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弟一 ↪说文解字弟二 ↪说文解字弟三 058 音(yīn) 声也。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征、羽,声;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凡音之属皆从音。于今切。
许慎对“音”的解说把音乐产生的根源以及音乐与声律、音乐与乐器的关系都讲到了,只是“从言含一”的字形分析令人费解。“音”是指事字。金文、小篆从言,在口内加短横表示声音出于口,隶定为“音”。甲骨文中,“言”和“音”同文。“金文‘音’与‘言’每互用无别,后来因用各有当,分化为二。‘音’字是在‘言’字下部‘口’中附加一小横划,作为指事字的标志,以别于‘言’,而仍因‘言’字为声。‘言’本身也是一个因形指事字,是在‘舌’上加一个标指符号构成的,表示‘言’由‘舌’出。”(黄德宽:《古文字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第50页。) 语音产生于心,而受到外部的节制。《书·舜典》“四海遏密八音”孔传:“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 许慎可能受到这段记载的影响而对“音”做出训释。《白虎通·礼乐》:“八音,一说笙、祝、鼓、箫、琴、埙、钟、磬也。”《礼记·乐记》疏云:“初发口单者谓之声,众声和合成章谓之音,金石干戚羽旄谓之乐,则声为初,音为中,乐为末也。”“声”与“音”,频繁见于周秦两汉之书。贾谊《新书·六术》:“是故五声宫、商、角、征、羽,唱和相应而调和,调和而成理谓之音。” “音”和“声”浑言之无别,析言之则各异。发“言”为声,声成文谓之“音”。“音”的基本意义古今一贯。“音”的意义泛化为一般的声音之后,就与“声”混同了。各种不同的声音汇在一起,叫“音”;单独发出的声音,叫“声”。人唱出的是“声”,乐器发出的是“音”。《管子·内业》:“不可呼以声,而可迎以音。”后代以“声乐”与“器乐”对举,前者指歌唱的音乐,后者指乐器奏出的音乐。日本汉语借词,“音”指物的声音,“声”指人或动物的声音,保留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古代音律称宫、商、角(jué)、变徵、徵(zhǐ)、羽、变宫为七声,其中以任何一声为主,都可以构成一种调式。古人通常以“宫”作为音阶的第一级音,相当于西乐中的C调,现代简谱上的“1”。凡以宫声为主的调式称为“宫”,以商、角、变徵、徵、羽、变宫等声为主者称“调”。统言之皆称宫调。 “商”是五声音阶的第二音,相当于工尺谱上的“四”,现代简谱上的“2”。古人从阴阳角度,做过一些解释,《风俗通·声音》引刘歆《钟律书》:“商,五行为金,五常为义,五事为言,凡归为臣。”《玉篇·口部》也说商是“五音金音”。 “角”是五声音阶的第三音,相当于工尺谱上的“工”,现代简谱上的“3”。《礼记·月令》:“孟春之月,其虫麟,其音角。”郑玄注:“谓乐器之声也。三分羽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属木者,以其清浊中民象也。春气和则角声调。” “徵”是五声音阶的第四音,《尔雅·释乐》:“徵谓之迭。”郭璞注:“皆五音之别名。”相当于工尺谱上的“六”,现代简谱上的“5”。《正字通·彳部》:“徵,五声之一,弦用五十四丝,其声清。” “羽”是五声音阶的第五音,相当于工尺谱上的“五”,现代简谱上的“6”。 “变徵”是七声声阶中的第四个音级,比“徵”低半音。“变宫”是七声音阶中的第七音级,比“宫”低半音。 “八音”是古代对乐器的统称,用不同质材所制。详观下表:
《音部》“文六”。从音的字,多与声音有关。如韽(ān)、响、韶、章、竟、韵等。 古文字中的心、言、口、音诸字在用做义符时可以通用。 有些字的“音”旁表示读音,黄侃《训诂学笔记》引述刘师培的意见说“从音之字皆有幽暗之义”。(《黄侃国学讲义录》,北京:中华书局,2006,第258页。)如暗、罯(ǎn)、黯、揞(ǎn)、窨(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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