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位农村一级教师的“收入增长史”, 网友纷纷留言点赞!

 好一个图书馆! 2018-08-13

补齐乡村义务教育短板,让更多优秀教师留在乡村是关键;如何让更多教师留下来,全面保障工资待遇是根本。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乡村教师(含各地纳入的边远镇区)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还要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2018年全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由过去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300元提高到400元,2019年起提高到500元。

近年来,各地通过建立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机制、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持平、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等举措,全面保障乡村教师待遇,激励了更多的教师扎根乡村、服务乡村。

这些年,工资涨得很快。湖南花垣的一位教师讲述他的“收入增长史”:2006年参加工作时,每月815元;2011年每月不到1900元;今年刚领的4月份工资,职称为中教一级的他,到手4700元,若再加上每月1400元的乡村教师津补贴和年底一次性2万多元的绩效和奖励,一年收入10万元是有的。该县8月就要退休的一位老教师,应发数8839元,实发数6310元。工作不满一年的大学毕业生,应发数4924元,实发数3500元。乡村教师津补贴、年底绩效奖励,另算。

自2013年花垣县实施农村教师津补贴制度以来,乡村教师的津补贴一直在不断上涨。从最初的300、500、700元,到后来的600、700和900元,到现在,最高每月能补贴1400元。

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落实调研督查情况汇报,强调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会议要求,要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要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对此,网友纷纷点赞。只有大力提高教师的待遇和地位,才能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当教师,我们的教育才更有希望。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