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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语文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

 拉普拉丝 2018-07-31

语文课程的综合性,我们可以从教材内容这个层面理解。现行语文教材,是“文选型”的:教材主体,是一篇一篇文章。文章本身的内容,指向人类文化的各个方面:文学、音乐、美术、政治、历史……都在其中。从教材内容这个视角去看,语文是人类文化的综合。

语文课程的综合性,还可以从课程内部诸要素间的贯通上去理解。在“课标”中,语文学习被分为五个领域:识字与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综合性学习”与其他四个领域,不在一个层面上。因为课改特别重视,所以“课标”将其单独列出)。这五个领域,彼此间是互通的。单以阅读和习作为例,我们就可以看到它们彼此间的关涉。不仅语文学习各个领域间相互贯通,各领域的目标之间也是互通的——一条目标,可以适用于好几个领域。如第三学段“综合性学习”部分有“初步了解查找资料、运用资料的基本方法”,“阅读”、“写作”、“口语交际”领域虽没有相关规定,但实际上也需要这些方法。各学段目标之间也是前后连贯的。众所周知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也应该是整合在一起的——它们是一个目标的三个维度,而不是分别对应三个目标的三个维度。如“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既表明学生需要学习关于汉字的一系列知识,同时也表明学生在学习汉字的时候,应该感受汉字的魅力,品尝识字的快乐,并具有主动识字的意愿和行为。当前语文教学中,有些教师确定教学目标时,机械地将三个维度分开来表述,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标“课标”原意。“课程目标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设计。三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目标的设计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这一表述中“三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所传达的,就是语文课程的综合性。

语文课程的实践性,可以表述为“只有在听说读写的过程中才能学会听说读写”。也就是说,只有练习听,你才会听;只有练习说,你才会说;只有练习读,你才会读;只有练习写,你才会写。语文,只可能在实践中学习和学会。如同学骑自行车,只学自行车零部件及动能获得方面的知识,并不助于学会骑自行车  ——要会,只能是去骑、去实践。

语文课程的实践性,说到底是由“语文”这一概念的内涵所决定的。语文,是语言文字运用。“语言文字运用”这一表述,本身就意味着学生听说读写的语文素养必须在动态的实践中获得——语文课程不是一个知识系统,而是一个能力系统。技能的反复练习形成能力。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尽管我们阐释了语文课程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具体所指,但是,语文课程的本质属性并不是综合性和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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