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案例有真相,看看这些“腐而不扶”的扶贫队员 近年来,一支支扶贫工作队入驻基层贫困村,近距离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扶贫工作队员不仅不出谋划策帮助村民脱贫致富,反而挖空心思从扶贫政策和资金中分“一杯羹”,对精准扶贫工作和党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是违反工作纪律,开展挂名帮扶。 有的扶贫工作队员被安排驻村后,不认真履行职责,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平常工作敷衍了事,对政策落实把关不严,对群众困难不闻不问。 2016年4月,湘西州保靖县教体局驻清水坪镇三溪村扶贫工作队员向黎,清水坪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云,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及时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资料,对该村精准扶贫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2016年7月,向黎、王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违规提取资金,支付各种开销。 有的扶贫工作队员不按规定报销下乡驻村开支,而是将“歪主意”打向扶贫资金,违规提取并用于开支接待费、报销差旅费、列支伙食费等等。 2013年至2014年,驻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猪槽溪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简公和、队员许发松,违规从扶贫资金中(含争取的其他项目资金)提取工作经费27940元,用于扶贫期间下乡租车、生活接待、印制材料等开支。2016年8月,简公和、许发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虚报谎列支出,套取扶贫资金。 有的扶贫工作队员利用开展帮扶工作之便,通过虚报扶贫项目支出、虚开发票报账、索要工作经费据为己有等方式,套取、私分扶贫资金。 2013年1月,根据有关规定,湘西州委统战系统驻凤凰县山江镇下茶村扶贫工作组从山江镇下茶村正式撤退,时任工作组组长谭晓斌、组员向万芬没有按要求与下茶村进行账务清理和财务交接,当发现扶贫工作组还有资金尚未使用和工程资金尚有结余时,谭晓斌便与向万芬采取虚开工程发票等形式,将尚未使用的灾后重建资金20万元和下茶村烟基项目结余资金15万元私分,其中谭晓斌分得18万元,向万芬分得17万元。2015年11月,谭晓斌、向万芬被给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四是利用职权便利,插手项目建设。 有的扶贫工作队员在驻村帮扶期间,违规插手村级扶贫项目建设,将项目外包给亲朋好友,或与承建商达成利益交换。 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湘西州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大健,在任驻泸溪县兴隆场镇德堡村扶贫工作组长期间,将扶贫项目发包给自己的舅子承建。扶贫工作队实施的国土土地开发、进场公路、人饮工程、村部建设工程等项目,没有招投标、没有经过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监管和验收,致使每个工程都存在不同的问题。2014年11月,黄大健被免除党内外职务,其涉嫌违法犯罪有关证据材料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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