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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序》对《庄子》原文的断章取义,体现了王羲之怎样的生死观?

 罗宋汤的味道 2018-08-03

(接上期)

庄子反对“悦生恶死”的最后一个理由就是生死在天,不在人,故为此事投入情感或付出努力都毫无意义,都是徒劳。

《达生》篇云:“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生命的消亡就像其产生一样,是没来由、没道理可讲的,也是人力所不能左右的。我们既不能抗拒生,也无法阻挡死——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道理!

然而人类的悲哀就在于,明知没用,却还是要去试,用尽各种办法保养身体,希图延长寿命。

庄子则指出,“躯体”与“生命”不是一回事,“形不离而生亡者有之矣”

综合上述三点——活着不一定是好事,死不一定是坏事,而且人对生死之事本就无能为力,道家确定了三条原则:不动心、不养形、不益生

庄子笔下的孔子赞赏鲁国的得道者王駘,说他的用心表现在“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虽天地覆坠,亦将不与之遗;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迁,命物之化而守其宗也”。(《德充符》)

正因为王駘把生死都看淡、看透了,他对于自己的独脚更是泰然处之,用孔子的话说“在他眼中,失去一只脚与丢掉一块泥巴没有什么分别”。

此外,庄子以“相对”的眼光来衡量事物,则大小、长短、寿夭皆非绝对——“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齐物论》)。

如此说来,寿长有何可羡,寿短又有何可悲呢?

不过,能像道家这样看待生死寿夭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即使一些名士、大才也未能免俗。

王羲之在其千古名篇《兰亭集序》中就谈到了这一问题。他说:“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王羲之前一句说,寿命长短是由自然造化决定,终究要走向结束——这与道家观点并无二致;但他后面引用的《庄子》中的语句则有断章取义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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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亦大矣,而无变乎己”——庄子固然承认生死之事是大事,但他所阐述的重点显然在后半句,言睹道者面临生死不变心、不动意,王羲之却只择取前半句,并在最后发“痛哉”之慨。这其实是背离了庄子的本意。

针对道家“生死归一”、“彭殇齐同”的观点,王羲之也给予了反驳:“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直批庄子所言是胡说、是谬论。

当然,在东晋老庄思想泛滥的时代背景下,王羲之这种勇于发出反对声音的做法一度得到认可和称赞。直到今天,我们也不能说二者有对错高下之分,但我依然认为,王羲之的观点得到认同,很大程度上还是缘于其迎合了大多数世人的习惯性认知,即以衰老、死亡为可悲可痛之事。

至于“养形”与“益生”,本质上是一回事儿,保养身体的最终目的就是使寿命得以延长。

但庄子首先指出,“养形”于寿命的增加根本没有作用

他说:“保住生命,必须让形体不要离去,然形体犹在而生命已经消亡的情况也是有的。生命的降临是无法拒绝的,它的离去同样无法阻止。

“可悲啊!世俗之人认为保养身体就足以留住生命,然而保养身体果真不足以留住生命,那么世人还有什么事可做呢!即使不值得做,也不得不去做,这样的作为便不免于操劳了!”(《达生》)

话说回来,既然道家对生死的认知如此,那他们必然有自己的一套处理法则。这套法则用四个字概括,就是“安时处顺”。

本文为《丧葬与死亡》连载十四,敬请关注下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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