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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配股的特点

 静思之 2018-08-16

版权信息

本文作者为 布殇,原载于信披一点通

(ID:xinpi2016),转载已获得授权。


    配股是A股市场诞生后第一个再融资品种。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唯一一种。大家熟悉的非公开发行、公开增发、可转债啥的都是后来才有的。


年份

品种

首次规定

1993

配股

《上市公司送配股暂行规定》

1997

可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2000

公开增发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

2006

非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93年时可能你还木有诞生,也可能处于诞生后的某孩提阶段,配股已经作为爷爷辈的再融资产品叱咤江湖了。这货在再融资产品中特点鲜明,比较独立。


对象

    配股是唯一一种仅向原股东发行的再融资产品。


    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和公开增发都有面向所有投资者的环节;非公开必须不超过5或10个人。配股呢,是向所有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行,别人买不了。


品种

对象

配股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可转债

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上 网下--券商包销

公开增发

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上 网下--券商包销

非公开发行

特定对象(不超过5名或不超过10名)

    So,从对象角度看,配股有如下特质:


1

大股东控制权稳定

    大股东再融资时都会考虑发行前后的持股比例以及对应的控制权。规则要求: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实践中,总会有中小投资者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参与配股,大股东的控股比例往往会略有上升。


2

中小股东Happy

    由于是向原股东发行,如果全额参与申购,折价多少都不会影响原股东的利益(比如公司前期滚存的未分配等),持股比例也不会摊薄。


规模

品种

规模

配股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可转债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公开增发

木有限制

非公开发行

拟发行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

    

    配股的上限是30%,高于非公开发行的20%,也会高于大多数的可转债。


    可转债发行规模的上限受制于净资产。实践中,在剔除长期债券、监管机构对募投规模下调后,除非多次执行转股价格下修条款,否则很难高于30%。


    虽然公开增发木有限制,但其条件过于苛刻,发行风险较大,选择的公司基本木有。最近的案例是2014年CZDH搞的。


价格

品种

价格

配股

[每股净资产,市价],多为市价的50%70%

可转债

Max{募集说明书披露前20日均价,披露前1日均价},两者孰高

公开增发

Min{招股说明书披露前20日均价,披露前1日均价},两者孰低

非公开发行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其他三个基本是市场价格,只有配股有较大折扣。


    非公开发行无法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锁价格了,定价基准日就是发行期首日。讲真,谁也说不准。


    配股预案中要披露定价原则,不用披露具体的配股价格。


定价原则


配股价格


    我琢磨了半天,可以和配股折扣程度媲美的,可能只有限制性股票了。


发行条件

    配股属于公开发行,对发行人的盈利还是有要求的。


难度系数排序

公开增发>可转债>配股>非公开发行

 

   主板要求连续三年盈利,创业板要求连续两年盈利 资产负债率≥45%。


    是的,挺苛刻的。大家可以去捞一捞主板和中小板连续三年盈利的公司,应该比你想象的少。配股只要求连续盈利,对ROE倒是没个具体规定。


锁定期

    配股木有锁定期。


品种

锁定期

配股

不适用

可转债

转债本身木有,但转股需要等半年。

公开增发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

1年或3

    

    大家对定增很熟悉:认购的票需要锁定1年或3年,并且减持新规把套现之路搞的无比曲折,现在是不太好发了。但毕竟门槛最低,还是很多公司有欲望去尝试。


    可转债也木有锁定期,前一阵有不少大股东发行首日就大额套现的,搞的市场和监管都不太爽。但可转债本身就是个债券,T 0、无涨跌幅的属性与生俱来。


    公开增发也没锁定期,但是发行起来比较呵呵。


注意:

    配股、可转债转股都应视为“买入”股票,要遵守短线交易相关要求。


    有童靴认为短线交易指的是买卖二级市场存量股票,而不是配股、可转债转股,股票期权行权等情形的增量股票。不要挣扎了,没戏。



    交易所咨询易的问答说的很清楚:证券法的规定并没有将“买入”或者“卖出”方式限定于二级市场的买卖行为,因此通过定向增发方式认购股份也应认定为“买入”行为,即应当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违规的案例木有找到,但是挖出来一个做了承诺的,之所以承诺也是怕触发短线交易:



募投

    募投可以全额补流还贷。


    募集资金用途可以说是所有再融资项目中最头疼的事儿。


    你想想:小寇准备去找金大头圈笔钱干项目,对价只有一张大脸(既往业绩)和一张凭证(股票)。小寇得把项目说的天花乱坠才行:符合国家政策、能帮您金大头挣钱(绝对保本保收益)、绝对不会拿去吃喝嫖赌等等等等。


    即使得到了尚书大人的认可,在后期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也会被严格监管,事儿最多。实施主体变了、买个理财、收益没达到,哪怕换个银行账户都得折腾半天。只有补流,伟大的补流,钱一到公司账户就万事大吉了。


    小道消息透露:现在募投补流会里管的是越来越严。捞一张A4去给预审员讲测算过程肯定是鬼扯了。哎,现在连哭穷都需要技巧了,真穷不够,还需要人家信。


补流还贷1


补流还贷2


其他


1

募集频率受限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没办法了,这是强制规定。


2

承销方式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券商帮你配股,不能配成股东。


3

发行失败风险

    GameOver的可能性有两种: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


    控股股东在筹划配股方式时肯定已经找好了认购资金,自己推方案又不认购的神经病基本木有。但公司可能倒霉在70%这个比例上。“逢配必跌”的诅咒会导致股价相对弱势(配股发行因为没有单纯套利空间,配股发行后将立即除权,股东要避免损失只能被迫参与配股,所以不少股东会在配股前抛掉手中持股),二级市场萎靡产生的僵尸账户则会进一步加大发行难度。有觉悟的公司会自己终止的:



    扒了下案例,目前配股的认购比例还木有低于70%的,不过2006年之前,根据《上市公司送配股暂行规定》配股是可以包销的,所以2006年以前认购比例千奇百怪,找几个比较低的哈:



    2006年《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颁布后就全部为代销的了,为了保证配股的成功率,很多上市公司在配股实施期间会聘请财经公关,不断地“骚扰”现任股东来认购配股份额,所以目前的配股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不过捏,有些直接还没有试就认怂的,比如那些个公告终止配股的孩纸们,为啥?我不懂,扒公告也只能看看字面意思,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吧:



总结


1

对于大股东

    1)配股虽然打折但必须承诺认购,如果持股比例高的话,会有资金压力;


    2)相比于其他再融资方式及二级市场购买,考虑到小白或记性不好的投资者未参与申购,配股是一个低价巩固控制权的方式;


    3)新增股票除短线交易外,木有锁定期。


2

对于公司

    1)全额补流、还贷肯定爽歪歪;


    2)因为是低价发行股票,短期内肯定对每股收益、ROE等指标有比较明显的摊薄效应;


    3)因为是向原股东配售,木有圈到“外人”的钱,有点“大饼卷手指头”的味道。


1

对于投资者

    1)虽然低价买股,但配股前后都是按比例计算,没吃亏也没占便宜;


    2)万一忘记申购,会被强行“除权”,比较苦逼;


    3)配股虽然是股东权利,如果不想行使,只能卖出;


    4)“逢配必跌”真的不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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