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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眼泪和检察官的道歉

 读书作乐 2018-08-14




法官的眼泪和检察官的道歉 来自古哥古点旧版 12:07

公平正义是一个国家的人民对于他们的社会最朴素和最持久的要求,尤其是对于法律体系而言,这是一条基本的底线。如果从遥远的距离来看,这当然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必然的。但是这样的逻辑其实里面隐含着两个前提:第一,就是一切的真相能够搞清楚;第二,就是一切的事情都能分清楚正义和非正义。如果不知道真实情况,你怎么谈正义;如果说不出对错,你怎么谈公平。然而这两点前提总是能够实现吗?答案是:显然不能。许多的真相会随着时间流逝永远失去搞清楚的机会,许多的事情即使事实明确也难以分清对错。前者是个论证问题,后者则是个判断问题,我们这里先不聊价值判断的话题,而是重点来讲述一下美国法律史当中的两个著名案例:“辛普森杀妻案”和“星期日早晨谋杀案”,并探讨司法当中的公平和正义。敬请收听。

 

法官的眼泪

 

辛普森杀妻案作为美国司法历史上最重要的案件之一,反复被人们提起,因为它直接推动了近代美国司法体系程序正义的进步,同时对全美国民众进行了一次生动的司法理念教育。由于很多人对这件案件的情况比较熟悉,我们这里不再去细致的讲述案件发生和审理的细节,只简单的概括一下事件过程。



凶杀现场

其余的图片过于血腥,不展示

 

1994年,美国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涉嫌在自己家中谋杀了自己的妻子以及妻子的情人,案件似乎并不复杂。洛杉矶警方迅速掌握了大量的铁证,并且很快起诉了嫌疑重大的辛普森。辛普森为了洗脱罪名,聘请了可能是美国历史上最豪华的明星辩护阵容。辩方抓住了警方搜索证据时大量存在的程序瑕疵,同时充分利用了本案关键的警官福尔曼对自己之前的种族歧视言论做了伪证这一事实,有力的赢得了陪审团的支持。最后辛普森被认定无罪开释。



1980年,辛普森和妮可在体育场亲昵



辛普森和妮可

 

这个审判对美国的影响巨大,从民间到法律专家,大家都对该案件阐述了众多的看法。在这里,我们更多介绍审判结束以后发生的事情,这样能够让大家更全面的了解这个案件的深远影响。




1995年10月3日,审判刚刚结束后,辛普森和他受害妻子的家属分别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在镜头中,被害人家属和控方团队在电视转播中的表现令人同情和动容。检察官、律师与被害者家属紧紧相拥,互致感激和安慰。为了捍卫心目中的正义,检方团队付出了许多代价,领队的女检察官克拉克为了本案连续夜以日继的工作,甚至失去了对自己孩子的监护权。尽管在这场法律战役中,他们最后失利,但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他们在最后时刻紧紧的团结在一起,分担失望和痛苦。



审判开始前,美国警方严阵以待

 

反观此时取得胜利的辩方律师们,丝毫不见一点高兴地样子,甚至还显得表情沉重。如果没有旁边的新闻介绍,真的不知道究竟谁胜谁负。这里面一个很大的因素就是辩方团队自己发生了意见分裂,这只辩护梦之队原先的队长夏皮罗律师坚决反对主打“种族牌”,然而实际上为了取胜,他很快被边缘化。辩方还是实施了利用福尔曼种族言论对陪审团施加影响的辩护策略。这个办法虽然奏效了,但是最后的胜利者们知道他们的胜利多少带有不光彩的成分。



 

所以当审判结果宣布后,家属们当然充满了失望和不满。老高德曼愤怒的讲出了一句名言:“今天失败的不是检察官,而是这个国家。正义和公道没有得到伸张。”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谁阻挡了正义的伸张呢?



1997年2月5日,亲属在妮可墓前追思

 

是法官吗?不,就在法庭做出裁决后,那位一直以来都显得冷静镇定的伊藤法官,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后再也平复不了自己的心情,与妻子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直到很久才慢慢平静下来。



伊藤法官

 

是陪审团吗?不,尽管由9名黑人、2名白人和一名拉丁裔组成的陪审团一度被质疑可能因为黑人比例过大而倾向于黑人球星辛普森,然后熟悉本案的人都知道辛普森虽然自己是黑人,但从来瞧不起黑人兄弟。他不仅在成名后混迹在白人社交圈,连娶老婆都是找的金发美女而抛弃了黑人前妻,这让他在黑人世界中声名大跌。况且陪审团采用的是一票否决制,如果不是全体认为辛普森无罪,那么这个判决是无法做出的。



辛普森和前妻

 

看起来阻挡正义的只有辩方团队了。舆论的发展也是如此,审判后大量的质疑转向辛普森的辩护律师们,说正是他们打的“种族牌”影响了陪审团做出公正的判决。然而正如我们刚才分析陪审团因素时候讲过的,陪审团制度决定了如果仅仅依靠种族同情心是不可能得到全体一致的投票结果的。我们只能客观的讲,作为一种不太光彩的辩护主要策略,它是合理的,而且或许有助于无罪判决的结果出现,但绝不是主要原因。



李昌钰博士在法庭上讲解物证签识结果

 

真正赢得陪审团一致裁决的关键是华人神探李昌钰打出的组合拳。在他有力的、科学的、无可辩驳的质疑下,检方曾经占尽优势的证据链条被摧毁了好几个关键环节。怀疑杀人的刀,没有检测出任何血迹;凶手的手套,辛普森居然戴不上;现场的凶手血迹出现了只有试管里才有的防腐剂,说明有人动过手脚;案件原始现场的照片里出现了第三个人的脚印,警方竟然没有保留;更重要的是辛普森在几个现场的时间节点根本无法构成令人信服的时间表。如果一个人能排除早先因媒体报导形成的第一印象干扰,李昌钰提出的这些质疑完全无法反驳。所以等到后来的舆论喧嚣过后,许多美国人即使仍然坚持认为辛普森是罪犯,也同时认可对他的审判结果是公正的。



辛普森现场试戴手套

 

审判过程既然也是公正的,又是谁阻挡了正义呢,媒体找到了下一个嫌疑犯,就是金钱。大量的报导都提出一个论调,如果辛普森不是一个有钱人,他动用不了这么多资源进行辩护,他就一定会是另一个下场。那我们就来看看下一个例子“星期日早晨谋杀案”。

 

检察官的道歉

 

2000年5月7日是一个星期日的清晨。早上七点钟,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杰克逊维尔市,两位外地的老年游客杰姆斯·斯坦芬先生和妻子玛丽·安·斯坦芬吃完早饭离开旅店。突然间他们遇到了袭击,玛丽被当场打死。警察赶来时,斯坦芬先生描述道,罪犯是一个年轻的、大约20至25岁之间的黑人。他抢夺老伴的小包,同时朝她开了致命的一枪后就跑了。由于凶手就在面前犯罪,所以他还记得凶手的模样。这看起来是一件非常明确的抢夺杀人案,有直接目击证人,应该很好处理,只要先寻找附近的黑人青年即可。



 

很快,不到九点钟,两名警察就在附近拦住了一个18岁的黑人高中生布兰登,他的样子倒是符合20多岁的视觉样貌。作为调查对象,警察让他跟着走一趟,请斯坦芬辨认,没想到斯坦芬一口咬定这个人就是罪犯。案子就这样破了,几个小时之后,根据布兰登签字的坦白书,他以抢劫谋杀罪被正式逮捕。下面就等待审判了。



遇害的玛丽·斯坦芬

 

由于家境贫寒,布兰登根本没钱请律师,因此他只能接受州政府安排的公共律师。公共律师虽然免费,但是通常情况下很多人认为公共律师的水平也比较一般。就这样,当地律师派屈克·麦克吉尼斯和安·芬奈尔接受了该案,不过就是他们扭转了整个剧情。



派屈克·麦克吉尼斯和安·芬奈尔

 

这个案件和辛普森案在开头非常像,被告基本没有胜诉可能,因为证人是直接目击人,这是几乎无法抗辩的。然而,并非大律师的麦克吉尼斯却很快察觉了警方的漏洞,那就是警方的草率使得这件案件除了受害者家属斯坦芬的证词外,几乎没有别的有力证据,而这些证据本应该很容易取得。而孤证的存在导致很容易出现一个情况,就是一旦老先生斯坦芬认错了人,那么这个案子就有可能冤枉了好人。据此,他制定了辩护计划。



芬奈儿律师和布兰登

 

律师首先通过询问,让陪审员了解到布兰登作案时间方面的证据疑点。被告在初审中,陈述自己在案发时间内是在家的,九点遇上警察时刚出门。而作为专业警员,他没有做进一步核实,也没有去向布兰登的父母调查,或者去向周围的邻居调查,这存在明显的问题。

 

接着,辩护律师请出了一个捡易拉罐的老人史迪文。案发第二天早上,他顺大街开着车找易拉罐,在一个垃圾箱中发现了遇难的斯坦芬夫人的挎包。这个垃圾箱距作案现场有二十分钟车程。布兰登没有汽车,而布兰登是在案发后九十分钟内,在案发地附近被截留的。九十分钟要跑这么个来回虽然不是不可能,但很困难。而垃圾桶有盖子,需要用手掀开才能放东西,警方居然没有提取垃圾桶上的指纹。这又是个问题。



 

接着,律师对于所谓的坦白书提出了质疑。按照警方警官的说法,布兰登是自愿签署坦白书的,而布兰登本人明确否认了警方说法,自己是在被殴打并且被用枪逼迫的情况下才被迫同意签署的。其中警察有一拳打在了他的左眼,而辩方律师随即提供了布兰登左眼被击打的照片。不过这个照片并不是决定性的证据,因为看上去,肿胀程度并不严重,而且这也不能证明布兰登一定是被别人打伤的,也可能是他为了自证清白采取了自伤。



 

最后是布兰登的妈妈上来证明自己的儿子当时确实不在场,并说道,自己第一次去探监是在案发当晚,布兰登一见到母亲就哭着说:“妈妈,我没干过,我没干过!可因为他们让我签了那张纸,我要在这个地方待一辈子了!”在法庭现场,母女二人边说边流泪,场面令人感动。当然,陪审员们除了感动,也肯定会盘算母亲的证明是否可靠。



 

最后双方律师总结陈词。控方律师仍然强调他们的证据是斯坦芬老先生的直接目击证词,而辩方律师则通过警方一系列的表现说明他们的拙劣表现让大量本应能够清楚说明事实真相的证据消失,而且他们还存在逼供的问题。律师最后提醒陪审员:因为警察失职才让真正的罪犯仍然逍遥法外。

 

接下来,陪审团进入了合议时间,所有人都在屏息等待结果。四十五分钟后,陪审团宣布,他们一致认定布兰登无罪。消息传出法庭,性格腼腆的布兰登笑了,亲属们欢呼雀跃,辩护律师的同事们在黑板上写上了最美好的祝福。这个十一月二十一日的审判,是感恩节前布兰登一家得到的最好的礼物。然而对于落寞的老斯坦芬先生呢?他观看了整个庭审过程,在他眼中,他亲眼看到了凶手,指认了凶手,抓住了凶手,可是最后却又眼睁睁看着法律和陪审团将凶手释放。他虽然没有像老高德曼那样留下什么名言,但是那种满心的气愤和痛苦是所有人都可以理解并且同情的。然而又有什么办法呢。这个案子看起来不过只是一次辛普森案的并不轰动的重演。



 

然而,值得敬佩的人出现了,他就是本案的辩护律师麦克吉尼斯,他让这件案子有了和辛普森案不一样的结局。在法庭陈词时他曾说:“现在,仍然有一个携带武器的罪犯,二十岁到二十五岁之间,他尚未被抓获,因此还可能伤害更多的人。究其原因,就是寻找真正罪犯的工作在应该做的时候,没有人做。”现在庭审胜利后,他去做了。他没有获胜的喜形于色,而是记住了自己说出的话。经过几个月的没有任何报酬的调查,他终于找到有一名黑人少年曾透露自己是凶手,那也是一名高中生。最后,这名被告被起诉判刑,受害人的正义终于得到伸张。



辩方律师询问布兰登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知道,斯坦芬并非有意陷害布兰登,他也许只是由于受到惊吓或者错误的记忆认错了人。而保护布兰登免受这种虽然无意但确实是存在的冤屈的正义制度难道不正是那个在辛普森案中,在老高德曼口中的失败的令正义无法伸张的制度吗?在布兰登案中,这个黑人青年可不像辛普森一样富有,可见上面提到的金钱也不见得就是阻挡正义伸张的元凶。



斯坦芬先生

 

两个案件讲完了,每个人可能都有各自的解读,比如司法成本、程序正义、合理怀疑等等。其实在我看来,略带残酷的说,本质上正义有时候注定是无法伸张的,某种程度上这就如同地震、海啸一样,有些东西伤害了我们,但我们却无法躲避和追索。物理世界的规律决定了一切痕迹和信息终将消失,这样的生命周期决定了逆向还原的困难性和随机性,而这种困难性和资源的有限性矛盾又决定了我们对正义的覆盖度无法达到100%。这是客观规律,不是道德缺失。我们固然应该努力提高正义的覆盖率,但我们首先应该做到的是不让寻求正义的急切的心制造新的不正义。简单的说,先让正义战胜邪恶,先让你的理智战胜你的正义感。



现在的辛普森

 

最后说个好消息,美国调查探索频道(InvestigationDiscovery)播出的纪录片通过缜密的调查指出50岁的连环杀手罗杰斯极有可能就是辛普森案的真正凶手。谁说法律失败了,检察官、法官和辩护律师都很棒,他们只是为了真正的正义让大家多做一点等待,而辛普森案中法官的眼泪和布兰登案中检察官的道歉让我们相信他们和我们最后一定能做到。



辛普森案可能的真凶连环杀手罗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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