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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议管理规定——参考模板(行政管理制度系列)

 mlx1976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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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会议管理规定。

第二章 会议分类

第三条 公司主要会议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适用设有党委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高管例会、专题会、部长联席会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其它会议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党委会(适用设有党委的公司)

(一)公司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决定召开并主持,或由相关公司领导、机关业务部门提出建议,由党委书记视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二)公司党委会议参加人为党委成员,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为党委成员和公司领导,列席人为相关部门或单位领导。

(三)公司党委会议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承办,并进行会议记录,按程序报党委书记审定后存档。

(四)相关部门根据会议议题准备会议材料,并在会前报党委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会议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与情况反馈,党委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须于会议召开3日前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1.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2.其他副总经理提议时;

3.董事提议时。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如遇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主持会议。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承办,并进行会议记录、存档保管。

(四)总部各部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及相关材料,应首先由主管公司领导审定,然后发公司全体高管征求意见,经公司总经理认可后方可提交会议审议。

第六条 年度工作会

(一)年度工作会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领导、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分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承办。

(二)年度工作会每年召开一次。主要是传达股东会、董事会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下达年度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以及所采取的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做好准备。

(三)年度工作会会议精神对总部各部门和各子分公司的工作具有指导性,是公司开展各项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 高管例会

(一)高管例会由公司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是公司领导之间相互通报工作情况、交流信息,以便及时掌握公司各项工作动态的会议。

(二)高管例会原则上1-2周召开一次。

(三)高管例会由办公室负责承办。

第八条 专题会

(一)专题会由业务主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议题及参会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承办。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专门问题,并做出决定。凡须提交专题会审议的议题及相关材料,经公司主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提交会议审议,并提前发参会人员阅知。

第九条 部长联席会

(一)部长联席会是公司总部管理部门相互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制度或报告、协调解决工作问题的会议。

(二)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各管理部门提议,办公室召集并主持,各管理部门领导参加,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公司领导参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承办。

第三章 会议申请及审批

第十条 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会前需将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告知办公室,以便提前协调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凡需公司领导出席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在每星期五下午16点以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发布。

第十二条 列入工作日程的会议不得随意改变,主办部门如需增加临时性会议,须经主管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尽量避免和减少临时性会议。

第十三条 会议的组织召开须符合“精简、高效、务实、节约”的原则,杜绝陪会现象。公司内部会议原则上在公司内召开,特殊情况需在外召开的,经主管公司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

第四章 会议要求和纪律

第十四条 会前准备和要求

(一)各类会议在召开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由会议承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参会人员和议题确定、资料准备、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情况的通报等。会议日程模板参见附件。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前应了解会议主题及要研究的问题,并事先考虑发言要点,必要时准备书面发言提纲。

(三)公司组织的大型和重要会议,会前应成立会务组,明确分工和职责。

第十五条 会议期间要求

(一)严格按照会前拟定的会议议程召开会议,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二)与会人员发言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直奔主题;

(三)会议承办部门应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会后落实要求

(一)会议确定的事宜,承办部门要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整理出会议纪要或其它文字材料,并按照公司公文管理相关要求在OA系统中审批、流转。纪要中要明确责任部门,明确需要落实的事项,提出完成事项的质量和时限要求。

(二)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纪要的精神,积极开展有关工作,按计划完成会议纪要中明确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反馈执行情况,实现闭环管理。

(三)会议承办部门负责对会议纪要相关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第十七条 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会场秩序,保证会议效果。

(二)与会人员应提前到达会场,不能按时到达的提前请假;会务人员应及时了解到会情况,并报告会议主持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离会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离会。

(三)凡提请会议讨论的问题,在未形成决议或形成决议而未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扩散和泄露会议讨论的情况及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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