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2017年02月22日中国银监会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 第一章第二条注明: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浙商就是根据此条想甩锅的。 ![]() 看第六条,存管账户里面最重要的借款人子账户,可以确认的是资金从未进入过子账户(开没开立尚且需要查证) ![]() 继续往下看 ![]() ![]() 浙商的职责:为借人款开立子账户,同时记录各交易方、各类账户之间的资金流转情况。 那么请问浙商做到了吗?! 我们来看一下正常的资金流转情况:充值-出借-回款-提现。平台是不能经手资金的。 ![]() 接下来依次说明。 1,充值。下图为正常的充值流水。出借人用绑定银行卡给存管账户充值,收款人为出借人,金额实际到达出借人浙商存管账户。 ![]() 2,出借。下图为不正常的出借流水。付款人是没问题的,但是收款人为何为空?正常的收款人户名应当与合同上的借款人姓名一致。 ![]() 浙商或许会甩锅说隐藏掉收款人信息是为了保护收款人的隐私,那么真实情况确如浙商所言吗?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们,不是的!此处的收款人就是投融家,为什么我敢如此肯定的断言?因为投融家是自融、是诈骗! 投融家只能做到给每一个合同作假,它根本做不到给每一个借款人都开立独立的子账户,为什么?因为这需要成千上万的身份信息(这点做到了,因为简单,花钱就能买得到),需要给每一个身份信息开设相应的实名手机号!(这个才是重中之重,充值要不验证码?提现要不要验证码?转账要不要验证码?作假如果都能够做到这种程度,我心服口服!)可以想象操作如此之多的银行账户是不可能办到的!因为身份信息是买来的、是别处弄来的,投融家难道能够控制每一个虚假合同上面的真实人去操作转账吗? 浙商你这个锅是无论如何也甩不掉的!
3,回款。下图为不正常的回款流水。说好的平台不接触资金呢?如果不是自融,如果投融家没有在浙商账户里面设立资金池,那么请问:平台是做慈善的吗?自己出钱打款给借款人?哪来的这么多钱?正常的回款难道不是借款人操作还款,还款金额分成两笔:一笔打给出借人,另一笔打给投融家。无论是哪笔,付款人显示的都应该是借款人的户名!亦或是按照浙商的甩锅理论,付款人处信息为空白? ![]() 4,提现。下图为正常的提现流水。出借人用存管账户给绑定银行卡提现,付款人、收款人同为出借人姓名,金额实际到达绑定银行卡。 ![]() 最后: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此句送给一起奋战的难友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坚持WQ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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