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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红梅:观碑石之瑰宝 览文献之大成 ——《汉魏六朝碑刻校注》评介

 张怀江资料库 2018-08-04

《校注》取得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可以肯定的地方很多。以下五个方面是本人感受最深的,谨简要评述如下,供学界参考。

一、适应研究的急需

碑刻文献以其数量巨大,内容丰富,文献真实性强,产生的时间、地点准确,便于断代分域研究等诸多优势,在政治、经济、历史、经学、宗教、科技、民俗、文学、书法、语言文字等诸多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

正是由于碑刻文献具有不可替代的材料优势,使得金石学一直是中国学术史上的一门显学,研究成果相当丰富,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相当可观。只是由于对碑刻文献整理不够,其潜在研究价值与实际研究现状之间存在着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研究多集中于历史、书法方面,领域比较狭窄;研究成果比较零散,综合、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很少。制约碑刻文献科学利用和深入研究的最根本的原因存在于文献本身,材料太散碎,不易获取;材料太原始,不便利用,是其突出表现。

《校注》应研究之急需,用10年工夫,全面、系统搜集目前所见西汉至南北朝年间产生的所有碑刻文献,包括碑碣、石阙、摩崖、墓志、塔铭、地券、镇墓文、画像题字、造像记、刻经记等,材料出土下限断至2007年,共计著录碑刻1417通,第一次对该时期已出土的碑刻文献进行彻底的清理,为汉魏六朝文史诸学科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材料,具有重大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材料真实可靠

影响研究结论可靠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首要的是材料是否真实。《校注》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著录的碑刻,以原石现存者为首选,其次是虽无原石,但有拓本、照片可以依凭,极个别重要的,可靠的石刻摹本也酌情收录。材料来源少部分属于历代流传,更多的则是20世纪以来新出土、新公布的资料。这些材料大多保存在全国各地博物馆、图书馆,甚至是专门的石刻陈列馆,流散文物很少。所收石刻都进行了严格的鉴别,断定时代,剔除伪刻,以确保著录内容的真实可靠性。如《二圣庙碑》,《北京图书馆藏历代拓本汇编》题为“北周刻”,无具体年月①,作者依据碑文,考察史实,断为五代后周显德三年,不予收录。有部分碑刻是首次公布,如北魏《杨叔贞墓志》、《杨幼才墓志》、《杨遵智墓志》,是研究弘农杨氏的珍贵资料。

三、体例严整

信息量丰富,使用方便,科学合理,是《校注》制定体例的基本原则。所收碑刻一律以时间先后为序,每通碑石都公布拓片图版、楷书释文、现代标点,详细注明资料来源,既便于查阋,又方便复核。每通碑石都于标题下简要介绍原石刻立、出土的时间、地点,碑刻流传、存佚、翻刻、摹录、椎拓、缺损等情况,说明碑刻石质、形制、尺寸、纹饰、书体、书法风格、碑面附刻,提示与该碑刻相关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包含的信息量很大。碑刻都有详细校勘和扼要注释,尽可能为使用这批材料从事别项研究提供方便。每通碑按图版、提要、释文、校注依次编排,各部分内容彼此关照,互相支撑,体例科学合理。最后还编写了《汉魏六朝碑刻总目提要》,著录碑目2600多通,包括不见原石、拓本、摹本的所有碑刻,是对该时期碑刻文献的一次总清理。

四、释文准确性高

碑刻铭文释读的困难主要是石皮剥蚀,字画缺泐模糊;异体纷呈,文字俗别讹混。历代释文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释读错误。《校注》所收碑刻,有的没有释文,靠作者一一释读,首次公布;部分已有释文,作者并不直接转录,而是重新释读,并利用多种碑版拓片反复校勘,纠正化误,补充缺漏,校正了前人释文的各种失误近7000条,其功甚巨,表现出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如北魏《元融墓志》:“封豕纵突,长虵肆噬。义厉其心,冲冠裂眦。奋殳刺逆,抽戈自卫。”纠正《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释“殳”作“炙”①,《洛阳出土北魏墓志选编》作“戈”之误。北周《尉迟运墓志》:“奋髯坻几之威,不行已肃;竹马蒲鞭之化,有德斯感。”纠正《中国北周珍贵文物》、《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释“奋”为“旧”之误③。北魏《元维墓志》:“葵言兆,七饭将临。龙轩止辙,凤吹虚音。”《校注》指出“葵”通“揆”,测度,古代常“揆度”连文。“”,同“筮”,是“筮”的讹字,义为占筮。揆筮,占卜测度,以选择葬地和葬期。批评《洛阳出土北魏墓志选编》释“”为“茎”④,以“葵茎”为植物名,文义毫不相千。北魏永熙二年《王悦及妻郭氏墓志》:“然龟谬卜,兆人定陵,严敬理殊,事当迁改。至永熙二年,夫人薨逝,言归同穴,更营坟陇。”《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释“至”误为“主”⑤。因释字之误,又标点为“然龟谬,卜兆人定陵,严敬理殊事,当迁改主。永熙二年,夫人薨逝”,遂使文不可读。经过作者的辛勤付出,《校注》不仅为学界提供了准确可信的碑刻文献文本,而且为系统整理历代碑刻文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

五、注释简明实用

注释是《校注》的又一大内容,作者对碑铭中的生难疑似之字、俗讹字、假借字、同形字,都详加考辨;对生僻疑难词语、重要引语、成语典故、碑文涉及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都详加考证,逐一注释;对碑刻原文的误刻,后世的剪裱错乱、挖洗补缀等问题也进行了必要的清理。不少注释考辨,解决了学界的长期误解,成为不刊之论。如晋太康五年(《杨绍买地莂》“对书破莂”,注释指出,制作契券时,书写内容相同的两份契约,称对书。将写好的一式两份契约文书剖分为二,双方各执其一,称“破莂”,义同“破券”,纠正了《汉语大词典》释“破券”为破费之误。南朝梁《乔进臣买地券》“其钱交付讫,其地更不淂忓恡”,释“忓恡”为冒犯、侵犯,可以纠正到目前为止各种杂志公布买地券释文的大量错误。《校注》还对六朝史书作了大量补正,如《元怀墓志》下注:元怀,《魏书》卷22有传,但残缺,仅存三十五字。赖此墓志,以补史传之阙。北魏《刁遵墓志》下指出刁遵第五子宣,《魏书》作“宜”,误。《崔敬邕墓志》下指出“营州”,《魏书》本传作“管州”,形近而误。其注释都言之有据,每多精要。利用《校注》的成果,可以直接进行文史领域的多方面研究。

我们相信,《校注》的出版必将促进碑刻文献学研究的向前发展,在此书提供的文献材料基础上,必定能够产生出更加丰硕的研究成果。

 

 

注释:

①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4页。

②朱亮主编:《洛阳出土北魏墓志选编》,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11页。

③负安志:《中国北周珍贵文物》,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3年,第101页;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中华书局,2005年,第304页。

④《洛阳出土北魏墓志选编》,第146页。

⑤《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第310页。

⑥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卷7,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第1030页。


本文原刊于《碑林集刊》2010年,引用请查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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