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本月起,你的五险一金有了这些新规定

 来来永胜 2018-08-02

这几个月,负责五险一金的HR总是最忙的,

各种最低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一个接一个跳出来,引发了一连串的更新工作。

这不,最近各地又出台了一些新的五险一金及其相关政策

HR们准备好接招了吗?

别担心,小智这就为你们进行盘点与解读6月的五险一金等各项政策变化点,内容太多消化不完的记得收藏哦~


浙江
地区

1、浙江高温费标准提升


根据浙江人社官网发布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浙江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该政策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智解读:

室内作业人员不一定能享受高温津贴。虽然《通知》按照室外和室内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做了分类,但此种方式的分类仅针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而不是对高温津贴享受主体的确定。当采取了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时,企业可以不给室内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

详细解读请点击:解读 | 定了!浙江高温费标准提升。室内工作也强制发放?


2、杭州市:2018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出炉


杭州社保基数新上下限确定为3054.95-15274.74(原上下限2819.25-14096.25)。根据最新的社保基数上下限,杭州社保基数比例将调整为:

险种

基数上下限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

3054.95——15274.74

14%

8%

医疗保险

3054.95——15274.74

10.5%

2%

失业保险

3054.95——15274.74

0.5%

0.5%

工伤保险

(基准费率)

3054.95——15274.74

根据行业风险等级浮动

0

生育保险

3054.95——15274.74

1.2%

0

  中智解读:

★ 新的上下限将在7月结算月正式启用,在职人员申报的新基数也将在7月启用,同时对上半年已按预缴基数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多退少补。

★ 社保年调结算规则详情点击杭州社保基数上下限出炉,这份基数年调结算手册请收好


3、绍兴市:2018年社保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① 近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绍兴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

险种

基数上下限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备注

养老

3055-15274

14%

8%

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按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其余险种

按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300%确定

失业

5092-15274

0.5%

0.5%

医疗

5092-15274

5%

/

生育

5092-15274

0.6%

/

工伤

5092-15274

0.2%

/

  中智解读:

★ 上述社会保险的新基数从2018年6月1日开始执行。社保缴纳基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高于上限的按上限缴纳。

★ 社保调基后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只能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② 另外,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2017年绍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5266元,公布了绍兴市2018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最高、最低缴存额▽

  中智解读:

★ 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计算到元,即见分、角进元。

★ 上述公积金的新基数从2018年6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公积金的新上下限从2018年6月1日开始执行)。

★ 公积金调基后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只能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 此次调整,公积金基数(月缴交额)不允许下调。


4、温州市:2018年社保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①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纪要的通知》(温政办[2018]5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6号)文件精神,确定了温州市2018年度社保基数新上下限为3055.2-15276元,具体如下:

  中智解读:

★ 2018社保缴费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温州市区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055.2-1527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5092元确定。员工补缴养老、医疗保险基数,按5092元执行。

★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8%上调至1%(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 2018年04月-2018年06月按旧基数执行,不进行补差。


② 根据温公积金[2018]55号文件,确定2018温州公积金基数上下限为3709元-18544元(封顶基数为市平6181.25的3倍,取消5倍封顶上限),月缴交额上下限(个人 单位):892元-4452元

  中智解读:

★ 2018年度月缴存额按职工本人的2017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12% 计算所得(计算所得的月缴存额,元以下的进元计算)。

★ 参与调基人员:截止6月底所有在册人员,其中终止至6月人员可不参与调基。

★ 新基数执行时间:2018年7月-2019年6月


5、金华市:2018年社保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①近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金华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

险种

基数上下限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备注

养老

3060-15280

14%

8%

基数按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生育

3060-15280

0.5%

/

医疗

3060-15280

5%

/

失业

3060-15280

0.5%

0.5%

工伤

3060-15280

0.2%

/

  中智解读:

★ 上述社会保险的新基数从2018年07月01日开始执行。符合此次调整的人员是:截止2018年6月在保的所有人员。

★ 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全部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个位数为零(如月平均工资为4001元,启用为4000元;月平均工资为5006元,启用为5010元)。


② 2018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按缴存人2017年全年工资总额除以12求得,计算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见角进元,计算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21852元,不低于1800元标准确定。具体如下:


缴费基数上下限免税上限备注
公积金基数比例(单位 个人)月缴交额基数基数按缴存人2017年全年工资总额除以12求得
(单位 个人)
1800-2185210% 10%360-4370暂时未出

  中智解读:

★ 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各四舍五入到元

★ 上述公积金的新基数从2018年07月01日开始执行。符合此次调整的人员是:截止6月在保的所有员工。

★ 公积金调基后新增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只能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6、台州2018年社保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① 2018年度台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49号)文件精神,确认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同时接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台州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具体如下:

险种

基数上下限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备注

养老

3055—15274

14%

8%

按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生育

3055—15274

0.5%

/

医疗

3055—15274

8%

5.5元

失业

3055—15274

0.5%

0.5%

工伤

3055—15274

0.4%(根据行业浮动)

/

  中智解读:

★ 上述社会保险新上下限从2018年07月01日开始执行。符合此次调整的人员是:截止6月30号为止的所有在保人员。

★ 申报基数低于社保新下限的按新下限缴纳,高于新上限的按新上限缴纳。


② 2018年度台州市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近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台州市2018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积金缴费新基数和新月缴额▽


缴费基数上下限免税上限
公积金基数比例(单位 个人)月缴交额基数
(单位 个人)
1800-1851312% 12%432-4444暂无

  中智解读:

★ 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各见分、角进元。(官方比例:12%)。

★ 上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新上下限从2018年07月01日开始执行。符合此次调整的人员是:截止6月为止的所有在保人员。

★ 公积金调基后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只能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7、舟山2018年社保基数上下限出炉


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江省政府令188号)、《舟山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07]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49号)文件精神,确认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据此,舟山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具体如下:

  中智解读:

★ 上述社会保险的新基数从2018年1月开始执行。

★ 社保调基后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前补缴,只能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 补差范围:6月在职员工补2017年01月-06月五险种单位和个人部分差额。补差方式:多退少补。


8、湖州市职工平均工资与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近期,湖州市统计局公布了湖州市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的公告▽

根据2017年劳动工资年报统计,2017年湖州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71388元(2016年64384元)。2017年我市单位(含规上私营)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63578元(2016年58567元)。

因此,确认2017年湖州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49元

根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湖公积金字〔2018〕6号)文件精神,湖州市2018年度公积金缴费新基数和新月缴额也已公布。具体如下:

  中智解读:

★ 公积金缴纳的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各见角进元,见分舍去。

上述公积金的新基数从2018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9、丽水:2018年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根据《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丽水地区2018年度公积金新月缴额也已公布。具体如下:


缴费基数上下限备注
公积金基数比例(单位 个人)月缴交额按照通知中,根据丽水市统计局提供的在岗职工  2017 年平均工资数据,经计算综合确定
(单位 个人)
1250-2589112% 12%300-6214

  中智解读:

★ 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各计算到元,即见分角进元(政府比例:5%-12%)。

★ 上述公积金的新上下限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公积金调基后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只能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 此次调整,公积金月缴交额可以下调,但不往前追溯


浙江
省外地区

1、北京:2018年度社保基数上下限出炉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8〕115号)文件精神,2017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北京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具体如下:

户籍性质

城镇

(本地 外地)

农村

(本地 外地)

备注

险种

养老保险

基数

3387-25401

3387根据北京市平工资40%计算;5080根据北京市平工资60%计算;25401根据北京市平工资300%计算;

公司比例

19%

个人比例

8%

医疗保险

基数

5080-25401

公司比例

10%

个人比例

2% 3元(大病)

失业保险

基数

3387-25401

公司比例

0.8%

个人比例

0.2%

/

工伤保险

基数

5080-25401

公司比例

0.3%

生育保险

基数

5080-25401

公司比例

0.8%

  中智解读:

★ 上述社会保险新基数和新上下限从2018年07月01日开始执行。

★ 社保调基后的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只能用旧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2、广东:


① 广东省:根据粤府函〔2018〕187号,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② 广州市:2018年度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确认2017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218元。同时,接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广州市2018年度公积金缴费新基数和新月缴额也已公布。具体如下:

  中智解读:

★ 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各四舍五入到元(政府比例:5%-12%)。

★ 上述公积金的新上下限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公积金调基后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可用旧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3、成都市


① 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上下限出炉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7年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确认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7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098元。同时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成都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具体如下:

险种

基数上下限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备注

养老

2388-17908

19%

8%

按2017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00%确定

生育

3255-16274

0.8%

/

按2017年度成都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医疗

3255-16274

6.5 1%

2%

失业

3255-16274

0.6%

0.4%

工伤

3255-16274

大库:0.224%高新区:0.14%

/

  中智解读:

★ 上述养老保险的新上下限从2018年01月01日开始执行,生育、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新上下限从2018年06月01日开始执行。年调员工7月起按照申报的新基数执行

★ 补差范围:根据往年规则,6月在职员工需补2018年01月-05月养老险种新基数上下限单位和个人部分差额


② 2018年度公积金免税上限调整

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7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文件精神,确认2017年成都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098元。同时,根据成都市税务局通知,成都市2018年度公积金免税上限已公布。具体如下:


缴费基数上下限免税上限备注
公积金基数比例(单位 个人)月缴交额月缴交额免税上限当地操作以月缴额为准
(单位 个人)(单位 个人)
1500-209726% 6%-12% 12%180-50341952.94 1952.94

  中智解读:

★ 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各见角进元,见分舍去。(政府比例:5%-12%)

★ 上述社公积金免税上限从2018年6月1日开始执行。


4、湖南:60天产假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018年5月1日起,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生育保险对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标准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有关规定执行。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的产假不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5、济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出炉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济南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79号)文件规定,济南市2017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50元,同时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济南市2018社保缴费年度(2018年07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已公布,具体如下: 

险种

基数上下限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备注

养老

3510-17550

18%

8%

按2017年度济南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50元的60%至300%确定

失业

0.7%

0.3%

工伤

0.4%

/

医疗

9%

2%

生育

1%

/

  中智解读:

★ 上述社保的新基数和新上下限从2018年07月01日开始执行。社保调基后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只能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6、南昌:2018年度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根据南昌市《关于2018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2018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缴费基数上下限

公积金

基数

比例(单位 个人)

月缴交额

(单位 个人)

1083-18175

12%-12%

260-4362

  中智解读:

★ 上述公积金的新基数新上下限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至2019年6月30日。个人和单位月缴额分别四舍五入到元。

★ 公积金调基后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按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7、合肥市:2018年度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皖直公积金[2013]30号)规定,2018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具体如下:


缴费基数上下限免税上限备注
公积金基数比例月缴交额月缴交额
(单位 个人)(单位 个人)
1520-201728%-12%242-4840/

  中智解读:

★ 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省直见分角舍去;市直四舍五入到元(官方单边比例:5%-12%)。

★ 上述公积金的新基数新上下限从2018年07月01日开始执行。公积金调基后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原则上只能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8、西安市 :2018年度社保养老保险基数上下限出炉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函》(陕人社函[2018]380号)文件精神,确认2017年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433元。西安市2018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具体如下:

险种

基数上下限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备注

养老

3372-16858

20%

8%

按2017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中智解读:

★ 上述养老保险新基数和新上下限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 补差规则:目前按照之前预调基数上下限3082-16947调整的,低于最新下限3372的自动调整为3372,高于最新上限16858的自动调整为16858,费用多退少补,介于3372--16858之间的不做调整。


9、太原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出炉、生育比例调整


①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2018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2号)文件精神,确认2017年山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547元。太原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新基数已公布。具体如下:

险种

基数上下限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备注

养老

3077-15387

19%

8%

按2017年度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失业

0.7%

0.3%

医疗

7% 5元

2%

生育

0.5%

/

工伤

0.4%

/

  中智解读:

★ 上述社会保险新基数和新上下限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 社保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补缴月份在2018年1月1日前将按原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补缴月份在2018年1月1日后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 补差规则:

在职人员:补2018年1月起五险单位和个人部分差额。原按照工资110%预缴基数与新下限之间的差额的将做补差或退费 。补差方式:多退少补。离职人员:2018年1月1日至今离职人员离职时养老基数小于新下限3077,需按照3077进行补差至离职月份(四险不补)。

② 根据《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晋外企总字[2018]第009号),从2018年7月1日起,太原市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基本保险费缴费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险种

原比例(单位)

现比例(单位) 

生育

0.5%

1%


10、兰州市:2018年度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出炉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11号)文件,甘肃省2017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5726元,月平均工资5477.17元,同时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兰州市2018年度社保基数新上下限具体如下:

险种

基数上下限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备注

养老

3286.3-16431.5

19%

8%

按2017年度甘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77.17元的60%至300%确定

失业

0.7

0.3%

工伤

0.9%

/

医疗

8% 12.41元

2% 12.41元

生育

2%

/

  中智解读:

★ 上述社会保险的新下限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基数、新上限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 养老补差规则:即1-6月原基数低于新下限3286.3的人员,需补原基数至3286.3之间的差额(在职补、离职员工不补);1-6月原基数高于新下限3286.3的人员,不补差;7月起按新基数缴纳。四险补差规定:不补差


11、昆明市:2018年度社保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①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度昆明市社会保险基数公布,同时重特病单位费用同步调整,具体如下:

险种

基数上下限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备注

养老

3676-18378

19%

8%

按2017年云南省平工资的60%-300%确定

医疗

3676-18378

9.9% 36.76

2% 1

失业

3676-18378

0.7%

0.3%

工伤

按实际工资申报,无上下限

0.36%

/

  中智解读:

★ 上述社保新基数新上下限从2018年01月01日开始执行。医疗重特病单位缴纳费用自2018年01月01日起调整为36.76元/人/月。

★ 补差规则:养老、工伤、重特病调整对象包括2018年1-6月在职以及离职人员;失业调整对象为2018年6月在职员工。医疗调整对象包括2018年6月在职员工,补退1-5月单位部分基数差额;2018年1-5月离职员工,原申报基数低于3676元,需补1-5月单位部分基数差额(相关差额征收最终以社保局实际补差费用为准)

② 根据昆明市《关于调整2018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新基数确定如下:


缴费基数上下限
公积金基数比例月缴交额
(单位 个人)
1570-1908812% 12%376-4582

  中智解读:

★ 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四舍五入到元。

★ 执行时间:2018年6月(1-5月是否补差,可自行选择)

★ 上下限执行期间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基数上下限调整后,可对2018年1-5月员工进行补缴

★ 月缴额,月补缴额计算方法

月缴额=2018年度公积金基数*12%(四舍五入取整)*2

月补缴额={(2018年公积金基数*12%)(四舍五入取整)*2-(2017年公积金基数*12%)(四舍五入取整)*2}


12、乌鲁木齐:2018年度公积金基数上下限出炉


接乌鲁木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 2018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缴费基数上下限

公积金

基数

比例(单位 个人)

月缴交额

(单位 个人)

1620-15399

12% 12%

388-3696

  中智解读:

★ 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各四舍五入到元(政府比例:5%-12%)。

上述公积金的新基数新上下限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若要往前补缴,则使用旧的上下限进行补缴。

- The End -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