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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典型案例,解读《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第五项内容

 CBYQ 2018-08-01

大家都知道

引发安全事故的基本要素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缺陷


因此,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自然就得从这几方面入手

那么,具体怎么做呢?

其实,《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告诉我们啦

为加深大家对《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的认识和理解,“深圳安监”微信公众号结合其中的详细内容和对应的典型案例,通过推文分期向大家一一展示,希望通过案例中的违规事项和法律后果,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入心入脑”,真正有助于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下面小编结合典型案例给大家介绍的

该清单中的第五项内容

就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需做的

同时也是为避免安全事故

必须注意的一些重要事项

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管理


1.对作业环境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实行生产现场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并提供符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条件。

【案例1】

2017年1月12日,南山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某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设置危化品仓库,违规在车间存放乙酸乙酯、丁醇、异丙醇、天那水、防白水、易燃油墨等危化品,且危化品存放点电气不防爆电线未采用穿金属套管安全措施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处以5万元罚款

2.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与监测,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案例2】

2016年5月11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盐田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某元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的物流仓储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使用的4台叉车安全检验已过期,且未再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盐田局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以12万元罚款


【案例3】

2016年1月4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在对深圳市龙岗某信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使用的4台油分离器(压力容器)未经安全检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以12万元罚款

3.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指导、监督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案例4】

2016年7月20日,深圳市某扬动漫玩具有限公司喷油房发生火灾。经调查发现,该起火灾事故系因该公司员工聂某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发。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对聂某清处以行政拘留10日

4.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指引卡,配备应急器材和设施,控制人员进入。

【案例5】

2016年4月14日,坪山新区安监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深圳市某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罚款


【案例6】

2016年11月1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某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半岛城邦花园三期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方特幕墙工程项目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上述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活动中,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5.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符合要求的出口。

【案例7】

2016年5月18日,福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某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安全出口堵塞、多处安全门闭门器损坏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经责令限期整改后,该公司逾期未整改,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限期10日内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案例8】

2016年1月13日,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深圳市某坤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某坤工业园第二栋厂房,二至五楼中部用隔墙封堵,每个分隔体仅有一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该公司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查封决定书》,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案例9】

2017年3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消防民警在对深圳市某辉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其员工宿舍楼一楼设置仓库,对该单位在宿舍楼一楼设置的仓库予以临时查封


【案例10】

2017年3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消防民警在对深圳市某德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二楼为工厂,三、四、五楼违规设置住人区域,共居住24人,生产场所与住人区域未按要求分隔,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疏散出口,对该单位厂房三、四、五楼设置的住人区域予以临时查封

6.加强安全生产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案例11】

2016年5月12日,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6楼调试风机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发现,某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从事作业且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行为。南山区安监局对该公司处以22万元罚款,并对该公司主管人员王庆文处以1.5万元罚款


该清单的前四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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