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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去世了,遗产可以由孙辈继承?代位继承5个条件缺一不可!

 L_简爱 2018-08-04

我们都知道,遗产继承以公正的遗嘱为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是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由继承人顺序继承。我国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父母和子女和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有的人就认为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财产就只能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事实上在关于继承的法律实施中,并不是这样,还有一种代位继承的情况。

老李与妻子是在退休后再婚的,妻子有一儿一女在他们再婚时均已成家;老李膝下也有一个儿子,已经成家并有一个女儿。前不久因为工伤事故老李的儿子因故工亡,白发人送黑发人,痛心之下老李一病不起,没过多久老李也去世了。

因为老李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只能按继承法确定继承人。这下就产生了遗产纠纷,老李的妻子认为自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老李的儿子和父母都去世了,自己应该继承全部遗产;但老李的儿媳则认为本来丈夫也是第一继承人,虽然去世了,但女儿应该也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

老李的妻子想独占遗产的做法显然不公道,儿媳要求让孙女代位继承是合法合理的。在实际案例中,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被继承人又没有立下遗嘱将遗产留给谁时 ,常出现代位继承的事情,想要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5个条件:

1、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

因为遗嘱的优先权是高于顺序继承的,所以有遗嘱时一切以遗嘱为准,遗嘱中原定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更换新的遗嘱继承人。

2、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比如说孙子孙女辈或者没有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或继子女等,在继承法中是没有继承权的。

3、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如果继承人没有去世,则任何人都无权代位继承。

4、被代位的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如果继承人的配偶或者父母死亡,则不存在其他人代位继承的问题。比如在案例中如果老李的妻子先去世,那么他妻子的子女无权来要求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者的直系血亲

当继承者死亡且无晚辈直系血亲的话,就没有代位继承人,换句话说,只有亲子女、亲孙子女等才有代位继承的资格。

当以上5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够代位继承,但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者能够继承的财产为被代位者应继承的份额。在此案中,老王的孙女作为代位继承人,能够继承自己去世父亲应该继承的部分,也就是说她应该与奶奶一起平等继承爷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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