏、烦躁等,可令病人适当活动身体,饮少许温热水,或者针刺合谷、后溪等穴位位,可以使症状迅速缓解。 (6)施灸时注意安全使用火种,防止烧坏衣服、被褥等物。 3.灸后的处理 施灸后,局部皮肤出现微红灼热的,属正常现象,不用处理,非常快就可以自行消失。如因施灸过多,时间太长,局部出现小水泡,只需注意不擦破,可任其自然吸收。如水泡较大,可以用消毒毫针刺破水泡,放出水液,或者用注射器抽出水液,再涂以龙胆紫,并且以纱布包裹。如行化脓灸者,灸疱化脓的时候,要注意适当休息,保持局部清洁,防止污染,可以用敷料保护灸疮,待其自然愈合。如因护理不当并发感染,灸疮脓液呈黄绿色或者有渗血现象者,可以用消炎药膏或者玉红膏涂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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