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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张居正不要底薪养贪要高升养能

 宛平2008 2018-08-13

        本人主讲的电视系列节目最新书稿选五

 

  张居正不要底薪养贪要高升养能

 

官员考核,在历代王朝都是一道必做的重点题。

秦汉时期,就有对官吏实行考课制度。以考课结果决定对官员的赏罚升降。

[转载]张居正不要底薪养贪要高升养能

到了唐代,考核较为完善。一年一考,标准为“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考的是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考的是行政能力和工作成绩。不同职务各有标准,比如 “学官之最”,教育局的官员,标准是“训导有方,生徒充业”;是你教导有方,所教学生就业率高。还有“正字郎之最”,编审的考核,标准是“雠校精审,明于刊定”,这个很像现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编校人员的考核,规定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几。

那么,考核如何打分呢?

四善俱全,就评“上上”,全不行,就“下下”。跟今天的“优秀、良好、一般、及格、不及格”差不多。
     唐朝对考核不合格者的处理非常严厉。轻则降职,重则罢官。 

这是自上到下的考核。衙门内部进行的。古代官员政绩考核多为内部进行,但也并非完全不重视外部声音, 民间的口碑对官员的升迁也起着一定作用。所以在上级考察官员时,民间往往会出现“万民伞”的把戏。

这是一套什么把戏呢?

说在古代,州县长官离任时,总希望当地百姓搞一点纪念活动,以说明自己“官声卓著”“遗爱民间”。百姓不得不配合,省钱又省事的办法是,送给离任长官一把有民间代表签名的“万民伞”,喻义是该地乡民都曾得到这位长官的庇护。人家爱民如子。

此类的戏份还有很多,比如“脱靴遗爱”。说唐朝时有个叫崔戎的好官,在任华州刺史时,做了很多好事。后来任满离开时,百姓们都不舍得让他走,拦在路上,拉断了他的马缰绳,脱掉了他的官靴。后来形成习惯,历代州县长官无论清浊贤愚,离任时都要搞这么一出把戏,在出境之前,由当地民众拦路,请大老爷伸出脚来替老爷脱掉那官靴,算是留作纪念。

当官员考察到了我们眼下所说的这个明代。就更加精细了。

明朝的官吏分为九品十八级。先分级别,再按种类考察。四品以上为高级官员,五品以下为中下级官员;这是级别,什么是种类呢?就是按地区划分,分为京官与外官。

明朝对官吏考核的部门主要是两个:一部一院,由吏部、都察院共同负责。那么,这一部一院,在张居正改革之前,具体是怎么考核的呢?

据《明会典》记载,对于官员的考核,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而都察院“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黜陟,就是升迁。一个管升迁,一个监督升迁,形成考满与考察相结合的明朝官员考核制度。所谓考满,就是任职期限结束的考核。相当于现在的述职报告加离职审计。所谓考察,就是全国性的定期干部考察。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巡视组对地方政府与官员的考察。主要在“德、勤、能、绩以及身体”这几个层面打分。京官六年一考,地方官两年一考。

可以说,在明朝统治的二百多年间,对官吏的考核从未中断。但其状况并不是一直都好。为什么?因为明朝的政治制度使然。

众所周知,明朝实现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这种体制有两个特点:一是权力都集中在皇帝一个人手中,官员的工作热情很低,而且生怕犯错。什么人不犯错?一是死人,二是不做事的人,所以明朝官员因循守旧,普遍不作为。二是低薪,明朝官员工资是封建王朝有史以来最低的,低到什么程度?一位县官每年的年薪是90石大米,平均到现在,一个月也就两三千块钱样子。这是编制内的,编制外的一个籽没有。县长到地方上去做事,那多事情怎么一个人完成,所以要找人帮做,招师爷招小工不发工资也没人来,这个钱国家不给,自己掏腰包。这些开销倒是小事,最要紧的,是上贡,上级决定你的升迁,逢年过节、迎来送往,不孝敬行吗?这样一路算下来,两、三千块钱的月工资,不等于让县长做无米之炊吗?

所以明朝整个官僚体制效率低下,贪污受贿是唯一工作动力。毫无疑问,这是底薪养贪体制。抛开官员的道德品质不讲,仅就制度环境而言,有特权无高薪的官吏们必需贪污受贿,否则很难生存升迁。

到了万历初年,底薪养贪愈演愈烈,吏部和都察院官员甚至拿考核干部当买卖做。对干部的考核,已经变为敛财和排除异己的工具,大张旗鼓的考核只不过是走过场。

这个样子的大明政府,再不改变,就要散摊了。

于是,张居正的第二把火,就是烧掉旧考核沉荷,以考成法开道,实施实打实的官员政绩考核——不要底薪养贪,要高升养能,升迁凭能力凭政绩,全面提高官僚体制办事效率。

张居正为什么不搞惩治贪腐、也不搞高薪养廉,而要搞高升养能呢?这就是他的务实之处了。我们知道,封建官僚制度的最大痼疾,不是官僚贪婪,而是不作为。历代封建官僚最在意的事,不是受贿,而是升迁,升官发财,升官在先,只有仕途到头,才疯狂敛财。

所以,张居正不想从国库里拿钱给官员,提高官员工作积极性,国库捉襟见肘,给官员涨工资那不现实。他也不想杀尽所有贪官下手,因为有些贪官是有能力的。张居正眼里的沙子,是无能官员,他主要对这类官员下手。他创制 “考成法”,“尊主权,课吏职,强公室,杜私门”,说白了就是两个意思:一、想升官,把政绩拿到桌面上来。二、个人不能占公家便宜。

明史记载,“考成法”于万历元年十一月颁行,到了万历九年,中央和地方共裁撤冗员一千三百人。通过考成法,张居正淘汰了一大批庸贪官员,提拔了一批实干能人,向官员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革变了官僚作风,基本实现了高升养能。

在张居正的多项改革中,考成法中对官员的考核,是最受肯定的。明代著名史学家谈迁,对此评价说:“江陵立考成法,以为制治之本。力振其弊、务责实效,中外凛凛,毋敢以虚文支塞”。

说张居正的考核干部方式,是吏治的治本之策,一举改变了政风。使大小官员,不敢再尸位素餐混日子,人人追求做实事出政绩。

历史学家傅维麟《明书》赞扬考成法,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

说张居正的这项改革,使中央政府令行禁出,地方政府雷厉风行,一个庞大臃肿的官僚机器,能达到高效运行,初具现代公务机关的行政体制特点。实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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