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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木斋 2018-08-01

说文解字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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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 音(yīn) 

声也。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征、羽,声;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凡音之属皆从音。于今切。

 

许慎对“音”的解说把音乐产生的根源以及音乐与声律、音乐与乐器的关系都讲到了,只是“从言含一”的字形分析令人费解。“音”是指事字。金文、小篆从言,在口内加短横表示声音出于口,隶定为“音”。甲骨文中,“言”和“音”同文。“金文‘音’与‘言’每互用无别,后来因用各有当,分化为二。‘音’字是在‘言’字下部‘口’中附加一小横划,作为指事字的标志,以别于‘言’,而仍因‘言’字为声。‘言’本身也是一个因形指事字,是在‘舌’上加一个标指符号构成的,表示‘言’由‘舌’出。”(黄德宽:《古文字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第50页。)


语音产生于心,而受到外部的节制。《书·舜典》“四海遏密八音”孔传:“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 许慎可能受到这段记载的影响而对“音”做出训释。《白虎通·礼乐》:“八音,一说笙、祝、鼓、箫、琴、埙、钟、磬也。”《礼记·乐记》疏云:“初发口单者谓之声,众声和合成章谓之音,金石干戚羽旄谓之乐,则声为初,音为中,乐为末也。”“声”与“音”,频繁见于周秦两汉之书。贾谊《新书·六术》:“是故五声宫、商、角、征、羽,唱和相应而调和,调和而成理谓之音。” “音”和“声”浑言之无别,析言之则各异。发“言”为声,声成文谓之“音”。“音”的基本意义古今一贯。“音”的意义泛化为一般的声音之后,就与“声”混同了。各种不同的声音汇在一起,叫“音”;单独发出的声音,叫“声”。人唱出的是“声”,乐器发出的是“音”。《管子·内业》:“不可呼以声,而可迎以音。”后代以“声乐”与“器乐”对举,前者指歌唱的音乐,后者指乐器奏出的音乐。日本汉语借词,“音”指物的声音,“声”指人或动物的声音,保留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古代音律称宫、商、角(jué)、变徵、徵(zhǐ)、羽、变宫为七声,其中以任何一声为主,都可以构成一种调式。古人通常以“宫”作为音阶的第一级音,相当于西乐中的C调,现代简谱上的“1”。凡以宫声为主的调式称为“宫”,以商、角、变徵、徵、羽、变宫等声为主者称“调”。统言之皆称宫调。


“商”是五声音阶的第二音,相当于工尺谱上的“四”,现代简谱上的“2”。古人从阴阳角度,做过一些解释,《风俗通·声音》引刘歆《钟律书》:“商,五行为金,五常为义,五事为言,凡归为臣。”《玉篇·口部》也说商是“五音金音”。


“角”是五声音阶的第三音,相当于工尺谱上的“工”,现代简谱上的“3”。《礼记·月令》:“孟春之月,其虫麟,其音角。”郑玄注:“谓乐器之声也。三分羽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属木者,以其清浊中民象也。春气和则角声调。”


“徵”是五声音阶的第四音,《尔雅·释乐》:“徵谓之迭。”郭璞注:“皆五音之别名。”相当于工尺谱上的“六”,现代简谱上的“5”。《正字通·彳部》:“徵,五声之一,弦用五十四丝,其声清。”


“羽”是五声音阶的第五音,相当于工尺谱上的“五”,现代简谱上的“6”。


“变徵”是七声声阶中的第四个音级,比“徵”低半音。“变宫”是七声音阶中的第七音级,比“宫”低半音。


“八音”是古代对乐器的统称,用不同质材所制。详观下表:


古筝箜篌琵琶三弦柳琴月琴秦琴独弦琴口弦二胡三胡四胡高胡中胡低胡板胡京胡京二胡马骨胡椰胡坠胡坠琴大筒大筒弦葫芦胡土胡角胡擂琴革胡低音革胡马头琴牛腿琴大广弦二弦子葫芦琴拉阮奚琴轧筝清胡扬琴

笛子排箫尺八筚篥管子唢呐巴乌芒筒唎咧口笛新笛侗笛

编钟特钟方响云锣铜鼓

编磬特磬

芦笙葫芦丝葫芦笙

大鼓板鼓排鼓南堂鼓八角鼓羯鼓搏拊

木鱼鼓板拍板梆子

 

《音部》“文六”。从音的字,多与声音有关。如韽(ān)、响、韶、章、竟、韵等。

古文字中的心、言、口、音诸字在用做义符时可以通用。

有些字的“音”旁表示读音,黄侃《训诂学笔记》引述刘师培的意见说“从音之字皆有幽暗之义”。(《黄侃国学讲义录》,北京:中华书局,2006,第258页。)如暗、罯(ǎn)、黯、揞(ǎn)、窨(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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