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关于征求《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李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826 传真:(010)66556824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土壤和沉积物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土壤和沉积物 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总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土壤和沉积物 草甘膦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7.《土壤和沉积物 草甘膦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土壤和沉积物 8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9.《土壤和沉积物 8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土壤和沉积物 11种均三嗪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11.《土壤和沉积物 11种均三嗪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16日 根据编制说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属污染地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南方科技大学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北京);编制组主要成员:夏天翔、姜林、钟茂生、贾晓洋、张丽娜、李培中、丁爱中、陈素云、王彤、胡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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