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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5年转让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

 春冬的阳光 2018-08-16

“去年我卖了一套住了10年的唯一住房。听说可以免税,还需要申报吗?”昨日,成都市民黄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他去年卖房子赚了20多万,听说超5年转让的家庭唯一自用住房可免征个税,但不知道这种情况该不该申报个税。成都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下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仍需计入年所得申报个税。

工作人员说,如果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住房,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就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卖房的净收入应计入年所得。如果年所得超过12万,仍需要申报个税。黄先生去年仅卖房所得就已超过12万,应自行到地税部门申报个税。

据介绍,如果是购房时间不满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如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的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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