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奇金淋巴瘤(HL,霍奇金病 HD): 1概述 起源于生发中心的B淋巴肿瘤。 生发中心(淋巴母细胞中心):淋巴小结的中央部位,由淋巴母细胞占据。淋巴母细胞(成淋巴细胞)产生淋巴细胞,反复分裂,逐渐变小并被推向周边部位。 1.1侵犯淋巴结和淋巴组织,由一组淋巴结扩散至其他淋巴结或结外器官、组织。 1.2占全部恶性肿瘤<1%,占淋巴瘤6%。 1.3治愈率较高,约80%,被认为是可治愈恶性肿瘤。15年死亡率较普通人高31%。除原发病致死外,第二肿瘤(实体瘤、AML)占11-38%,急性心梗13%,肺纤维化1-6%。 1.4分类(WHO 2008年): NLPHL(结节性淋巴细胞为主型):占HL 5%,1/4男性,,30-50岁。I/II期预后好,晚期预后差。(肿瘤细胞:LP细胞/LH细胞/爆米花细胞) CHL(经典型HL):占HL 95%。(肿瘤细胞:R-S细胞/变异型R-S细胞) LRCHL—富于淋巴细胞的经典型:占CHL 5%,1/4男性。预后好。 NSCHL—结节硬化型:欧美最常见,占CHL 70%,男女相似,发病高峰15-34岁。预后较好。 MCCHL—混合细胞型:我国、发展中国家及HIV患者常见,欧美第二常见,占CHL 20-25%,1/4男性,中位发病年龄38岁。预后较差。 LDCHL—淋巴细胞消减型:发展中国家及HIV患者较多见,<1%,1/4男性,中位发病年龄30-37岁。80%伴有B症状,预后差。 1.5不良预后因素: 早期NCCN(5个):①巨大肿块:任何肿物CT>10cm,纵膈肿物宽/胸腔内径>1/3(胸片);②B症状;③无症状伴ESR≥50;④淋巴结受侵区域>3;⑤>1个结外病变。 晚期IPS(国际预后评分,7分):≥45岁;男;IV期;白蛋白<40g/l;白细胞增多>15*109/L,淋巴细胞减少<0.6*109/L或淋巴细胞少于白细胞的8%。 2诊断: 2.1病理: CHL:特征——炎性背景中出现R-S细胞,CD15,CD30(+),CD20(+,40%),CD3,CD45(-)。 NLPHL:淋巴细胞为主,有时可见爆米花细胞,缺乏R-S细胞,CD20,CD45,CD79α,BCL6(+),CD15(-)。 2.2临床: B症状(1/3,20%-30%初诊有):①发热 ②盗汗 ③消瘦。>38℃,>3d,不规则或特征性周期热型-回归热;半年内体重下降10%以上。 淋巴结肿大:90%首发,颈部、锁骨上淋巴结占70%左右,无痛、进行性增大、不对称、质坚有弹性,“时大时小”现象。 结外组织器官受侵:脾脏是最常见的膈下侵犯器官,伴膈下淋巴结受侵时70-80%有脾受侵,可能出现脾大、脾亢。晚期肝大、黄疸等。 2.3LDH高,ESR快,外周淋巴细胞减少,反映肿瘤负荷大。 3分期:表30-3及表30-4。 4治疗:80%可治愈。 早期:I/II/IIIA期→放疗、化疗、化放疗 晚期/进展期:IIIB/IV期→ABVD方案。3-5年FFS(无失败生存)达75%。 复发和难治(2疗程及以上)性HL→首次复发: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再次复发:实验性疗法;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尚存争议。 早期HL的生物学特征:严格按淋巴管、淋巴结逐级扩散,因此治疗策略上广泛应用扩大野治疗。 利妥昔单抗在CD20+淋巴细胞为主型的HL中有显著活性。 4.1NLPHL: NLPHL呈现惰性过程,少见晚期复发,和CHL的病程及对治疗的反应不同。NLPHL患者死亡多是由于医源性并发症,包括第二肿瘤和心血管疾病,并不是死于他们自身所患的肿瘤。然而最佳治疗原则仍不明确。研究表明,一半以上的 NLPHL是早期预后良好型。 NLPHL患者中,早期预后良好型的FFTF(无治疗失败生存率)为93%,早期预后不良型为87%,而晚期患者为77%。 早期无不良预后因素的 NLPHL预后较CHL更好,治疗原则也有所不同。早期治疗选择是IFRT或综合治疗。单纯放疗对于Ⅰ期或Ⅱ期 NLPHL患者也是有效的治疗方式。进展期 NLPHL患者比早期预后良好型预后更差,可选用化疗进行治疗。大多数患者(80%~95%)采用化疗(MOPP或ABVD样方案)联合或不联合RT。 IA/IIA:受累野放疗或受累区域淋巴结放疗(可单独放疗)。20-36Gy。所有IA-IIA期患者使用IFRT(30-36Gy)或者局部放疗。 IB/IIB:化疗+受累淋巴结区域放疗±利妥昔单抗。有B症状的1B~lIB期期患者推荐化疗和IFRT联合治疗 IIIA/IVA:化疗±利妥昔单抗±受累淋巴结区域放疗。也可选观察。 IIIB/IVB:化疗±利妥昔单抗±受累淋巴结区域放疗。 一线化疗:ABVD/CHOP/CVP/EPOCH ABVD:阿霉素+博来霉素+长春花碱+氮烯咪胺 CHOP: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泼尼松 CVP:环磷酰胺+长春花碱+泼尼松 EPOCH:足叶乙苷+长春新碱+环磷酰胺+阿霉素+泼尼松等±利妥昔单抗。 4.2 CHL: 4.2.1早期: I/II期。ABVD 4-6周期+受累野放疗(预后良好者20-30Gy,预后不良者30-36Gy,未达CR者可适当提高剂量) 预后良好型:①综合治疗→ABVD/Stanford V+IFRT。ABVD 4疗程后评估再分期,无不良预后因素(大肿块,脾脏受侵,ESR高,2个以上部位受侵)者,接受2疗程ABVD+IFRT 30Gy即可。②单用化疗:6疗程ABVD或2疗程Stanford V(8周),结束后再分期。PET阴性则进行随访,阳性者密切观察有无进展。③单用放疗(极少用单独放疗)。 预后不良型:综合治疗。4-6周期化疗+放疗。①ABVD方案:4周期,治疗前大肿块者需IFRT 30-36Gy,结束后再分期。CR/PR者均需再行2周期ABVD,但PR需再分期,PET阳性需IFRT 30-36Gy,PET阴性推荐巩固放疗。②Stanford V方案:主要用于大肿块或B症状患者。Stanford V 3周期(12周),所有原发灶大于5cm者均需巩固放疗(36Gy),结束后再分期。 4.2.2晚期:III/IV期。 III/IV(无大肿块):ABVD 6-8周期。残存肿瘤可局部放疗,30-36Gy。 III/IV(有大肿块):ABVD 6-8周期±大肿块部分放疗30-36Gy。 初治时接受4个疗程ABVD方案或3个疗程 Stanford V方案,IPS≥4分的高危患者应考虑4个疗程强化的 BEACOPP方案。NCCN建议晚期HL患者可采用以下三组方案治疗。 ①ABVD方案通常使用6~8个疗程。4个疗程后再分期,CR/PR者接受2个疗程后再进行评价,获得CR患者或PR但PET结果阴性患者可不需再进一步治疗。 有原发纵隔巨大肿块者,应在6个疗程ABVD方案后行巩固放疗(30~36Gy剂量的IFRT)。治疗结束后进行再分期,PR但FPET结果阴性者可以多用2个疗程ABVD,共8个疗程。 ②Stanford V方案治疗12周(3个疗程)。3周内进行巩固性放疗(IB~IB期原发部位接受剂量30Cy,初治时有5cm以上的巨大肿块及脾脏有局部结节的患者接受剂量36Gy)。采用Stanford V方案的患者再分期后的治疗与前面所述Ⅰ~Ⅱ期巨大肿块患者相同。 ③强化的 BEACOPP方案为3周方案,4个疗程治疗后进行再分期,CR患者推荐接受基础BEACOPP方案,PR患者接受4个疗程强化的BEACOPP方案,治疗结束后进行再分期。所有患者都需进行巩固放疗,原发灶大于5cm患者剂量为30~40Gy,残留灶PET结果阳性者剂量为40Gy。PET结果阳性的PR患者或进展期的患者,推荐治疗前行活检。 一线化疗:ABVD。 Stanford V方案和强化的BEACOPP方案为国外推荐,我国暂未普遍应用。 Stanford方案:阿霉素+长春花碱+氮介+长春新碱+博来霉素+足叶乙苷+泼尼松。 BEACOPP方案:足叶乙苷+阿霉素+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博来霉素+泼尼松+甲基苄肼。 4.3难治复发:活检,再分期。 DHAP:地塞米松+高剂量阿糖胞苷+顺铂 DICE:地塞米松+IFO+顺铂+地塞米松 GVD:吉西他滨+长春瑞滨+脂质体阿霉素 ICE:IFO+卡铂+足叶乙苷 IGVE:IFO+吉西他滨+长春瑞滨 MiniBEAM:卡氮介+足叶乙苷+阿糖胞苷+米系法兰 MINE:美司钠+IFO+米托蒽醌+足叶乙苷 一般状态好的年轻患者,解救治疗缓解后,应选择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HSCT)作为巩固治疗,是复发及难治HL的标准治疗。 4.4放疗原则: IFRT:受累野放疗(受侵淋巴区域) EFRT:扩展野放疗(受侵淋巴区域30-36Gy+邻近处25-30Gy) 4.5远期毒性: 继发恶性肿瘤:实体肿瘤,10年以后发生,肺癌/乳腺癌多见。定期监测,早期发现。 心脏疾病:纵膈放疗或蒽环类药物化疗者多见。 肺毒性:博来霉素。 甲状腺功能异常:颈部或上纵膈放疗者多见。50%左右为甲减。定期监测,早期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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