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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大集合(下)

 明月認前生 2018-08-03

伊壁鸠鲁悖论

罪恶问题
罪恶问题(Problem of evil)是宗教哲学和神学中如何使邪恶或苦难与全知全能全善的神和谐的问题,由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提出。罪恶问题又被称为邪恶问题、苦难问题或伊壁鸠鲁悖论(Epicurean Paradox)。试图解决这一难题的理论称为神义论。
前提
在分析罪恶问题前,一些概念必须加以明确定义,这是由于宗教信仰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1.神是谁或什么?
2.什么是恶?
2.什么是全能(全能悖论)(en:omnipotence)?
4.以及什么是全善(en:omnibenevolence)?
表述
1.伊壁鸠鲁的表述
A 如果是上帝想阻止“恶”而阻止不了,那么上帝就是无能的;
B 如果是上帝能阻止“恶”而不愿阻止,那么上帝就是坏的;
C 如果是上帝既不想阻止也阻止不了“恶”,那么上帝就是既无能又坏;
D 如果是上帝既想阻止又能阻止“恶”,那为什么我们的世界充满了“恶”呢?

逻辑表述
文句式
1.神存在(前提)
2.神全能(前提,或者由“神”的定义得为真)
3.神全善(前提,或者由“神”的定义得为真)
4.所有全善的存在都反对任何的恶。(前提,或者由“全善”的定义得为真)
5.所有全善的存在如果可能会立即消灭任何的恶。(前提)
6.神反对任何的恶。(由3和4得出的结论)
7.神可以立即彻底的消灭恶。(由2得出的结论)
8.神会立即彻底的消灭恶。(由3、5和7得出的结论)
9.恶存在而且可能永远存在。(前提)
10.8和9矛盾,因此至少一个前提不成立:或者神不存在,或者神不全善全能,或者神有理由不立即这么做,再或者恶不存在。


反面意见
1710年,莱布尼茨提出神义学系统研究罪恶问题,解释为什么神允许恶存在同神的全善不矛盾。
1.恶的定义
5世纪神学家奥古斯丁针对罪恶问题提出反驳,后来成为最常见的反驳之一。他定义“恶”为善的丧失。所有的“恶”都是与善的事物相对立而言的,例如不和谐、不公平、失去生命或自由等。这一论证被称为对比神义论。但是对比神义论是建立在一个对于道德的形而上学的解释上——善和恶没有道德标准。
奥古斯丁还提出经受苦难有潜在的好处。对此的反驳则是一个全能的神可以给世界这些好处,但不需要世人经受这些苦难。
一种反驳认为,“恶存在”这一判断需要一个道德标准判断善恶。有神论认为是神制订了这个标准,因此如果没有神,则没有办法判断善和恶。但无神论认为善恶不需要神制订标准就可以通过推理进行判断,实际上这一标准就是社会上所有人都同意的一个约定。
另一种反驳认为,奥古斯丁的观点只不过是文字游戏。世间的确存在战争,强奸等的事情。不论称之为罪恶或善的丧失,这些事情还是确确实实地存在着。奥古斯丁认为这是人类滥用自由意志的后果,而不是来自神的创造。
还有一些神学理论认为人不知道善和恶的确切意义,神为人准备了一个人可能不理解的善的计划,一切以人的理解判断神是否存在都是短视行为。问题在于这一理论并不是经验性的,从而是不能被证伪的。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人们不理解善和恶,我们的一切思维和行动都基于我们的感受。根据这些感受我们得出推论,例如认为我们是人有四肢,而事实上我们可能仅仅是做梦的蝴蝶只有翅膀(参见庄周梦蝶)。但既然我们感受不到这些,则我们的推理和我们的感受是自圆其说的。
2.善恶之绝对性
鲁益师在其作品《返朴归真》(Mere Christianity)中说到:“我不同意有上帝的理由,是因为这个世界看起来既残暴又不公平;可是我这种公平和不公平的观念是从哪里来的呢?‧‧‧我说这个世界不公平,究竟拿什么比较出来的呢?‧‧‧我可以说,公平或不公平只属于我个人的想法,轻轻松松将这个观念推开了。可是,我如果这样做,我不相信有上帝的理由也就跟着站不住了。因为若要我的理由站得住,必须认定这世界真的不公平,而不是因为这世界出现的情景不合我的心意,不符我的想法。这样一来,为了要证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说,为了证明整个现实都是无意识的,我发现我不得不假定这现实里头有一部分--例如我对公平的观念--却是十足有意识的。”
根据鲁益师的说法,罪恶问题的推论者常常忽略了一个隐含的假设:“善恶是绝对的。”在这个假设底下,推论者必须先定义何谓“绝对的善”。因此,推论者势必要指明一个对象,其“能力”足以制定“绝对的善”,而能满足这个条件的对象,根据定义,就只有上帝。所以能够得到一个结论:上帝存在而且全能全善。
1.善恶是绝对的(前提)
2.“绝对的善”存在(由1可知)
3.“绝对的善”的制定者存在(由2可知)
4.制定者必须拥有“绝对的能力”来制定“绝对的善”(由1可知)
5.制定者不能背于本身(前提)
6.制定者本身必须为“绝对的善”(由5可知)
7.制定者全能且全善(由4,6可知)
8.制定者即为上帝(根据上帝的定义)
将鲁益师的观点与罪恶问题合并之后,剩下唯一一个结论:“上帝有理由不立即消灭罪恶。”不妨想像一个全然无罪的世界,其中的人们知道什么是罪恶吗?既然不知道罪恶的败坏,当然就无法明白罪恶的反面--善--的美好。因此,为了使人明白善的美好,就必须允许这个世界有罪恶存在。那么,上帝不处理罪恶的问题吗?这个问题或许应该反过来问:“假设上帝处理了,人愿意接受吗?”
另外,若假设善恶是相对的,则“全善”就失去了意义,整个论述即宣告无效。


意外绞刑悖论

意外绞刑悖论是一个流传较广的悖论,而悖论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命题。
内容
一位法官宣布这个礼拜之前在囚犯意料之外的一天对他处以绞刑。
囚犯开始推论:从今天到星期日都可能处死我,而我是不知道究竟会是哪一天的,所以哪一天都会出乎我们意料之外啊。可是假设我们顺利的活到了星期六,我就可以确定在星期日处死我们了?这样的话就在意料之中了。如果我活到了星期五,而我们又可以确信不会在星期四处死我的,如果继续往前推的话,他不能在任何一天绞死我们。”
可是到了星期三,他却得到了他将在那天被处死的消息。事实上,这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解疑
在他的推论中大部分都是假设。事实上在星期日以外处死他都是意料之外的。


黄油猫悖论

黄油猫悖论(英文:Buttered cat paradox),是把两种趣谈组合而成的恶搞悖论,该常识为:
1.猫在半空中跳下,永远用脚着陆。
2.把黄油吐司抛到半空中,吐司永远在涂上黄油的一面落地。
这个悖论出在,你把黄油吐司没有涂上黄油的一面黏着猫的背部之时。依照以上两条定律,猫无法用脚着陆,因为黄油吐司永远在涂上黄油的一面落地;但同样的,黄油吐司涂上黄油的一面无法落地,因为猫永远用脚着陆


全知者悖论
全知者悖论意为在一些情况下了解的情况越多反而对自己不利。
起源
两个人在公路上两边相对开车,两个人要么不让,要么相撞。如果其中有一个人是全知者,能看透另一个人的心思。而另一个人知道他是全知者,那么那就不会退让。因为全知者预见到他不会退让。为了不相撞全知者只好让路。


全能悖论

全能悖论是一组关于一个“全能”的个体在逻辑学上是否可能存在的悖论。该悖论的内容是:如果任一个体是“全能”的话,那么他就一定能够制订出一个他不能履行的工作,如此他就不会是全能的;反之,若一个“全能”的个体不能够制订出一个他不能履行的工作,如此他也不会是全能的。因此,无论他能否制订这项工作,他也不会是全能的。


老虎悖论
老虎悖论是博弈论中一个著名的逻辑悖论。
故事
国王要处决一个囚犯,但给他一个生还的机会。囚犯被带到5扇紧闭的门前,其中一扇后面关着一只老虎。国王对囚犯说:“你必须依次打开这些门。我可以肯定的是,在你没有打开关着老虎的那扇门之前,你是无法知道老虎是在那扇门后。”显然,如果囚犯有可能在打开有老虎的那扇门前知道,就证明国王在撒谎,那么就可以活命。 开门之前,囚犯进行了如下分析: 假如老虎在第五扇门,那当他把前四扇门打开后都没发现老虎,那他肯定猜到老虎在第五扇门中,因国王说过不论何时他也料不到老虎在哪扇门后,那国王的说话就错了。因此,老虎肯定不在第五扇门中。同样道理,老虎也不在第四道门中,否则囚犯打开三道门后,只剩两道门,老虎既不在第五扇门后,那就会给他料到在第四扇门后;依次类推,老虎不存在任何一道门后;囚犯这时就不再多想,冒冒失失依次推门,结果老虎从第二扇门中跳了出来,把囚犯咬死了。国王看见了说:“不是跟你说了老虎在哪扇门后总是出乎你的意料了吗?现在你就是万料不到了。”
悖论分析
如果囚犯的推理成立,那么就算国王把老虎放在第五扇门后,也是“料想不到”,学者们争论的重点在于:这个推理究竟错在第几步?

再来几个吧。

(1)米堆悖论。如果一粒米不算一堆米,两粒米不算一堆米,三粒米不算一堆米……那么照此逻辑,一万粒米也不算一堆米。与之相对的是(2)沙丘悖论。如果有一堆沙,拿走一颗沙这还是一堆沙,拿走两颗沙这还是一堆沙,那么,拿走n颗也算是一堆沙,所以一颗沙也叫一堆沙。和我们的认识抵触。

(2)怕老婆悖论。电台举行节目,要求所有男性出场。要求怕老婆的就站左边,不怕的站右边。中国男性以怕老婆为荣。于是纷纷走向左边。只有唯一一个男性在右边。主持人不解问他是不是不怕老婆,他说:“我老婆不让我去人多的地方。”这下主持人犯了难。到底他是怕老婆还是不怕呢?

(3)万能溶液悖论。一位科学家的弟子好高骛远,于是有一天他非常骄傲的对老师说,我要发明一种能溶解任何东西的万能溶液。他的老师只是轻轻的说:那你用什么容器装它呢?

(4)鳄鱼悖论。一头鳄鱼抓住了一个小孩,它对小孩妈妈说:“你猜我吃不吃他?猜对了我就不吃他。猜错了我就吃了它。”小孩妈妈说:“我猜你要吃了我的孩子。”鳄鱼说:“哈哈,那我要吃了它。”小孩妈妈说:“我猜对了那你就不应该吃他。”鳄鱼这下糊涂了,如果还给她孩子,那他就猜错了我应该吃了它,但是我吃了他她就猜对了不应该吃他,最后鳄鱼还给了她孩子。

(5)部分等于整体悖论。请问偶数的个数和整数的个数相等么?可以知道当取任意整数n总会有一个对应的偶数2n。所以应该是相等的。但是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整数包括偶数和奇数,所以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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