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安石变法开始于熙宁二年(1069年),到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时结束,因此也称熙宁变法或熙丰变法,变法前后持续了近二十年,对北宋王朝有着深远的影响。 宋神宗赵顼是宋朝的第六个皇帝,此前北宋历经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和英宗五朝一百多年的发展,高度的中央集权,有效地避免了分裂局面的出现,却也造成了积贫积弱,国家机器运转不周的状况,到宋神宗即位时,国家面临着内忧外患的现状,外有北方辽国,西北夏国的侵扰,内有四川王小波、李顺的起义。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和压力下,此时不满二十岁的宋神宗决定启用王安石,进行变法革新。 王安石变法本质上来说算是地主阶级内部的自我调整,变法的内容主要有免役法、青苗法、保甲法、保马法、均输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等,变法的内容涉及到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多方面。变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富国强兵和抑制土地兼并,但许多变法内容却在推行的过程中走了样,出现了“好心办坏事”的情况。 例如青苗法,本是国家成立银行,在春耕前借款给农民买种,秋收后农民再还本付息,却在推行的过程中演变成强迫贷款,俨然成了高利贷,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免役法和青苗法两项,不过是多向人民征收的两笔新税。 保甲法的推行本是为了除盗, 部分恢复征兵制和节省养兵财费。实际上,在变法之前宋神宗已有开始裁减军队中的老弱者,然而裁减的结果只是部分节省的军费被用到别的地方去,人民的赋税还是有增无减,而王安石保甲法的推行结果,也是弊大于利。 |
|