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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安置补偿方案,复议期限如何算

 神州国土 2018-08-16

行政复议期限为60 天,自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计算,这是法律的一般规定。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知道享有该权利时,60天的保护期限无从谈起。但是,为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限制公权力,当面对该情况时,法律再次规定了两年的保护期限,既能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又能督促公民及时行使权利,同时还能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但是,律师提示大家,在征地拆迁案件中,时间是宝贵的,及时行使权利才能更好地维护权益。




【以案说法】


原告温先生等73 人是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使用的宅基地。2017 年,榆中县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步伐,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条件,就××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制定了《榆中县和平镇某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原告温先生等人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2017 年2 月24 日,榆中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印发榆中县和平镇××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次日,榆中县人民政府将上述《通知》和《实施方案》张贴在和平镇××村办公室门口的公示栏。


2017 年5 月24 日,为核实征收的合法性,原告温先生等人向榆中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拟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等信息。2017年9月20日,榆中县国土资源局向原告公开了《实施方案》,因原告对该《实施方案》持有异议,认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找到圣运律师。



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补偿方案程序和实体皆违法,应当认定无效,遂协助温先生等人首先申请复议,2017 年10 月24 日,原告向被告兰州市人民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撤销《实施方案》。但被告兰州市人民政府作出了《驳回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书》(以下简称《驳回决定书》)的决定。律师认为,该《驳回决定书》实体与程序均违法,遂协助原告向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被告兰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驳回决定书》。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兰州市人民政府辩称原告的复议申请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因此不再具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此外,法院查明,在上述《实施方案》中并未书面告知原告当事人享有不服该方案申请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温先生等人的复议申请并未超过法律规定提起复议申请的期限,遂支持了原告温先生等人的诉讼请求,最终判决撤销被告兰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从该判决,均未上诉。


【法律点评】


本案的焦点非常明确,即原告温先生等人在2017 年10 月24 日向被告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到底在不在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内,换句话说,2017 年10 月24 日,原告还有没有权利向被告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实施方案》?


要解决这个焦点问题,首先,我们得需要明白哪个时间段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从而更好更及时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再次,要明确从何时开始计算这个时段。


复议,通俗一点说,就是你对某些行政行为不满意时,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告状”。而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告状权”是有一个期限的,过了这个时间,就没有再请求保护的权利了。《行政复议法》规定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具体到本案,如果被告在实施方案中写明了原告应当享有的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那么原告温先生等人就应当在知道该《实施方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是,本案涉案《实施方案》中却偏偏没有写明原告应当享有的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导致被告不能及时得知在对该方案不满意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时如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复议期限如何计算?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征收土地决定后,没有告知被征地农民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或者复议期限的,行政复议期限参照《最该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征收土地的决定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 年”。也就是说,在没有有


关征地告知被征收人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的,被征收人有两年的复议和诉讼期间,计算时间从知道该征地行为时开始计算,一般从张贴有关征地告知书时计算。


具体到本案,原告温先生等人于2017 年2 月25 日知道该《实施方案》,因《实施方案》中没有注明原告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所以,该保护期限应当为两年,也就是说截止到2019 年2 月25 日,原告温先生等人具有向兰州市人民政府就该《实施方案》提起复议的权利,而本案原告温先生等人于2017 年10 月24 向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符合上述期限规定,未超过复议期限。


综上,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文章 | 圣运品牌部

视觉 | 陆   田

编辑 | 金   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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