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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相信老天的因果报应?对善良的人最大的耻辱!

 GPF生活教育 2018-08-03

世间万物有阴阳之分,人间万事也有善恶之别。有善就会有恶,有恶才会有善。人世间的善恶相融相生,没有恶人的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而单纯的善,也不可能独立存在。而善与恶,同黑与白、阴与阳一样,相互照应,共融共生。我们崇尚善行,憎恨恶行,也必须认识到“恶”所存在的必要性。在善与恶之间的选择上,老子的《道德经》里有这么一句话: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读懂了这句话的两层意思,也就领悟了善恶之别,看清了身边的小人!

《道德经》: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在老子看来,“天道”是自然无为的,所以“无亲”,意思是说上天是不分善恶,不分亲疏的,但是会经常眷顾善良的人。“积大怨,必有余怨;报以德,安可以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综合全文去思索,或许能窥视一二圣贤的思想。

1,报怨以德,做有道德修养的人

对于“报怨以德”,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当属孔夫子的儒家精神。就是别人对你不好,你要对他们好,对“欺负你的人”要施以仁德,来感化他们。然而“蛇与农夫、狗咬吕洞宾”的故事,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认可的是孔子倡导的“与人和善”,并不是一味的服从,儒学让现代人难以苟同的,恰恰是对民众的“教化”。从这一点来看,老子的观点,就显得无比的明智了。

老子曰: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其中不责于人,有容人之意。而“执左契'、“有德司契”,也说明了有德的人,是符合“道”的。契约与司法,必定是向着有道德的善人。老子所说的“善”,并不是盲目的行善,也不是对所有“欺负你的恶人”行善心,用德去感化他们,而是要行符合大道的善。善良的人做人做事,顺应天道,结善缘,自然会被“上天”所青睐,所以要做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

2,善于把握规律,洞悉社会人心

至于后人解读的道教“承付”的思想,善恶报应的因果关系,简直可以说扯的太过于遥远了,与佛家的“前世今生”一样,都是我们看不到、摸不到的东西,这并不能说服人们一味的讲善,行善,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从而达到统治者想要的服从。所以老子的这句话,还有一种含义:善者,一定是善于把握规律,洞悉社会人心。

既然善与恶相生相成,正所谓一个人只要“善”,而去“恶”,那是不可能的。无论是善人,还是恶人,都会成为富人,又说明了什么?有所成就者,必定是把握了社会上一些规律,他们一般都能洞悉社会人心,遵循大环境下的发展趋势,而这一点,恰恰是辨别是非好坏,区别好人与小人,成功与失败的原因。尽管恶人的富裕,是不长远的,毕竟人间正道是沧桑,只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公道自在人心,天道对于恶的惩罚,归根结底,还是得依靠人们对于“秩序、司法、正义、公平”的追求,没有什么“因果报应”学说,比善良、正义的人站出来,用契约或者法律去惩罚“恶人”来得更直接,更有价值了。以封建迷信来约束“恶人”,就是对恶的纵容,对善最大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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