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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简古代军事史——先秦军事以“军法”为主体的初始阶段

 思明居士 2018-08-08

更具体地说,先秦时期军事思想的发展,先后呈示了四个依次交替,逻辑嬗变的阶段性特色。一是以甲骨卜辞以及《周易》为代表的披着神秘迷信外衣的前理性文化阶段。它借助占卜筮问的方式,开展原始的军事预测活动,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人们相对肤浅甚至臆断的军事认识。

极简古代军事史——先秦军事以“军法”为主体的初始阶段

二是以《军志》、《军政》、《令典》、古《司马兵法》等典籍为主要载体的创始与初步发达阶段,也即以“军法”为主体的初始阶段。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期的兵学,其载体形式主要表现为“军法”,还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兵法”。所谓“军法”与“兵法”的区分一也即“广义的军事艺术”和“狭义的军事艺术”之别。“兵法”主要是指“用兵之法”,而“军法”则多带有条例与操典的性质,包括军赋制度、军队编制、军事装备、指挥联络方式、阵法与垒法、军中礼仪与奖惩措施等等,它一般属于官修文书的范畴。由于它是西周礼乐文明在军事领域内的集中体现,所以又可以称之为“军礼”。这一阶段军事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在战争观、治军理论、作战指导原则上,反映和贯彻“军礼”的基本精神,提倡“以礼为固,以仁为胜”;主张行“九伐之法”,“不鼓不成列”,“不杀黄口,不获二毛”,“服而舍人”;贵“偏战”而“贱诈战”,“结日定地,各居一面,呜鼓而战,不相诈。”这就是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中所总结揭示的:;“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

三是以《孙子》、《伍子胥》、《范蠡》的出现为标志的转折发展时期,其后《孙膑兵法》、《吴子》、《尉缭子》以及诸子论兵之作属于这一阶段的延续。换言之,即以“兵法”形成并占主导地位为标识的高度成熟繁荣阶段。随着整个战争环境发生的根本性的变化,原先反映奴隶制社会军事礼乐文明的“军法”、“军礼”传统渐渐趋于式微而代表新兴势力兵学诉求的“兵法”则蓬勃兴起,成为军事思想领域中的主导力量。这决定了该阶段兵学的基本特征是军事思想摆脱“军礼”的束缚,对过去那种“鸣鼓而战”的堂堂之阵战法予以了坚决的否定,确立了“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的基本原则,更准确地体现了军事斗争的自身规律和特点。对此,东汉班因也曾有过洗练而准确的揭示:“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

极简古代军事史——先秦军事以“军法”为主体的初始阶段

四是以《六韬》、《管子》成书为显著标志的综合融会、全面总结阶段。在战国中晚期,中国古典兵学的发展又出现了一次新的飞跃,呈现出崭新的特点,这就是当时的兵书战策充分汲取诸子百家的政治伦理学说,并开始进人兼融综合的阶段。考察《六韬》、《管子》等典籍后可以获得这样的认识,即学术综合倾向在其身上表现得十分显著,兵学本身不再局限于单纯的“军法”或“兵法”,而是大量汲取了儒、墨、道、法的政治伦理观念,呈现出政治主导军事的时代特色。换言之。讲求军事理论体系构筑上的完备性、系统综合性,凸显当时会政治思潮对兵书的广泛渗透和高度规范,乃是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

极简古代军事史——先秦军事以“军法”为主体的初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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