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与企业运营息息相关,几乎无处不在,除了传统渠道的电视、电影、报刊、杂志类广告,还有网络销售/宣传页面、商品包装、宣传册等媒介上任何具有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均属于广告法所调整的对象。打广告容易,但防范广告违法风险并不容易。2015年广告法实施后,由于企业对广告内容的禁止性规定及广告发布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缺乏专业认识,加上职业打假人的大面积举报,有众多企业遭遇了突如其来且略显冤枉的处罚。本专题从企业常见广告合规风险及应对作为切入点,分别从最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广告法的整体框架、常见的广告风险、企业的应对等方面,总结并指引企业做好事前预防。 黄剑林 高级合伙人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特邀研究员 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黄剑林律师的执业领域主要为争端解决和知识产权,对在中国各地法院进行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定维权策略、处理政府部门发起的调查、进行各种商事谈判及处理各类争议解决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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