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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或许是不幸的,但至少可以结束痛苦

 小蜗牛3 2018-08-11

作者:艾闻

其实,这是一篇特别不想写的文章,因为,一谈离婚,就会被打上十恶不赦的标签,其实,真正的十恶不赦,还真不包括离婚,恰恰,却包括了淫邪(留个梗)。我相信,这篇文章发出去,一定会有人喷,但是,别只看标题就喷,也别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喷,尤其是那些因为自己的淫邪而被离婚的人(梗在这)。所以,你懂了,这篇文章,其实是写给那些被外遇所伤而选择或考虑离婚的人。

结婚是美好的,是被祝福的;但离婚是邪恶的,是被唾弃的——这就是这个社会对于结婚离婚姻亘古不变的标签。蔡康永说过,结婚麻烦,离婚麻烦,维持婚姻更麻烦,这句话很深刻。

关于婚姻,我们要有一个视角,人活一辈子,为什么而活,要追求什么——显然,是为了自己能够幸福。所以,当初我们为什么选择结婚,因为我们认为婚姻能够让我们幸福。同理,如果离婚能够让一个人得到幸福,我们是不是也应该送上最诚挚的祝福呢?

当很多人向我诉说他们在遭遇外遇的婚姻中迷失方向、痛苦不堪的时候,我经常在想,原本曾经以为能够给予自己一生最大幸福的婚姻,为何最终反而变成了折磨一个人如此之深的残酷刑具?

今天,我把对于离婚的一些观点写出来跟大家交流,需要重申的是:我只是希望我们能够更加接近人生和婚姻的真相,理性看待离婚问题,而绝对没有引导大家离婚的心思,更没有拆散一个家庭的邪恶用心——事实上,要不要离婚,能不能离婚,完全是个人自己的决定。

首先,我们先来假设一种情况,你跟别人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了彼此的权利义务,但是对方并没有按照合同履行协议,这时候你会怎么办?我想基本上所有人都会说:告他!并且要他支付违约金。

好的,我继续问:“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你还会继续单方履行吗?比如你买个东西,对方没给你东西,你会把钱给对方吗?”百分百的人都会说,“我傻啊!”

是的,这就是问题。在婚姻中,就有这样傻的人,而且还非常多。

婚姻说到底,其实就是一个契约。当然,因为婚姻涉及到道德、情感、忠诚、血缘、各种利益等等,所以它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难处理的契约关系。但不管怎样,它本质上就是一份契约。

如果是一份契约,那么就要实现双赢——这个双赢,最重要的就是双方的幸福感。为了这个共同的幸福感,双方都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果这份契约存在明显的欺诈、显失公平等情况,或是只有单方在按照契约履行义务,这样的契约是完全可以撤销的,除非你是一个坚定的人道主义者,或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这是我想说的第一个道理:如果对方没有履行义务,尽到责任,甚至故意欺诈,恶意对你,那么,你完全有离婚的自由,并且不要因为是自己提出离婚而心存愧疚——就像一份合同,对方没有履行约定义务的时候,你可以堂堂正正到法院起诉,怎么会觉得对不起对方呢?

第二,诚如前面所言,我们之所以结婚,是为了追求幸福。但不是所有婚姻都能实现幸福。婚姻没有实现幸福,不一定非要离婚;但是如果婚姻只剩痛苦,甚至断送了一生的幸福,那么,这样的婚姻,我个人觉得是必须要离的。

为了幸福而离婚,这样说起来,就像外遇者“为了幸福而外遇”的说辞一样。外遇者惯常的借口也是自己的婚姻不幸福,之所以外遇就是寻找快乐,不想葬送自己一生的幸福。貌似有道理,但有一个严重的观念错误,如果真的觉得婚姻不幸福,完全可以选择离婚,而不是外遇。以外遇来解决婚姻不幸福,其实是自私和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你的外遇,是以伤害对方为代价的;而对方因为你造成的伤害选择离婚,一丝一毫没有伤害到你——这是本质区别。在那些因为外遇而离婚的家庭中,真正造成伤害的是外遇,而非离婚。

回到正题,当婚姻只剩痛苦的时候,这样的婚姻已经没有存续的价值,离婚就是一种结束痛苦,追求幸福的行为,应当受到肯定和祝福。

第三,我想谈的不是个人问题了,而是社会问题。这些年,我国的离婚率持续上升,引发社会恐婚,很多人视离婚为洪水猛兽,认为小家不稳定,整个社会就会出问题。对此,我完全赞同。

但是,造成离婚率逐年增长的原因何在?又如何解决呢?这方面我几乎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意见。是的,离婚率高,与这个社会的开放有关系,与人们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感缺失有关系,但我们不能忽视一些更深层的问题。

在我看来,一是婚姻的物质化程度太高,现在的婚姻是与物质联系最为紧密、而与感情最无相干的一个时代,再深的感情,敌不过房子、车子和票子。

二是破坏婚姻的始作俑者付出的代价太低,最常见的就是出轨行为,没有什么比出轨还能置婚姻于死地的了。但现在这个社会对于出轨给予什么惩罚了吗?几乎没有。法律缺失,道德孱弱,这就使得太多人在做出破坏家庭婚姻关系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顾虑,几乎不会承担任何实质性的后果。就如同前面例举的合同一样,如果恶意破坏合同的人没有得到严惩,试问,还会有几个人去认真履约呢?可笑甚至可悲的是,我们没有去谴责那些肆意违约的人,反倒指责那些因为对方不履约而起诉到法院的人。

所以,对于离婚这个问题,要解决的,不是通过限制QQ、微信来试图减少外遇出轨,也不是强制那些痛苦不堪、一地鸡毛的婚姻苟且狼藉维系下去,应该做的,是引导社会大众重塑对婚姻的尊重、对家庭的责任,重拾重感情、轻物质的亲密关系。同时,对婚姻的真正破坏者,要给予必要的惩罚,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该有的代价,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我们要解决的,其实不是机械地从数据上遏制离婚率,而是要提高婚姻的幸福指数。即使这个社会离婚率为零,只要婚姻没有幸福,这也是一个烂透了的社会。同理,离不离婚不是问题,幸福才是根本。这就是我最后想说的:在没有伤天害理、违法乱纪的前提下,如果你的婚姻因为外遇而令你痛苦不堪,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我一定会劝你离,而且,越早越好。

非国内专家说,一个人在外遇的压力下生活,至少短寿10至14年——离婚或许是不幸的,但离婚至少是努力结束痛苦的方式,尤其是这种痛苦不是自找的,而是别人强加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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